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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四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的通知

  2011年06月22日18:56  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解放軍總參軍訓部、軍事教育科學規劃辦公室,部屬各高等學校,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促進我國教育科學事業繁榮發展,檢閱2004年至2010年我國教育科研戰線所取得的工作成就,進一步調動廣大教育科學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高質量的科研成果,為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促進教育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科學發展提供智力支持,我部決定開展第四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把獎勵成果和激勵個人結合起來。本次評獎活動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現將《第四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發給你們,請組織做好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優秀成果與人選的申報和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評獎活動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代行評獎委員會職責,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代行評獎辦公室職責。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應盡快確定專門機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或有關部門),負責本地區范圍內的成果與人選申報、資格審查和向評獎辦公室上報推薦工作。

  教育部直屬高校、直屬單位的申報、推薦工作由學校(單位)科研處負責組織。教育部機關各司局可直接由其辦公室組織申報。

  解放軍系統由軍事教育科學規劃辦公室負責組織。

  三、本次評獎活動,時間跨度大,參評成果多,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要認真組織,周密安排,切實做好評獎服務工作。為確保推薦工作按時完成,保証推薦質量,請嚴格按照《第四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規定的評審條件和要求組織實施,並於7月15日前將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推薦參評成果和人選匯總報送評獎辦公室。

  四、評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評獎工作的日常事務。

  地址:北京市北三環中路46號
 
    郵編:100088,電話:(010)62003308 62003304 (傳真)(010)62003859。

    電子郵箱:jks.qgb@cnier.ac.cn。

  附件:第四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

  教育部辦公廳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第四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

  附件:全國教育科學研究終身成就獎申報評審書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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