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型政府是我們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提出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調研結果表明,目前制約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關鍵性因素是缺乏國家層面的中長期建設規劃和近期實施綱要。因此,系統地提出制定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中長期規劃及近期實施綱要的原則性建議,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項緊迫課題。
問題的提出:目前制約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關鍵性因素是缺乏國家層面的中長期建設規劃和近期實施綱要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現行行政管理體制在職能、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地方,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勢在必行。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將服務型政府確立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目標模式。自2008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在構建服務型政府的框架下開啟新一輪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以后,尤其是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作出“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以來,從中央到地方都處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熱潮之中。如何有效地消解各種制約因素、加快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迫切需要進行深入的調查和研究。
為此,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服務型政府建設和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研究”課題組,自2008年3月至2010年11月分赴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6個省份即廣東、江蘇、湖北、江西、廣西、吉林的近50個縣市以及中央編委辦公室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進行了60余場次的座談調查和訪談調查以及8千余份的問卷調查。調研結果表明,目前制約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關鍵性因素是缺乏國家層面的中長期建設規劃和近期實施綱要。有鑒於此,課題組本著頂層設計、整體規劃、統一領導、理性操作的旨趣,結合“服務型政府標准體系”(本課題組以世界著名的組織理論專家卡斯特和羅森茨韋克提出的“5×1”系統權變模型為分析工具和邏輯框架,嘗試性地構建了由5個一級標准指標即價值與職能標准指標、技術標准指標、結構標准指標、社會心理標准指標和管理標准指標,26個二級標准指標以及若干三級標准指標構成的“中國服務型政府標准體系”),審慎而系統地提出制定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中長期規劃及近期實施綱要的原則性建議。
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基於5個層面的政策建議
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極其重要、十分緊迫。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不斷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服務型政府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行政管理體制由傳統向現代轉型取得重要進展﹔政府職能轉變邁出重要步伐,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得到加強﹔政府組織機構逐步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明顯改善﹔科學民主決策水平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穩步推進﹔行政監督進一步強化﹔廉政建設工作深入開展。從總體上看,我國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服務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的歷史起點,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進入攻堅時期。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現行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服務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方面。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對微觀經濟主體干預過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仍比較薄弱﹔一些部門職責交叉、權責脫節,相互推諉、辦事效率低下﹔一些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服務意識不強,素質不高﹔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機制不健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比較突出。這些問題直接影響政府全面正確履行職能,在相當程度上制約經濟社會發展。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勢所必行。
制定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中長期規劃非常必要。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作為深刻的“政府革命”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上層建筑適應經濟基礎客觀規律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任務。我國社會是一個超大型社會,地廣、人多、區域發展不均衡,因而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不能搞“一刀切”。但是,必須建立統一的基本標准,以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基本價值得以體現,現階段以及中長期國家的發展目標得以實現。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是一項艱巨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制定科學的中長期規劃,以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有效性。
確立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一是確立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指導思想。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體現“包容性增長”的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要求,順應全體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改革公共服務體制,完善公共服務制度,創新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逐步形成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和諧社會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
