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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成果選介

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理論、范式與思路

——《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研究》成果簡介

  2012年02月03日17:11  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浙江大學余瀟楓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研究”(項目批准號:08BGJ010),最終成果為專著《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理論、范式與思路》。2011年12月經同行專家鑒定,以優秀等級結項。課題組成員:李佳、崔順姬、徐黎麗、李開盛、廖丹子、周章貴、苑永彬、甘鈞先、王江麗、陳立影。

  安全能力屬重要的國家能力,隨著非傳統安全問題對國家安全、人的安全所帶來的諸多挑戰,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應作為與傳統安全能力建設同等重要的議題得以重視。黨的十六大、十七大報告多次強調要重視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相互交織的安全現實。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是時代發展的新主題,也是我國外交提升的新議題,是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新難題,是社會治理的新課題。該成果的主要內容和重要觀點如下:

  1.對當今世界非傳統安全理論流派進行了梳理,對各非傳統安全理論自身的共同點進行了歸納總結。冷戰以后作為國際安全研究“擴展-深化”路徑的非傳統安全理論流派主要有哥本哈根學派、批判安全研究、女性主義、人的安全研究、后殖民主義、后結構主義等,它們所表現出來的主要共同點為:第一,反對將國家視為唯一或主要多安全指涉對象。第二,反對以軍事安全和政治安全為主要的安全價值,偏向於強調諸如經濟、生態、社會等更廣泛領域的安全價值。第三,採用寬泛的研究議程。由於可能的安全價值拓展了,對於威脅來源的分析也必須拓展,這就使得非傳統安全研究者傾向於採用比較寬泛而非狹窄的研究議程。第四,往往超越國內、國際領域界限,關注國內安全與國際安全之間的聯動性。第五,在維護安全的方式上普遍主張合作安全與共同安全。但是,非傳統安全理論遠非一個具有一致性的理論群體,它們關注的安全指涉對象與價值各有不同,研究的路徑與方法亦有差異。但也正是因為如此,它成為了一個極具開放性的理論群體,容納了一大批對傳統安全研究不滿的理論與觀點。非傳統安全理論的興起意味著安全思想的革命。

  2.對能力建設的研究進路進行了提煉。能力建設(Capacity building)這一術語起初是指國際組織特別是聯合國為其成員國提供援助的一種形式,以提供能力建設作為它們與成員國之間的技術合作的一部分,通常是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某種特定技能培養或幫助發展中國家提升某種能力。聯合國發展計劃署將“能力建設”定義為:創設適當的政策、法律框架和制度發展的有利環境,包括社區參與(特別是女性的參與率)、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制度的加強。該成果認為,能力建設就是一個組織以及內外的利益相關者充分發揮自身的內在潛力與外部條件以達成既定目標所做的努力。能力建設是一個復合概念,它貫穿於能力開發、能力發揮、能力實現的過程,重在創設適當的政策、法律框架和制度發展的有利環境,強化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制度建設,包括個人和各類組織機構學習構建社會資本和社會信任的相關知識,發展個人和組織的知識、技能和態度,使得組織能夠設置目標、達成結果、解決問題並創造自適程序(自我調整和自我改進)以獲得持久生存。能力建設這一復合概念本質上代表了四大精髓:一是人本理念(注重人力資源的開發,以及人與環境、機構的互動),二是治理理論(強調多方合作和參與),三是可持續性(根據績效目標和發展態勢不斷實現調整和改進),四是可操作性(融合了管理學、組織理論、經濟學的諸多精華)。

  3.對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的理論視角進行了創造性闡述。該成果對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可供討論的不同理論視角進行了歸納整理,認為總體上可以分為層次論、領域論、能力論、價值論四個體系。層次論是基於指涉對象的討論,即討論“誰的安全”問題,進而討論該採取何種措施來保障“誰的安全”問題。領域論是基於安全領域的討論,即討論“哪些安全”問題,進而討論該採取何種措施來解決“這些安全”問題。能力論是基於能力類型的討論,即討論“什麼能力”的問題,進而討論該採取何種措施來補足並實現這些能力。價值論是基於優先價值的討論,即討論“什麼是安全應該保障的核心價值”,進而討論如何以此核心價值為基點設計安全維護的路徑以保障此核心價值。該成果指出:“優先價值”最終要討論的即是“國家安全”與“人的安全”何者為先的問題。而在討論這一價值優先性時需要納入倫理的維度--安全不僅僅是利益,也是倫理--因為它切切實實關系到每個人和某種社會關系的生死存亡。而安全的倫理維度往往會因不同的利益群體、不同的安全層次、不同的安全領域有所不同。因此,抽象出安全在普遍意義上的倫理取向是必要的,隻有界定了“優先價值”再去考慮按“層次”、“領域”、“能力類型”等設計路徑,才不至於犯“價值判斷”上的錯誤。所以該成果認為,“價值論”跳出了“層次論”、“領域論”、“能力論”的交疊重合的泥淖而獨辟蹊徑,這一“價值基點”更接近於安全的“終點”,採用“價值論”即是站在原點上思考問題。

