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召開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通過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西藏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意見》明確指出:“西藏自古以來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各族人民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不可或缺的成員。”這一重要結論,吸收了專家學者多年的研究成果,為反分裂斗爭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理論武器。
一、 歷史的回顧
對於西藏地方與祖國內地和中央政權的關系,學術界大體上有三種表述:“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元朝時期西藏成為中國一部分”、“西藏自古是中國一部分”。在堅持“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的根本原則上,這些說法是一致的,因此也曾同時使用過,從不同的角度有力地回擊了“西藏獨立”的種種謬論,在反分裂斗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由於分裂和反分裂斗爭的矛盾有一個暴露和展開的過程,學術界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也有一個不斷深化和完善的過程。
1. 關於“西藏是中國的一部分”。1949年9月2日,新華社針對“驅漢事件”發表社論《決不允許外國侵略者吞並中國領土——西藏》,指出:“西藏是中國的領土,西藏民族加入中國各民族的大家庭,與漢族及中國境內其他民族發生兄弟的關系,已有悠久的歷史。”“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解放包括西藏、新疆、海南島、台灣在內的全部中國領土,不容有一寸土地被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之外。西藏是中國的領土,絕不容許任何外國侵略﹔西藏人民是中國人民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絕不容許任何外國分割。這是中國人民、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堅定不移的方針。”(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編:《西藏工作文獻選編》(1949—2005),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2頁)這是新中國成立前后,中國共產黨在西藏問題上的鮮明公開表態。
1949年9月8日《人民日報》發表桑吉悅希(天寶)《西藏全體同胞,准備迎接勝利的解放》一文。文中說:“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這是天經地義,我藏族人民加入中國各民族的大家庭,已有悠久的歷史。”
1950年5月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喜饒嘉措向達賴喇嘛和藏族同胞發表廣播講話時強調:“西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之一部分。”(1950年5月22日《人民日報》)
1950年10月30日,我國外交部給印度駐華大使館的備忘錄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申明: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問題完全是中國的一個內政問題。”(《和平解放西藏》,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7頁)1950年11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對印度政府關於西藏問題照會的答復》再次重申了上述申明。(《和平解放西藏》,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6頁)
2. 關於“元朝時期西藏成為中國一部分”。元朝時期西藏成為中國一部分的說法產生比較早,20世紀上半葉,九世班禪就在西藏歷史演說中提出這一看法。這種說法在學術界也有廣泛的影響。當今世界上有影響的大國有700年歷史傳統的只是少數,這一說法已經有力地回擊了“西藏獨立”說的各種謬論。(班禪額爾德尼述、劉家駒譯:《西藏之史略》,《新亞細亞》2卷5期,1931年8月﹔九世班禪:《西藏歷史》,《蒙藏月報》2卷3期,1934年12月)
1959年4月22日,阿沛·阿旺晉美在第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的發言中說:“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隻有在祖國各族人民平等、團結、友愛、互助的大家庭中,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走民主和社會主義道路才會得到真正的幸福,如果企圖走別的任何道路隻會給自己帶來無窮無盡的災難。”“西藏是中國的領土,這有七百年左右的歷史資料可以証明。”(1959年4月23日《人民日報》)
1959年4月22日,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在第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的發言中說:“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任何人都不能加以否認的。很早以來,西藏就和祖國內地發生政治、經濟和文化上的密切聯系。到13世紀的時候,西藏地方就正式加入了中國的版圖。從此以后,西藏就一直是中國的領土。”(1959年4月23日《人民日報》)
1963年出版的《西藏地方歷史資料選輯》寫道:“西藏地方從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13世紀40年代正式歸入中國的版圖,成為中央政府直接統轄的一個行政區。”“西藏地方在元朝正式歸入中國版圖。”“元代西藏地方正式成為中國的領土。元朝建立后,西藏地方正式成為中國的一個行政區域。”(北京大學歷史系、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新華通訊社國內資料組、中國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三聯書店1963年9月第1版,1973年4月第2版,序言第2、3頁,正文第41頁)