二是確立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基本原則。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堅持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治國家相協調,與國家現代化建設中長期戰略相統一﹔必須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正確處理繼承與創新、立足國情與借鑒國外經驗的關系﹔必須堅持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改革創新﹔必須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做到長遠目標與階段性目標相結合,實現由量的積累向質的提升發展。
制定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戰略目標。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戰略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型政府。通過建設,實現政府價值向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公平正義、可持續發展的根本轉變,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轉變,實現政府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向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轉變,實現行政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向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轉變,實現行政文化向積極進取、勤勉務實、廉潔奉公、服務為本、人民至上的根本轉變,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
做好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若干重大項目的部署和實施工作。一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形成服務型政府的職能結構。關鍵是要調適政府的維護性職能、經濟性職能、社會性公共服務職能三者之間的比例。政府職能結構調整的總趨勢為:控制和降低維護性公共支出,穩定經濟性公共支出,增加社會性公共服務支出。要通過調整,逐步實現社會性公共服務支出佔政府財政支出總額的45%以上(統計數據表明,在近幾年有所增長的情況下,我國中央政府的公共服務支出僅佔財政支出總額的25∼30%之間,而歐美國家的社會性公共服務支出佔財政支出都在45%以上)。
二是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形成科學的公共服務決策與執行體制。要繼續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加強政務綜合管理,同時探索實施大部門體制內部分離決策部門的執行職責改革。合理調整地方政府層級結構,使省級政府和縣(市)政府成為中央政府公共服務決策的執行層級﹔取消地級層級或實行市縣分治﹔鄉鎮政府向自治單位轉變。通過體制改革,強化省級政府在本轄區公共服務方面決策、統籌職責,縣級政府成為執行中央和省級政府公共服務決策、擔負本轄區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職責的基層政府。
此外,還要推進和深化財政上的“省直管縣”改革,使之向行政上的“省直管縣”體制過渡,從而為進一步發揮縣級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面的作用創造優良的體制條件。
三是著手制定全國性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戰略規劃和實施方案。首先要明確基本公共服務的范圍,制定全國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最低標准,設置專門的工作時間表,使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到全體成員﹔然后在正視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的前提下,先行在全國統一制度安排,解決不同省份、不同部門各自制訂政策口徑不統一,跨城鄉、跨區域對接困難的問題﹔最后通過制度創新,逐步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在城鄉、區域及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差距。
四是按照公共服務職責與財權相匹配、支出管理責任與財力相匹配的原則,完善財政管理體制。要明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在提供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生態環境等公共服務方面的“公共服務職責”和“支出管理責任”,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與此同時,規范中央財政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加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加強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管理,逐步減少中央各部委提供公共服務的支付責任,強化其政策規劃、指導和監督職能。建立監督評價體系,著力提高中央財政轉移支付效果。
五是推行以公共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和行政問責制度。政府績效評估體系應當包括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公共就業服務、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單項和綜合評估。要優化評估框架,完善評估程序,健全評估機制,將社會公平正義實現狀況和人民群眾滿意程度作為評估首要標准,保証評估體系發揮應有作用。此外,要將績效評估的結果與干部的選拔、任用、激勵相聯系,在此基礎上建立和實施嚴格的行政問責制度,加強政府對公共服務供給的監管職責。
六是按照構建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總要求和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的原則,統籌規劃和分類推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單位改革。通過改革,形成公益目標明確、投入機制完善、治理結構規范、微觀運行高效、監管制度健全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政府公共服務職責的充分實現。
七是建立公共服務供給的社會和市場參與機制。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和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國家與社會、政府機構與民間組織的關系出現了重大變化,因而,建立多主體、多方式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已經具備了組織和資源基礎。可以考慮在明確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中最終責任的前提下,通過招標採購、合約出租、政府購買、政府參股等方式,將原來由政府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交由市場主體行使。也可以通過稅費減免、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鼓勵和引導民間組織參與提供公共服務。還應當充分發揮基層社區在公共服務供給中的作用,從而使城鄉居民獲得更為便捷的公共服務。通過上述舉措,構建起政府、市場、社會三維架構下的公共服務多主體合作、多方式協同的供給模式。
八是加快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改善和優化公共服務供給的技術手段。今后一個時期應將工作的重點定位於運用互聯網技術建立全國統一的公共服務供給信息平台。此外,還應抓好政府公共服務流程再造工作,推進政務公開,增強公共服務供給的透明度。
九是加快公共服務相關立法步伐,努力實現中央政府及地方各級政府公共服務職責和行為的規范化、法制化。今后一個時期可以考慮從三個方面著手:一是完善《地方組織法》,明確規定省級政府在公共服務方面的專有權力以及與中央政府共享的權力﹔二是推進轉移支付立法工作﹔三是推進社會保險、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的立法。
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要統籌兼顧,分步實施。到2015年,重點在於優化政府價值系統、政府職能系統、政府技術系統、政府結構系統、政府社會心理系統和政府管理系統,實現服務型政府建設在規劃、制度、體制、機制和法制創新上有較大突破。到2020年,全面落實各項工作任務,確保服務型政府建設戰略目標的實現。
