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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內容

金太軍:創新基層政府社會管理方式

  2012年02月23日08:3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金太軍:創新基層政府社會管理方式



  基層社會管理創新是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的堅實基礎與重要途徑。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以基層政府為基點,以社區自治組織為紐帶,凝聚社會各方力量,建構起“多元協作式”的社會管理格局,成為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的必然選擇,也將成為社會長治久安的基石。

  大力推進基層黨建工作,以基層黨建創新帶動基層社會管理創新,構筑維護社會穩定的核心力量。基層黨組織是黨在基層社會管理中的領導核心,基層黨建創新是基層社會管理創新的原動力。基層黨建創新應以服務社會為宗旨、以科學發展為導向,通過組織創新和機制創新,實現基層黨組織的可持續發展,搭建基層黨組織與社會多元主體的協作平台。要有效整合黨在基層的組織資源,逐步建立覆蓋廣泛、科學發展的基層黨組織體系,重點加強民營企業、社會組織、新居民和流動人口中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要完善基層黨建工作運行機制,把黨建工作要求與基層社會發展任務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完善選拔考核機制、培養激勵機制和支持保障機制,來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生命力。

  轉變基層政府職能,規范基層政府行為,保障社區自治權利,逐步培育社會的內生秩序。依照法律法規厘清基層政府與社區自治組織之間的職責權限,凡屬社區自治組織依法負責的職責事項,由社區自治組織自主管理﹔凡屬基層政府行政職責范圍的工作,不得隨意分配給社區自治組織。可以嘗試將基層政府與社區自治組織之間的行政管理關系轉變為“契約協作”關系,通過簽訂《社區自治組織協助政府管理協議書》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創新社會組織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建立解決社會矛盾的“緩沖帶”。基層政府應培育多元化的社會組織體系,加快社區自治組織建設,進一步完善社區自治組織體系﹔重點培育公益類、慈善類和服務類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它們在反映不同利益訴求、維護弱勢群體權益、滿足公共服務多元化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合法的社會組織是公民利益聚集和利益表達的有效途徑,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平台,如果引導得法,可以豐富基層政府的社會管理方式,成為有效解決社會矛盾的“緩沖帶”。

  以社區為基礎,因地制宜創立社會企業,積累社會資本,推動社會的共融與發展。以社區為法人主體和管理主體,因地制宜創立社會企業,以企業模式來經營公益性組織,盈利部分實行“三三制分賬”,即三分之一用於企業發展,三分之一用於社區治理,三分之一用於社會公益。這樣有利於創造就業機會,提升社區財力水平,增強社區服務水平。課題組調研發現,一些地區依托社區成立的“愛心超市”已具備社會企業的雛形,有關部門應准確定位、有效引導,使其成為“多元協作式”社會管理格局中的積極力量。

  凝聚社會力量,積極引導企業、公民參與社會管理,形成維護社會穩定的有效合力。引入市場合作機制,積極引導和監督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完善基層政府與企業的合作機制。要培養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借助行業協會、商會等平台,通過政府指導逐步向企業輸入“道德血液”,引導企業積極、自主地履行社會責任。要鼓勵和動員公民參與社會管理,變“被管理者”為“主動參與者”。借助通信、媒體和網絡平台,通過熱線、郵箱、微博和在線交流等形式,加強基層政府與公民之間的良性互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預防社會沖突,緩和社會矛盾。同時,宣傳動員和教育引導公民自覺參與社會建設。例如,有些地方在流動人口管理中借力於民,以房東協會為載體,把房東由被管理對象轉變為管理者,形成了持久廣泛的社會合力,共同推動了社會管理創新。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政府協調研究”首席專家、蘇州大學教授)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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