  4.論証了“安全治理”作為非傳統安全應對能力建設新范式的理論內涵。安全從“傳統”轉向“非傳統”,安全維護也將從“管制”轉向“治理”。如果說管制更多的是體現一種剛性的制度設計,那麼治理則更多的是體現一種柔性的、靈活的能力建構。它包括調動和安排不同行為體的能力、整合並有效利用各種資源的能力、平衡與協調不同利益關系的能力以及達到特定政策結果的能力。可以說,安全治理是新的安全理念、安全體制、安全主體、安全運行與安全維護的能力總和及其實現。安全能力建設可以體現在安全治理的理念與結構、統合與實施、考核與評估諸方面。安全治理實現的可能性可歸納為如下四點。第一,安全主體的多元性突現了安全治理資源全面整合的可能性。第二,安全治理結構的綜合性突現了安全治理制度化合作的可能性。第三,安全維護的柔軟性突現了安全治理價值認知共享與安全維護持續的可能性。第四,安全評估的可操作性突現了安全監督與反饋形成閉環系統的可能性。安全治理能力提升的國際實踐中較有特色的是安全治理的歐洲模式和安全治理的拉丁美洲嘗試。

  5.提出了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的“人的安全”視角。“人的安全與國家安全是互為強化、相輔相成的。沒有人的安全,國家安全不可能實現,反之亦然”。在人的安全與國家能力建設方面,該成果提出兩點,一是從國家目標來看:安全應屬國家建設的目標之一,因而,安全能力應納入國家能力的組成部分,非傳統安全能力應提升至一個新的高度加以重視。二是從國家能力實現的條件來看:人的能力有助於實現人的安全,人的能力應視為國家能力的核心組成部分。

  6.提出了“和合主義”作為中國非傳統安全維護的價值理念。國家安全的根本是認同安全,認同的缺乏往往是造成安全威脅的開始。傳統文化中的“和合”論為安全方略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資源,其強調系統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權利保護和發展自己,都應該以不損害另一方為前提而行動,或者說任何行動都應確保共同可持續發展即共同處在“優化”狀態中協作發展。從“和合”論的視角觀之,安全的實質就是行為體間的“優態共存”。“優態”是安全指向的對象,表征的是行為體可持續發展的生存境況﹔“共存”是安全獲得的條件,表征的是行為體追求安全歷史性條件,在全球體系中不論哪一個層次的行為體若要獲得安全,其基本立場與途徑都隻能是通過“互惠共建”達到“共優共存”。在“全球認同危機”時代,中國倡導以“和合主義”為價值核心的“新安全觀”,必將對國際社會中反對霸權主義和國際強權政治有重要的示范效應。

  7.提出了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的總體思路與維度。中國目前面臨的非傳統安全威脅主要體現在兩個層次,即國家安全層次和人的安全層次﹔對應這兩大層次,最主要的兩個領域是經濟安全和社會安全。結合這兩大層次兩大領域,該成果提出我國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的總體思路。一是在國家安全層次,我國要針對主要的威脅,如幾種勢力、大規模武器擴散和經濟安全,建立國家性的安全應急機制(而不僅僅是突發事件應急機制)。二是針對環境危機這一過程性危機,加強對環境危機的預防和監測是必須的。三是對安全的排查和關注,聚焦於以“人”為中心的視野,充分考慮從環境、食品、暴力犯罪、常規傳染病、征地拆遷和土地流轉帶來的住所問題、大規模自然災害、失業問題、大規模突發新型傳染病等關涉人的發展和人的安全的方方面面。四是針對社會分層和“社會斷裂”(社會成員的“角色性斷裂”、社會意識的“精神性斷裂”和社會生活的“秩序性斷裂”)引發的社會不安全,建立有效的“社會安全閥”,並致力於建設民眾享有公平的社會保障和社會機會、解決土地流轉帶來的安全隱患和土地所有權的認定問題。就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的行為主體而言,主要包括國家、各類社會組織、個人、國際社會。就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的實現條件而言,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一)安全價值認定上,要更加重視人的安全和社會安全。(二)安全戰略設定上,制定以“人的安全”為根基的可持續安全戰略,將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納入國家能力建設的組成部分,將非傳統安全應對戰略作為重要的國家戰略。(三)安全體制創設上,要構建“政府主導、軍地聯合”的一體化非傳統安全應對體系,推進國防動員機制與政府應急機制的銜接。(四)安全政策制定上,要強化社會安全領域的政策制定,實現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並重。(五)安全行為體“開發”上,要強化各行為體的能力建設。一是要把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納入國家能力,著手開發並不斷強化國家在安全領域的能力建設。二是鼓勵各類社會組織和個人在非傳統安全領域開展廣泛的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項目。三是加強區域合作與國際合作。(六)安全話語建構上,通過“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話語體系的創建,增加國際社會的共同語言,引導國際社會的共同行動。(七)安全研究支撐上,要進一步實現發展研究與安全研究的結合,將“安全”作為一個普遍維度“植入”各個學科的研究。