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近期實施綱要(2011∼2015年):基於6個維度的政策建議
依據上述“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的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所提出的原則性建議,結合服務型政府建設標准體系,就近期(2011∼2015年)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問題從6個維度提出建議。
優化政府價值系統。要樹立以人為本、人民至上、民生優先、公平正義、可持續發展的價值觀以及法治、服務、責任、民主、科學、廉潔、效率、共享的理念。
踐履公民本位。要使公民意志在公共管理中居於基礎性乃至決定性的地位,公民有權通過一定程序和途徑決定政府應該提供哪些服務以及如何提供服務。要把維護公民的主體地位和合法權益落實在公共管理的每一個環節,實現發展的速度、管理的力度與公民的滿意程度的有機統一。
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社會各階層各群體利益,建立一個共享、公正、幸福的社會。
恪守有限權力原則。必須明確政府只是社會治理主體中的一種主體。要形成政府、非政府組織、企業共同參與社會治理與提供公共產品的社會公共權力運行格局。
強化依法行政意識。服務型政府是法治政府,必須通過合法的程序積極履行公共服務職能。
優化政府職能系統。一是加快服務型政府建設,要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把政府的主要職能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把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是要明確政府履行職能的標准。政府履行經濟調節職能的主要標准是:保持和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經濟調節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各種政策手段,加強需求管理,將上述四個指標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保持經濟總量平衡,使國民經濟既不出現蕭條,失業率和通貨膨脹率又在可承受的程度。要改善經濟調節,更多地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增強宏觀調控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實現經濟增長速度和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
政府履行市場監管職能的主要標准是:市場體系健全,市場規則公平公正,市場主體行為規范,市場秩序良好。從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情況看,政府履行市場監管職能的主要任務是:推進公平准入,規范市場執法,加強對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領域的監管﹔打破部門分割、行業壟斷、地區封鎖,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促進商品和生產要素在全國市場自由流動﹔打擊制假、售假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高各種要素的市場化程度,創造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的環境﹔建立市場准入和退出機制﹔健全現代市場經濟的社會信用體系,完善產品質量標准體系﹔培育和規范各類市場中介組織和專業服務組織。
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主要標准是:社會公平能確保,公民權利有保障,社會安全能實現,社會失靈糾正有效,經濟與社會保持平衡發展和良性互動,社會和諧進步。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各級政府都應著力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加強社會管理能力建設,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重點是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格局﹔按照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統籌兼顧、動態協調的原則,完善社會管理格局﹔全面開展城市社區建設,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按照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並重的要求,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查處理機制和權益保障機制﹔適應公共安全形勢變化的新特點,推動建立主動防控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公共安全體系﹔繼續實施國家人口發展戰略,著力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加強生態保護和治理,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主要標准是: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可及性和公平性,公共服務體系公平公正、覆蓋廣泛、水平適度、可持續發展。要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管理權限,健全地方政府為主、統一與分級相結合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加強公共服務部門建設,完善公共服務監管體系。完善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努力使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制定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標准,特別是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助和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發展方面,要制定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標准。加快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剛性規定公共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例及其逐年增長的額度,同時穩步提高公共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改革和創新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引入競爭機制,擴大購買公共服務,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進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放寬市場准入,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增強多層次供給能力,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
優化政府技術系統。要實現行政方法現代化、服務化、柔性化、互動化、綜合化﹔要按照信息共享、信息安全、政務協同、統一規劃、制度完備、機制完善、人才充足的標准建設電子政府﹔要按照預算民主化、法治化、績效化、公開化、統一化以及財政公共化的標准加強公共財政建設。
要在充分吸收現代科學技術、對傳統行政方法進行揚棄的基礎上,積極借鑒和引進國外行政管理中先進的技術方法,構筑一整套符合時代要求和公眾需求的現代行政管理技術和方法體系。
要按照“五個轉變”的要求推進電子政府建設:一是從重建設、輕應用向注重深化應用轉變﹔二是從信息網絡分散建設向資源整合利用轉變﹔三是從信息系統獨立運行向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轉變﹔四是從信息管理偏重自我服務向注重公共服務轉變﹔五是從信息網站自建自管向發揮社會力量轉變。
要著重從預算的民主化、法治化、績效化、公開化、統一化五個方面推進預算改革。此外,建設公共財政還要著力調整財政收支結構,擴大公共服務覆蓋范圍,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把更多公共資源投向公共服務薄弱的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和困難群眾,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優化政府結構系統。要實現央地結構(中央與地方關系)、層級結構、條塊結構、橫向結構(地方政府間及政府部門間關系)的合理化與法制化。
