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農村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年齡接近60或60歲以上的約有1500萬,隨著這些人逐漸步入“老年人”行列,其困難救助問題愈益引起人們的關注。為幫助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人克服困難,使他們安享晚年,必須完善救助制度,加強救助措施。一是要完善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養老服務體系,支持興辦農村養老服務組織,發展農村老年服務產業,鼓勵獨生子女與其父母同住或就近居住。二是應優化社會救助管理體系,明確人口計生部門和民政等相關部門的救助職能,建立長效救助機制,完善應急救助機制。三是應加強和完善惠民政策對計劃生育家庭的優待制度,從原則上明確計劃生育家庭尤其是獨生子女家庭的優先地位。四是應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扶助制度,爭取擴大獎勵扶助覆蓋面,提高獎扶金額標准,簡化獎扶對象確認程序。五是應完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醫療保障制度,提高獨生子女和雙女家庭的新農合報銷比例,加強對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大病救助。六是需要人口計生與民政部門通力合作,真正落實部門協調、齊抓共管的協作機制。七是應調整和完善各種計劃生育保險,重點抓好新型計劃生育養老保險和獨生子女保險。八是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應加強自我克服困難的能力,思想上從傳統的“依賴養老”轉變為現代的“獨立養老”。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困難救助研究”負責人、山東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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