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夏新華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非洲法律文化史》(項目批准號為06BFX009),最終成果為同名專著。課題組成員有:洪永紅、張懷印、賀鑒、肖海英、譚鐘毓、彭妍艷、劉星。
一、成果的主要內容和重要觀點
成果由導言、正文(共七章)和結語組成,外加兩個“附錄”和參考文獻,體系嚴謹,結構完整。
非洲法律文化研究屬於非洲學與法學的交叉研究領域。第一章著力闡釋了非洲法律文化研究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非洲法內容繁多、體系龐大,有其獨特的發展規律,非洲法不是非洲習慣法或傳統法的簡稱,而是關於非洲大陸各種法的統稱。國內外學界關於非洲法能否構成為一個獨立的法系亦有不同觀點。由於“法系”的概念並沒有與之相對應的生物學上的實在性,加之非洲法仍在發展演進,因此,成果並不拘泥於“非洲法系”是否獨立存在,其基本態度是不回避問題,但也不急於下結論。如何正確處理好非洲法律文化的整體性與多樣性的關系?成果認為,首先應關注的是非洲作為一個獨特法域的整體性,從宏觀上考察,把握其總體特征,然后再研究其多樣性。要將整體性和多樣性有機地結合起來。學界對非洲法律文化的研究對象尚未有定論,成果認為,非洲法律文化的研究是基於法律文化的廣義上的研究,其研究對象是基於非洲大文化背景下所有的法律現象,包括法律觀念、法律意識、法律行為、法律的機構和實施、法律制度和作為符號體系的法典、判例,以及不成文的慣例和習慣法,等等。研究非洲法律文化還需全面認識非洲法律文化發展中的本土法與外來法,並把握其相互關系。非洲法的歷史,主要是非洲習慣法、伊斯蘭教法和西方法相互排斥、相互融合的歷史。在非洲,“本土法”和“外來法”,是個相對的概念。本土法與外來法的沖突與融合、相融與並存的錯綜復雜關系一直是非洲法律文化發展的主旋律。從非洲大陸法律文化發展的整體性考察,非洲法律文化的發展經歷了三次重大變遷。因此,這項成果用大量篇幅論述了非洲法律文化的發展演變。這是成果的主體內容,也是研究的重點。
在對非洲法律文化的歷史變遷進行全面的動態分析之前,第二章首先集中筆墨對非洲的傳統社會及其法律文化特性進行靜態描繪。遠古時代非洲文化體現出一種整體性特征。撒哈拉以南非洲由於種族的、生存環境的、歷史經歷的共同因素的影響和作用,形成了許多文化上的共性,表現為:穩固而持久的村社—部落文化、非文字的口傳文化、凝聚著集體智慧的大眾文化。這使黑人文化成為既不屬於西方文化亦不能歸之於東方文化的一種獨具形態的文化形態。古埃及法作為非洲法的濫觴,對非洲大陸,特別是北部非洲法律文化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口傳法是非洲傳統社會極為重要的元素,它的存續是非洲法律文化得以長期存在的重要原因,或言之,非洲法律文化正是因其濃郁的口頭性而具有頑強的生命力。非洲傳統法律文化的基本特性可以概括為:在價值取向上追求和諧與調解,在本位選擇上凸顯群體與義務,在本質屬性上體現為倫理與宗教的混雜。
古代非洲各文明國家和民族的法律呈現多樣性和不平衡發展。非洲早期文化發展的歷史連續性和發展的統一性,為研究非洲遠古習慣法提供了豐厚的文化土壤。第三章著重敘述了非洲習慣法的形成和發展 <file:///D:\06.7.30國家社科基金成果:非洲法律文化史\0811非洲法律文化史書稿\寫作大綱.doc>。因非洲非文字口傳文化的頑強存在和持久影響,大多數非洲國家和民族的法律狀態仍長期停留在習慣或習慣法階段。正是由於習慣法的權威性、獨特性,在非洲,特別是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以及馬達加斯加曾受習慣法統治達幾個世紀之久。作為非洲第一大宗教,傳統宗教是非洲傳統文化的組成部分並且是最抽象、最核心的部分,其與非洲遠古習慣法的關系十分緊密。圖騰崇拜、祖先崇拜、至上神崇拜等形式是非洲習慣法存在和發展的特有方式,對非洲習慣法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本章還通過對蘇丹丁卡民族的習慣法及其變遷轉型的個案研究,彌補了目前國內非洲法研究中有關民族習慣法文化研究的不足。
第四章重點論述伊斯蘭教法在非洲的移植 <file:///D:\06.7.30國家社科基金成果:非洲法律文化史\0811非洲法律文化史書稿\寫作大綱.doc>與影響。伊斯蘭教法文化在非洲的移植,在地域上是有區別的。整體而言,北非地區是全部的伊斯蘭化,而撒哈拉以南地區則是伊斯蘭教法的本土化和民族化。伊斯蘭教法文化在非洲經過幾個世紀的移植,在信奉伊斯蘭教的黑非洲廣大地區,逐漸形成了一種在政治法律制度建設、法律教育、經世治國之道、宗教信仰規范等方面以伊斯蘭教法為主體,並輔之以非洲傳統習慣法的新的法律文化構架,連同北非地區的阿拉伯-伊斯蘭化,共同實現了非洲法律文化的第一次重大變遷。撒哈拉以南非洲法律文化的變遷史,並不是一部純粹的伊斯蘭文明史,而是伊斯蘭法律文化隨伊斯蘭教的傳播而不斷地影響、逐漸地深入到當地各族人民社會和政治生活的各個方面,並與他們固有的法律文化發生沖突、摩擦、撞擊,以致最終相互妥協、容納與融合的歷史。