要優化中央與地方關系。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經濟社會事務的管理責權與財政權限。按照中央統一領導、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明確中央和地方對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方面的管理責權。根據公共產品的性質和外部性大小調整和優化中央、省、市、縣、鄉各級政府事權。屬於全國性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事務,由中央管理,以保証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和市場統一。屬於面向本行政區域的地方性事務,由地方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強行政活力。屬於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的事務,要區別不同情況,明確各自的管理范圍,分清主次責任。要完善政府間責任劃分的法律體系,依法規范各級政府間責任關系,實現中央與地方關系規范化、法制化。
要優化層級結構。推行市縣分治、省直管縣體制。“市管縣”體制向“省管縣”體制轉變可以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實行試點,省裡將人事權、財權、決策權全面下放到試點縣,通過試點明確省應管哪些事項,下放到縣裡的權力應該是哪些,下放過程中會產生哪些新的矛盾和問題、如何解決,以積累經驗。第二步是虛化地級市。在省域內實行“市縣分治”,即“市”隻管理城市(包括郊區),縣改由省直接管理。縣和地級市都直接由省管轄。第三步是撤銷地級市,使地級市成為本來意義上的城市,在行政級別上和縣平行,實行省縣兩級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體制。全國各地可視自身情況,選擇相應方案,逐步推行,不搞一刀切。
要規范條塊關系。按照憲政原則、法制原則、民主原則、合理謹慎原則規范垂直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合理配置縱向政府間職能。探索實行公務協助制度、爭議協商制度、司法保障制度、政府、企業和第三部門之間的合作制度。
要完善地方政府及政府部門間的關系。一要完善地方政府間關系。要創新地方政府合作方式以及競爭中糾紛問題的解決方式,完善地方政府間合作的組織機制,建立地方政府間的利益分享和利益補償機制,制定地方政府間競爭與合作的法律法規。二要優化政府部門機構設置。要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功能定位准確、部門數量精干的大部門體制。既要在政府部門的整體層面上構建決策、執行、監督適度分離的組織架構,也要在部門內部建立決策與執行相分離的機制,將公共服務和行政執法的執行職能分開,設立專門的執行機構,避免集決策、執行、監督於一身,消除公共利益部門化弊端。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要堅持滿足需要、總體統籌和制約協調的原則,在中央確定的限額內,需要統一設置的機構應當上下對口,其他機構因地制宜設置。要探索建立跨部門合作的領導協調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並使這種機制規范化、制度化。
優化政府社會心理系統。要形成有凝聚力的組織氣候,使公務員對組織具有強烈的認同感,團結協作,政令統一,執行順暢。要培養健康的行政心理,使公務員摒棄管制型政府下的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轉變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主動投身於服務型政府建設,積極支持組織變革和自覺參與組織學習。要完善公務員考核、晉升、獎勵制度,及時發現和任用優秀人才,激勵公務員奮發向上的工作精神,調動公務員心理中的積極因素,促進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的提高,增強政府體系的生機和活力。
要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採取措施使考核指標體系科學化、考核方法綜合化、考核程序規范化、考核等次豐富化、考核結果使用實效化、考核過程透明化、考核主體知識化。
要完善公務員晉升制度。彰顯公務員晉升制度的“能力本位”理念,並使能力標准具體化﹔強化公務員晉升制度的公開原則,將晉升的時間、條件、職位、方式、程序全部公開﹔建立嚴密的、操作性強的執行程序,並引入晉升考試制度,建立專門考試機構,最大限度保証晉升的公正性﹔擴大競爭上崗和公開選拔制度的使用范圍。
要完善公務員獎勵制度。強化對獎勵主體的規制,明確獎勵權限﹔完善獎勵標准,分別設立公務員個人與公務員集體獎勵標准﹔實現授獎條件具體化、授獎過程法制化、獎勵形式豐富化。
優化政府管理系統。要按照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要求和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加強黨對政府工作的領導。完善民主集中制與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問政於民和科學民主的決策體制。建立健全與民融合、運作順暢的執行體制。建立健全公開化、法制化、以公民參與為特征的監督體制。建立完備的行政問責制度。建立健全科學的政府績效評估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
要嚴格實行民主集中制,既重視民主討論,又尊重行政首長的最后決定權。理順行政首長個人負責與黨的領導關系。堅持行政首長向國家權力機關負責的原則,加快行政首長負責制的立法步伐。制定黨政關系法規,將行政首長的行為納入該法規的調整范圍。
要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做到各項決策程序依法規范、過程民主公開、結果科學公正,提高決策的預見性、科學性和有效性。要探索實行決策、執行、監督適度分開、相互協調的執行體制,確保指揮有效、運轉協調、統一暢通。要建立健全公民參與政策執行的渠道以及政策分解與政策立案制度,強化執行監督與反饋。
要建立健全公開化、法制化、以公民參與為特征的監督體制。政府內部層級監督以及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要切實有效。司法監督要具有獨立性和公正性。人大的法制審查權、“人事權”、“財權”要切實落實,質詢、罷免、調查、預算監督、審查等程序要具體化。政協的民主監督要切實發揮效能。新聞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要渠道通暢,切實有力。政府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連接要順暢。
要完善公共服務行政問責制度。著力擴大問責客體范圍,將所有公共管理責任主體都納入問責范圍。明確界定行政責任,合理劃分黨政之間、正副職之間、集體與個人之間、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職責權限。健全問責事由,從追究“有過”向追究“無為”深化。完善問責程序,使問責提案、立案、調查、申辯、審議、決定、復議、通知、申訴、執行、結果等環節規范化。完善問責法規體系,使問責制度步入法制化軌道。
要完善政府績效評估制度。建立健全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為導向的政府部門績效評估制度、以決策科學化民主化為目標的公共政策績效評估制度、以優化公共資源配置為核心的項目績效評估制度、以突出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重點的預算績效評估制度。
要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制度,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群眾廣泛知曉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都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依法、及時、准確地向社會公開。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服務型政府建設”首席專家,華中師范大學教授、博導﹔本文系2007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服務型政府建設和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研究”項目階段性成果,項目批准號:07&ZD030)
(責編:秦華)
紀念清華簡入藏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成立十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舉行【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