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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成果選介

馬克思人權思想研究

——“馬克思人權概念研究”成果簡介

  2012年05月24日14:17  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中山大學徐俊忠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馬克思人權概念研究”(項目批准號為02BZX007),最終成果為專著《馬克思人權思想研究》。2012年3月經同行專家鑒定,以優秀等級結項。課題組成員:林近平、黃壽鬆。

  長期以來,國內外對於馬克思人權思想的理解分歧很大。前蘇東的理論家對於馬克思的人權思想,曾經有過一些論述,但很不充分﹔西方國家主流的理論家則基本拒絕肯定馬克思在人權理論上的積極意義。有的學者認為:“馬克思列寧主義原理沒有為個人的權利留下地盤……社會主義國家不能絲毫承認個人權利而限制自己,因為這會妨礙社會主義的徹底實現”(L·亨金語),也有的學者認為:“馬克思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企圖消除人的獨立的個人領域,把人變為簡單的存在物。根據這種理由,他在同布魯諾·鮑威爾的文章《論猶太人問題》的不太出名的、但很有意義的爭論中攻擊人權思想……”(A·維爾德羅斯語)。這種理解包含著對於馬克思理論的極大誤解與歪曲。許多把馬克思主義等同於專制主義的主張,都與這種理解有著直接的關系。

  然而,馬克思的理論確實有對於資產階級人權理論的批判。甚至可以說,沒有馬克思對於西方人權理論的批判,就沒有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理論。但這種批判主要針對的是西方人權理論中有悖於“人類解放”要求的內容,而不是人權本身。馬克思認為,西方的人權理論實質上就是關於“政治解放”的理論。“政治解放”的目的在於消除市民社會的各種束縛,以便讓市民社會的各種自私利己因素得到最大限度的釋放。這實質上是資本主義發展的要求。因此,對於廣大的無產階級來說,這種人權要求是一種具有巨大局限性的要求,它不應該成為無產階級解放的旗幟。甚至一旦陷入這一理論所設置的社會境遇,無產階級的解放就會變成一句空話。在這裡,馬克思的主張,對於西方資產階級的人權理想是一種進一步的解放性超越,而不是向所謂的專制制度的倒退。然而,要說明這一點,並非輕易所能達到的。不然的話,中外理論界在這一問題上的混亂,就不可能長期存在,而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對於馬克思這一理論做出深入的、有理論說服力的揭示。這項成果正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而展開研究的。

  總體上看,這項成果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研究馬克思人權概念形成史,以確定馬克思人權概念的誕生地,為科學把握馬克思的人權概念提供基本的根據。第二部分主要研究馬克思關於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下人權限度的思想,進一步揭示資本主義人權的褊狹性,尤其是它對於無產階級解放的狹隘性,具體地展現資產階級人權實質上就是適應資本主義發展要求的意識形態。第三部分主要研究馬克思關於資產階級政治與法律制度下人權限度的思想,具體地揭示近代以來西方人權主張與其政治與法律制度安排方面的適應與沖突,以及實質上對於資本主義制度的支持。這一結構安排,既體現了馬克思人權思想的大致邏輯進程,也體現了作者對於馬克思人權思想把握的基本方法,即從馬克思對於許多具體問題的論述中,去抽象馬克思對於人權概念的理解,然后再把這種人權概念的理解放回具體的經濟和政治、法律制度的情形中去把握。遵循這種方法去理解馬克思的人權概念,可以較為准確地把握馬克思的人權概念而不至於偏離問題的實質。

  這項成果關於馬克思人權概念形成史的部分,主要研究了馬克思從革命民主主義到轉為共產主義的整個過程中,其人權思想是如何發生變化的。這一時期可以說是馬克思的思想最為多變和最為復雜的一個時期,也是其人權思想體現最為多姿多彩,並走向科學的過程。這項成果以五章的篇幅,對這一時期馬克思的人權思想演變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理論分析,對馬克思人權思想演變的基本脈動有了一個較為准確的把握。首先馬克思在反映其青年黑格爾立場的《博士論文》中,以強調原子世界中原子之間的相互關系的形式,對於人以及人與人之間應有關系的基本原則,包括人權的應有原則,都做出了體現革命民主主義的論述。在《萊茵報》時期,馬克思立足於天賦人權的邏輯,論証了新聞出版自由時人權的重要表現,反對書報檢查制度。但就是在這種具有革命民主主義的政治追求下,馬克思開始提出超越這種追求的觀點,即關於實現新聞出版自由既需要克服“經濟暴政”,又需要防止“商業投機”的影響等重要思想。正是這些思想的提出和進一步發展,使馬克思走上了對政治解放局限性進行批判的道路,從而深入地解剖了市民社會解放對於人權平等實現的嚴重制約與扭曲。因此,在他退出《萊茵報》的工作后,他借助對於大量社會史的研究與法國和美國人權文書的研究,在思維上實現了對於天賦人權的超越,在政治上則實現了對於西方近代以來形成的主流人權觀念的批判性超越。另外,馬克思還深入解剖了被西方“人權宣言”所設定的人權主體,並且把他還原為“市民社會的成員”,他認為人權不過是懷擁自私自利目的的市民社會成員要求進行平等競爭的權力而已。因此,在這種主張下的人權,不論其要求有什麼不同,其實都是一種自私自利的權力,是一種人與人相互分離、相互排斥和相互防范的權利。這種人權主張有利於保証社會競爭的發展,但必然導致社會的緊張和沖突,並維護和必然加劇人與人的不平等。因此,自由與平等的緊張和沖突是這種人權主張的必然結果,而不平等則是這種人權無可回避的結局。走出資產階級人權的這種泥淖,必須確立新的人類解放的原則,這一新的原則就是“人是人的最高本質”,也就是說,人不能再繼續以人以外的物的因素和力量去確立自己的地位。要使這一原則得到確立,就必須否定人受到人以外的各種非人的關系、勢力和制度的規定與支配,結束人的受屈辱、被奴役、被遺棄和被蔑視的生存狀況。為此,必須消滅“現代社會的一切違反人性的生活條件”,包括宗教、私有財產制度和貨幣制度。因為它們都是使人的生活發生異化的原因。這一切的最終目的都在於消滅非人化的生活,實現人類解放。這樣,走出資產階級人權泥淖的要求,就與共產主義的政治主張統一起來了。