第五章重點論述西方法在非洲的移植 <file:///D:\06.7.30國家社科基金成果:非洲法律文化史\0811非洲法律文化史書稿\寫作大綱.doc>與影響。殖民統治帶來了西方法在非洲的大規模移植,以英國的“間接移植”方式和法國的“直接移植”方式最具代表性。西方法文化在非洲的全面移植產生的直接后果是改變了非洲的法律文化狀態,形成了在殖民宗主國主導下的佔統治地位的西方法文化與殘存的且具有頑強生命力的非洲習慣法文化以及可適用的伊斯蘭教法文化同時並存的法律格局,從而實現了非洲法律文化的第二次重大變遷。西方法文化是以一種單向流動的方式移植到非洲法律文化之中,相比之下,非洲本土法文化的能動反應十分微弱。由於時代條件和外部環境的變化而發生的這種文化上的變遷轉型,從總體上而言,這是一種原自外部力量引發的、外推型的文化轉型變遷進程。
第六章集中論述了非洲法律文化的現代化變革。非洲國家的獨立為非洲法律文化真正走向現代化創造了前提條件。非洲法律文化的現代化變革,既包括習慣法文化的現代化,也包括法律制度的現代化。獨立后非洲國家法律狀態表現出現代法律與傳統法律相結合,歸屬於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基本特征。從法律文化變遷的角度看:一方面,西方法律文化得到了繼承和發展,從而扎根於非洲各民族法律文化的土壤之中﹔另一方面,獨立后的非洲各國在堅持法律現代化發展方向的同時,努力改造殖民法律文化遺產,更加重視利用本土法律資源,充分發揮傳統習慣法的積極作用。
第七章展望了全球化背景下非洲法律文化的發展趨向。主要體現在兩個大的方面:首先,非洲法律區域化是非洲法在全球化背景下的新突破與新進展。其動因是非洲區域一體化的內在訴求,是法律全球化外在壓力下非洲國家的合理選擇,也是非洲法律文化整體性發展的現實要求。非洲法律區域化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也遇到一定阻力與困難,包括社會阻力、法律困境與技術難題等,其發展過程將緩慢而漸進。其二,非洲法律文化向混合法律格局演進的步伐日趨加快。縱觀非洲法律文化的發展演變,不難看出,非洲大陸的法律類型發展到今天,總體趨勢是走向一種混合法文化類型。而南部非洲法律文化的混合性更為典型,這對於把握整個非洲法律文化的混合特性具有特殊研究價值。
結語部分對非洲法律文化的發展進行了若干反思。成果認為,非洲的現代化與發展相互依存、相互包容,現代化是一個社會變革過程,非洲大陸,特別是黑非洲是在擺脫殖民統治之后才真正啟動了現代化進程,這是非洲實現現代化的重要前提。與其他地區相比,非洲法律文化的現代化更顯迫切。因為非洲法律的現代化不是某幾個非洲國家或某幾類國家面臨的問題,而是所有非洲國家都面臨的問題。非洲法律文化現代化的成敗得失也引起世人的深刻反思,如何發掘固有法的現代價值,如何理性認識非洲的伊斯蘭法治,如何實現非洲國家的法制統一等問題,仍是非洲法律文化現代化進程中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
二、成果的學術價值
任何對法律文化的研究在一定意義上說都是歷史研究。非洲法律文化不僅是非洲文化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法律文化理論研究中不可或缺的分析對象。開展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其學術價值在於:
第一,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不僅可以推進國內非洲法研究的深入,而且對非洲文化的研究也是極其有益的補充。無論是對非洲學界,還是對法學界而言,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均是填補空白之作。
第二,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可以為中國的法律文化的理論研究提供新的視野和思路,為法理學上進一步闡釋法律文化理論提供了典型個案,並且可能會對法理學研究所得出的普適性結論提出質疑和挑戰。
第三,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可以加深對非洲大陸法律文化的發展及其現代化的了解,進而為我國的法治建設提供借鑒。中非之間日益密切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交往需要法律制度層面的了解,更需要認識制度所依存的法律文化。對於當代中國所面臨的諸多法制難題,非洲同樣作出了自己有益的嘗試,其經驗教訓對我們都有啟迪意義。非洲法律文化現代化進程中的歷史經驗和教訓對中國法治的資源取向及法治模式的構建是有借鑒意義的。
第四,開展非洲法律文化史的研究,有助於增進中非交流與合作,進一步鞏固中非關系。
(責編: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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