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程偉:厘定社會管理的內涵與價值追求
科學厘定社會管理的基本內涵與價值追求,是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的認識論前提。
目前,在世界范圍內熱潮不減的“發展研究”,其核心概念是“社會發展”。盡管對這一概念有多種界定和理解,但在視其為“促進人類福利的一種途徑”這點上,有著相當的共識。在這裡,“福利”與“福祉”在概念內涵上是同價的,意指社會成員能夠處於幸福、滿足與富裕的狀態。從歸根結蒂的意義上說,現代社會管理的最終目的是達成社會成員的一定福祉。這一“福祉”又進一步分為“直接福祉”和“間接福祉”兩個方面。
社會成員的“直接福祉”與“間接福祉”兩個方面的有機結合(統稱為“社會福祉”),就成為現代社會管理的基本價值追求。國外有學者從人文發展的角度,對社會福祉所包含的三個要素進行了界定:(1)社會問題(如犯罪、暴力、失業、環境污染等)得到控制程度﹔(2)主體需求(如健康、營養、安全飲用水、住所、社會保障等)得到滿足程度﹔(3)社會機會(社會成員能力成長與境遇改善的機會)的創造或提供程度。這樣一種界定和分析,為人們對社會福祉的測度和認識提供了一個較為令人信服的標准。
本著上述價值追求,現代社會管理應當審慎思考、行動有據,逐步轉換到“公共治理思維”上來。“公共治理思維”的基本特征是,強調社會管理主體的多元性和互動性,遵循的是“自下而上”的以社會為中心和以公民為本位的治理,是各利益相關者商談、對話、博弈、妥協、相互體認、共同建構認知和社會現實的開放的管理過程系統。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趙孟營:社會管理創新關鍵是“社會公正”
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關系,在邏輯上如同經濟建設和經濟管理的關系,是一個領域的兩個方面:社會建設推進社會管理改進,社會管理又引領社會建設方向。
我們的社會建設已經取得了重要的歷史性突破。這種突破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中國的社會建設把民生問題納入到體制性層面加以解決,而且已經走上了體系化制度安排的道路。這是在過去中國封建歷史上不曾有過的。尤其是今天中國的社會建設實踐,已經將民生本身凸顯為社會發展的綱領性目標。這不能不說是中國歷史的一個突破。第二,社會建設實踐已邁進探索社會正義最好實現方式的階段。實踐表明,僅僅依靠經濟富裕,社會正義未必能夠實現。今天的社會建設實踐,已經在探索富裕基礎上的社會公平。而這種社會正義實現方式在中國歷史上也是從未有過的。
中國社會建設實踐上的歷史性突破向社會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中國社會管理的實踐還沒有很好地適應這種要求。就社會管理而言,當我們把“社會公正”作為綱領性目標時,我們就在理論上真確地把握了“和諧”的真義,明確了“和諧”的實質是“公正”。而在實踐上,我們將不再片面追求“穩定”本身,最終使社會正義作為社會管理的綱領性目標,我們就敢於面對各種挑戰,就能夠探究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新學理、能夠闡述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新道理、能夠創建適應社會建設實踐和社會管理實踐的新倫理,以創造一個“管之者寡,理之者眾”的新局面,最終使我們的社會走向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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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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