  8.對我國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進行了歷史回顧。中國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總體上可分為三個時期:1978-1991年是中國從傳統安全拓展至非傳統安全的過渡期,也是初步應對非傳統安全挑戰的時期。這一時期中國實現了時代觀、安全觀及相應安全戰略的歷史性轉型,在與貧困問題相關的社會安全維護、與國際國內政治風波相關的政治安全維護方面做出了努力。1992-2000年是中國非傳統安全問題不斷凸現時期,也是多面應對非傳統安全挑戰的時期。這一時期中國提出了新安全觀,在與外交轉型相關的國際安全維護、與金融危機相關的經濟安全維護、與認同危機相關的周邊安全維護方面做出了成績。2001-2011年是非傳統安全問題不斷加深、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相互交織、中國非傳統安全問題與世界性非傳統安全問題相互交織的時期,也是中國全面應對非傳統安全挑戰的時期。這一時期中國政府和學界全面重視非傳統安全的研究與應對,在與反恐怖行動相關的國際合作反恐、與反分裂主義相關的國家安全維護、與流行疾病問題相關的人的安全維護、與能源資源問題相關的能源安全維護、與環境問題相關的生態安全維護等方面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和努力。該成果指出,新世紀中國非傳統安全問題的應對主要排序為:“三股勢力”問題、參與國際多邊合作反恐、流行疾病與人的安全的維護、能源問題與能源安全的維護、環境問題與生態安全的維護、國際金融危機的應對、包括以南海為重要爭議區的周邊國家的非傳統安全問題的應對。

  9.提出了中國邊疆治理中的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思路。我國邊疆地區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相互交織的境況,使得邊疆安全問題日趨嚴峻,對安邊、固邊、治邊、富邊形成了挑戰。我國的邊疆民族地區與民族問題相關聯的非傳統安全問題不斷凸顯,並表現出諸多特點:首先,民族成份與民族文化多樣性決定了邊疆民族地區非傳統安全問題的多樣性。其次,多種宗教信仰並存使得邊疆民族地區非傳統安全問題具有異質性。第三,跨國民族的國-族關系和接壤或不接壤國家之間的國家關系互相重疊,使邊疆民族地區非傳統安全問題呈現出跨境復雜性。第四,邊疆民族地區安全現狀呈現出非傳統安全與傳統安全的相互交織性。第五,傳統與現代思維方式相沖突而產生的代際轉換性是邊疆民族地區非傳統安全問題具有的另一個顯著特點。邊疆安全治理的總體對策是:首先,深化落實“新安全觀”,建構邊疆民族地區非傳統安全的“和合主義”理論范式與戰略思維。其次,深化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非傳統安全能力建設的新體制模式。再次,深化落實“和諧社會觀”,構建非傳統安全威脅引發的常態危機與非常態危機應對機制。

  10.創新性地研究了我國社區民眾防護能力建設。民眾防護體現的是非傳統安全維護,特別是人的安全維護的具體化與現實化。該成果認為,綜合化的民眾防護是民防工作的必然趨勢,民防防御目標將越來越與應急救險管理目標相結合。該成果首次從理論上較全面地闡明了民防及社區民防的內涵,認為國家層面民防界定中的“災險防控”與“安全保護”更為強調“公救”,而社區民防中的“災險防控”與“安全保護”則更為突出“自救”與“互救”。同時,該成果還提出了涵蓋“戰備民防”、“災害民防”與“生活民防”的“人本民防”體系架構,闡述了社區民防以“社區行動”為綱領的參與城市應急救援的重大意義,並且對社區民防的工作定位與職能、社區民防的工作機制、社區民防工作體系在操作性層面進行了全面的設計。

  11.提出了政府公共安全能力建設的指標體系。公共安全是指由政府提供的、使人們免於生存性和發展性威脅的自由。公共安全聚焦於突發事件、社會治安、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領域的安全問題,與人們生命、健康、重要公私財產及生存環境密切相關。該成果提出,宏觀綜合指標(指數)用以從宏觀上綜合反映一個地區公共安全的程度或水平,即安全綜合加權指數、Y-縱向比較指數、X-橫向比較指數、公共安全支出佔當地GDP的比重和公共安全人均支出。同時該成果設定了31個社會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災害及生產安全等5大領域的微觀指標,用以具體反映5大領域公共安全的程度和水平。作為專題研究,該成果對政府安全能力建設作了實証分析,闡述了我國政府積極推進公共安全能力建設的成績與存在的問題,同時以廣東省和貴州省作為個案,對政府的公共安全能力建設進行了對比分析,並在此基礎上對政府安全能力建設提出了可供借鑒的四大方面的政策建議。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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