  這項成果的第二部分主要研究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下的人權限度,重點考察了馬克思的《資本論》及其手稿對於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下人權的具體體現狀況。西方的人權理論,從根本上說是與資本主義經濟相適應的。這種人權的主張固然有人道主義的因素,但是,不論其對於人權中的“自由”的理解,還是對於其中關於“平等”的理解,都是直接服務於資本主義的自由競爭經濟的發展的,甚至從某種意義上說,是服務於“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的。在這一視域下,人權在其最主要的方面,體現出了對於強勢群體的有力支持,而對於弱勢群體則隻能給予有些許矯情的憐憫。這種權利在政治上雖然有著人人平等的設計,但它允許和默認市民社會的不平等,從而使得人們在實際享有權利方面存在不平等。而且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私有制基礎上的競爭的不斷發展,不斷地擴展著市民社會不平等的鴻溝,人權享有的不平等狀況也隨之擴展。這項成果通過深入的理論分析,力圖從經濟方面對於人權主體被設定為孤立性、利己性的原因做出分析,強調這一切都與商品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這項成果也擷取了馬克思許多關於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下人權場景的具體描述和關系透析,具體地分析了這一人權體系中的自由與平等之間的沖突與對立,對資本主義人權主張的歷史局限、內在沖突以及道德盲區等等做出了具體解剖。馬克思的政治追求和價值理想在分析中也得到了具體而又生動的展現。另外,這項成果還關注了馬克思對於“法國社會主義者的愚蠢”的批評,這一批評指出了一些社會主義者對於交換價值和貨幣制度的迷信,認為社會主義就是要實現法國革命所宣告的人權理想。馬克思這一批評,有助於我們進一步劃清在人權問題上,馬克思的主張與資產階級主張的根本區別。同時,這項成果還對馬克思基於經濟分析的人權主張是否具有某些局限性問題,進行了分析。這項成果認為,馬克思對於人權的經濟分析,使其對於人權問題的把握達到了前人所無法達到的高度,但絕沒有封閉對於人權問題的更加多元的理解途徑。成果還初步涉及羅爾斯與馬克思對於解決資本主義社會人權困境的思路比較,力圖啟發更加多元的理解思路,也可以從中看到一個革命的主張和一個改良的主張的巨大差別。

  這項成果第三部分主要研究資本主義政治法律制度下的人權批判問題。人權與約法是相輔相成的關系。人權的落實既需要一系列的社會政策與措施,更需要有相應的約法與之配套。西方資產階級的思想家向來標榜其政治與法律系統都是體現人權要求的。保障人權是其政治與法律系統的核心價值。然而馬克思從西方人權所固有的特殊褊狹性出發,指出歐洲資本主義國家包括法國和英國等的政治與法律系統,本質上都是維護特定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和資產階級利益的,盡管它具有不以個別資產者的意志為轉移的特征。這項成果具體地分析了人權與憲法的諸多沖突﹔人權與“三權分立”的內在緊張關系﹔人權與“作為國家制度的民主”的多重變異,尤其把民主等同於選舉的游戲所導致的困境等等,揭示了與西方人權主張相適應的政治與法律系統的具體運作后果。反映了馬克思對於資產階級人權主張的批判與超越態度,也有利於破除對於西方人權與政治法律系統的神話迷信。這項成果特別強調,馬克思的人權思想具有批判性的形態,但這種批判性目的不是抽象地批判和否定人權,而是要顛覆近代資本主義人權觀的狹隘階級本性,並在此基礎上建構起人權的新形態。因此,這項成果還設立專門篇幅,討論馬克思對資本主義人權制度批判的當代價值問題,強調當前我國既要積極地導入人權觀念,進行人權制度建設,又要盡可能地避免在人權問題上形成對自由主義的路徑依賴,防止陷入對西方的人權主張與政治法律系統的迷信。

(責編:秦華、陳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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