1995年8月出版的《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關系史》指出:1271年,蒙古汗政權建立,國號為大元,1279年滅南宋,統一全中國。自此,西藏地區成為中國元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轄下的一個行政區域。今西藏地區在13世紀中葉成為中國元朝的一部分。西藏自13世紀正式歸入中國元朝版圖以來,就一直置於中國中央政府的治理之下。期間,中國雖歷經改朝換代,但無論是哪一朝或是哪一個民族的統治者執掌中國的中央政府大權,都在西藏地方有效地行使主權。(黃玉生、車明懷、祝啟源、顧祖成、沈開運、汪孝若著,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版,前言第6頁)
在論及西藏在元代納入版圖時,許多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專家學者還追溯了漢藏民族源遠流長的歷史交往和密切聯系。
1981年5月,在紀念西藏和平解放30周年之際,全國人大副委員長阿沛·阿旺晉美發表《回到溫暖的祖國大家庭》一文,文中說:“西藏統一於中國,是歷史上逐步發展而來的。早在一千三百多年前吐蕃與唐朝就建立了密切的聯系。有名的吐蕃贊普鬆贊干布與唐朝文成公主聯姻,不僅是一段佳話,而且體現了吐蕃與唐朝政治上的接近,並接受漢族先進生產技術,促進了漢藏經濟文化的交流。稍后建立的唐蕃會盟碑至今仍樹立於拉薩大昭寺前。公元九世紀中期,從康區開始,發生了遍及藏族地區的大規模奴隸平民大起義,結束了藏王聶赤贊普的世襲統治,西藏變成了四分五裂的部落割據。這就是西藏歷史上的‘分裂時期’。這種狀況持續了近四百年……。直到七百多年前,元朝派兵統一了西藏,西藏正式納入了祖國版圖。……七百多年來,西藏一直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世界各國所公認的。”(《西藏文史資料選輯》第一輯,西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9頁)
1996年,藏族學者恰白·次旦平措、諾章·吳堅和平措次仁合著的《西藏通史》記載,1247年,西藏宗教領袖薩班與駐扎在涼州的蒙古王子闊端正式協議西藏的歸順條件。此后,元朝中央政府設立釋教總制院和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區軍政事務,正式將西藏地方納入中央行政管轄之下。自此,西藏結束地方割據,正式成為中央王朝管轄的一個行政區域。(西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版,2004年第2版)
1986年出版的《西藏地方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選輯)寫道:“(西藏)人口189萬余人,他們(藏族)都是中國各民族大家庭的兄弟成員。中華民族的這支先民在開發自然中,與中原地區的遠古先民同樣創造了豐富多彩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西藏高原上的遠古文化與中原地區同類文化具有許多相同的或相似的特征。” “公元13世紀,蒙古族貴族創建了我國版圖內各地區、各民族空前大統一的元王朝。13世紀初,蒙古族領袖成吉思汗在北方建立蒙古汗國后,他和他的后繼者先后消滅北方諸政權,並西進到西北的藏族地區,致力於統一全國的事業。1247年闊端與薩班就統一烏斯藏的辦法進行了會商,並由薩班寫信勸諭烏斯藏各地首領,向蒙古汗王呈獻圖冊、繳納貢品,接受蒙古派官設治。烏斯藏歸入蒙古汗國的管轄。1271年蒙古貴族政權定國號為元,1279年攻滅南宋,這一政權就完成了包括西藏地方在內的全國統一。”“西藏地方歸附蒙古汗國。”(西藏社會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研究所、中央民族學院、中國歷史檔案館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版,前言第1-2頁、3頁,正文第40頁)
1995年出版的《西藏歷史地位辨》一書在“引子”裡就強調指出:“早在統一的藏族形成前后,她的各個部分就和漢族以及中國西部、西北部的其他一些民族有著密切聯系。”“(唐蕃)先后兩次聯姻,標志著藏漢民族間一步一步建立起緊密的政治、經濟、文化關系。”“9世紀中葉,統一的吐蕃王朝崩潰后,青藏高原上的藏族各部分裂成許多互不相屬的地方勢力集團。宋朝開國以后,這些地方勢力集團中的一部分(原吐蕃王朝所屬藏族部落)歸附宋王朝,進一步密切並發展了藏族與漢族的各種關系。”“公元13世紀,在蒙古人創建中國領土內各民族空前大統一的元王朝過程中,西藏正式納入祖國版圖。”(王貴、喜饒尼瑪、唐家衛著,民族出版社1995年第1版,1997年第2版,2003年第3版,第1頁)
2001年,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總干事拉巴平措在《論西藏和平解放的歷史基礎》一文中指出:“藏族地區納入中央政府管轄的過程,因藏族與中國其他民族的經濟文化關系的逐漸密切以及地域所在的不同,呈現為一種漸進推移過程,經歷了從量的積累到質的飛躍的動態過程。這一漸進過程,循著漫漫歷史長河,在唐蕃時期顯著加速,到公元13世紀中葉正式完成。”“公元13世紀上半葉,在蒙古汗國統一中國北方前后,原來屬於夏、金、宋的今甘青川等地區的藏族,以及阿裡一帶藏族部眾,率先相繼歸順。1247年,隨著蒙古大員闊端與藏傳佛教薩迦派首領薩班·貢噶堅贊在涼州商定歸屬事宜並付諸實施,今西藏各地遂成為蒙古汗國的領土。1271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定國號為元,西藏進而成為統一的多民族的大元帝國的一部分。”(《中國藏學》2001年第2期﹔又見《真實與謊言——西藏的民族宗教問題與文化發展》,中國藏學出版社2004年9月版)
3. 關於“西藏自古是中國一部分”。1950年11月22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斥美國對西藏的陰謀》指出:“西藏一向是中國的領土,這是舉世公認的事實。” 在20世紀70、80年代前后,我國史學界、民族學界有一場廣泛的討論,涉及中國和中國各民族的歷史問題,最終得出的結論是自古以來各個兄弟民族共同締造了我們偉大的祖國。這是一個符合歷史發展的結論。這種說法被簡稱為“自古論”和“共創論”。“ 在一段時間裡,我國有很多專家學者對各民族共同締造了中國這個問題進行了理論闡述,學術貢獻很多。在這裡,我們不能不特別提到五位大學者,費孝通、譚其驤、白壽彝、翁獨健、翦伯贊。是他們的研究成果支撐起了‘自古論’和‘共創論’大廈的框架。”“當代持漢藏同源觀點有影響的學者很多……。雖然各研究者研究的角度不同,具體結論有所差異,但共同的看法是藏漢兩個民族在族源上有血緣淵源關系。”(孫勇:《怎樣認識西藏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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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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