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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專欄>>王澤應

王澤應:論人的尊嚴的五重內涵及意義關聯

  2012年11月29日15:28  

五、人權尊嚴:萬物之靈地位的精神拱衛

人的尊嚴可定位為人的一種基本權利。美國哲學家范因伯格(J. Feinberg)認為,人的尊嚴存在於其要求權利的能力。(12)人權的意識反映了人的尊嚴的意識和要求,尊重人的尊嚴在憲法上是屬於“基本權利體系之出發點”,或是“最上位之憲法原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意義和價值。人權尊嚴是人作為主體和目的的一種權利訴求,也是國家和法律必須保護的一種帶總括性的權利,包括了人的生命、身體、貞操、名譽、信用、姓名、肖像以及隱私等各種權利。

每一個人都應當作為“人”而享有“尊嚴”。因此,每一個人都有權要求其他任何人尊重他的人格、他的生命健康以及他的私人空間﹔相應地,每一個人對其他任何人也必須承擔相同的義務。人權尊嚴既指人權具有尊嚴,不能任意踐踏人權或不尊重人權,亦指人的主體地位不能否定,人的目的價值不容輕視,不能將人客體化、工具化。在國家—人關系上,人的尊嚴具有最高價值,它是基本權利的基礎,尊重和保護人的尊嚴是國家的首要義務。每一個人都不能被降低對待,不能僅僅被作為手段或工具來使用,不得對任何人包括被剝奪自由的人施加侮辱性的對待和懲罰,不得在本人非自願同意的情況下對其進行醫療、科研或其他試驗。

人權與人的尊嚴是密切相關的,人權是對人的尊嚴的肯定和維護,人的尊嚴必然要求得到承認並表現在權利上。《世界人權宣言》強調:“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可剝奪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每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有權享受社會保障,並有權享受他的個人尊嚴和人格的自由發展所必需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各種權利的實現,這種實現是通過國家努力和國際合作並依照每個國家的組織和資源情況而促成的。

一切人權、所有的公民基本權利,都源於人的尊嚴。生命權產生於人的尊嚴,人的尊嚴要求人的生命不僅要存在,而且要作為受到國家、社會和他人尊重的目的而存在,生命本身就是目的。人的各種自由權與人的尊嚴密切相關,沒有基本的人身自由和行為自由,哪裡談得上人的尊嚴?對人的尊嚴的尊重要求體制層面的自由——例如選舉權和言論自由——獲得充分保障。人的尊嚴要求人的唯一性、個性得到尊重,因此它要求每個人都享有個性自由發展權以及平等權。財產權也源於人的尊嚴,因為人無取得財產的權利,無行使財產的自由,人就沒有自主的自由,也就沒有尊嚴。

結語

人的尊嚴的基礎和底線是人性尊嚴,它所肯定的是人所具有的基本人性,這是一種所有人都具有的尊嚴,是人的族類價值和內在價值的集中彰顯和本質呈現,沒有也不應該有什麼區別。人道尊嚴是在人性尊嚴基礎上的關系性對待和社會意義呈現,它要求以人道的方式處理人與人的關系,將“把人當人看”貫徹到各種人際關系的對待與處理中,在尊重自己的同時尊重他人,通過尊重他人來確証自己的尊嚴。如果說人性尊嚴建構的是道德形上學和倫理學的本體論或理論倫理學,那麼人道尊嚴建構的則是一種社會的規范倫理學。它特別看重的是人的相互敬重和相互肯定。與此相關,人品尊嚴則主要注目於一種德性倫理學或美德倫理學的建構,強調個體應該率先加強德性的修煉,追求精神境界的高尚,不因他人的不善、不敬、不尊而影響到自己的修養和學習,隻有這樣的人品尊嚴才有可能真正跳出“相待而定”的關系性倫理局限,拉動整個社會道德水平的提升。德性的凝結而為人格。人格尊嚴是人品尊嚴的持久性和一貫性彰顯和呈現,在道德人格的建樹與追求中,充滿著理想的激勵和對未來的向往,並凸顯出至善、不朽和終極關懷的精神感召,不斷地敦促人超越現有的局限,為完善人的道德人格努力。人權尊嚴涉及的是人的尊嚴的保障和實現,本質上是社會特別是國家、法律所應擔當的使命和職責,當然也與人自身的權利意識和維權觀念密切相關。人權尊嚴集人性尊嚴和人格尊嚴於一身,要求從制度和法律上予以承認和保護。維護自身人格尊嚴是我們的權利,尊重他人的人格尊嚴是我們的義務。

總之,人的尊嚴是人性、人道、人權的集中表征,也是人格、人文精神和人之氣節操守的凝結和証明。尊重人的尊嚴既需要尊重人性尊嚴,亦需要尊重人道尊嚴、人品尊嚴和人格尊嚴,還需要尊重人權尊嚴,應當將這五種內涵和維度有機地統一起來,整體打造人的尊嚴體系,從內在與外在、自我與社會、規范與德性諸方面一齊用功,使人的尊嚴成為現代文明的加速器和推進器,並使現代文明成為尊重人的尊嚴和維護人的尊嚴的先進而良善的文明。

注釋:

①皮科·米蘭多拉:《論人的尊嚴》,顧超一、樊虹谷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第25頁。

②岩崎允胤主編:《人的尊嚴、價值及自我實現》,劉奔譯,當代中國出版社,1993,第23頁。

③帕斯卡爾:《思想錄》,何兆武譯,商務印書館,1986,第74頁、第157-158頁。

④康德:《道德形而上學原理》,苗力田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第87-88頁。

⑤⑥《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95頁﹔第162頁。

⑦保羅·利科:《如同他人的自我》,參閱萬俊人主編:《倫理學前沿——道德與社會》,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第660頁。

⑧《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7頁。

⑨⑩《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58頁﹔第458頁。

(11)斯邁爾斯:《品格的力量》,宋景堂等譯,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第6頁。

(12)轉引自甘紹平:《應用倫理學前沿問題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第197頁。

來源:《哲學動態》(京)2012年3期

(責編:張湘憶(實習)、張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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