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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文庫>>歷史

社會史研究“碎片化”命題再檢討

王衛平 王玉貴  2012年06月14日08:33  來源:光明日報

  編者按

  近年來,社會史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成為史學變革與創新的重要推動力之一。與此同時,繁榮發展中的社會史研究也面臨著“碎片化”(“碎化”)和缺乏理論關懷等質疑,尤其是關於社會史研究如何避免“碎片化”的趨勢作為學界關注和討論的熱點理論話題,不僅反映出人們對於這一學術范式的看法和評價,對其學術走向和長遠發展也有重要的影響。到底“碎片化”問題是如何提出的,它有哪些依據和表現,如何辯証看待這一問題。本刊特刊發兩位學者的思考和觀點,也希望更多專家學者對此發表高見,通過理論反思、爭鳴商榷,厘清誤解達成共識,以期深化社會史學科理論建構,推動社會史研究的進一步發展。

  “碎片化”問題的提出

  社會史研究中的“碎片化”問題最早是由法國史學界對年鑒學派進行批評時提出來的。眾所周知,早期年鑒學派是把整體史作為追求目標的,但到了第三代代表人物那裡,這一目標卻被拋棄了,他們明確宣布:“不再以建立總體的歷史為目標”。由於整體史目標的被拋棄,20世紀70—80年代以來,盛極一時的年鑒學派被一些評論者批評為忘記了人、事件和政治等重要方面,成了沒有人的歷史學,並“爆裂為許許多多的專業,各自以其方法和問題與社會科學中對應的學科相聯”,被溶化在各個相鄰的學科裡,分散在“支離破碎”的各個分支、層面、領域和問題中,歷史研究越來越瑣碎、細微,並且喪失了自己的獨特個性,乃至面臨著消失的危險。有的歷史學家雖然沒有公開宣布放棄整體史的目標,但卻對歷史事實“進行碎化,然后再把碎片堆砌成一個虛擬的總體。”

  除此之外,在西方社會史學界,因部分學者明確主張社會史就是關於人民群眾的生活方式、閑暇狀況和一系列社會活動的歷史。這一關於社會史的定義及其指導下的研究活動,導致了引起廣泛爭議的兩種傾向:一是完全離棄政治和經濟關系,使社會史的研究熱衷於像收藏古董一樣去搜羅有關“普通生活”的零碎資料。對此,當代英國著名歷史學家布雷維裡指出:“由於把政治、經濟等各種觀念排除在研究的范圍之外,結果使自身變得瑣碎而淺薄”﹔二是研究領域的日益分散、細碎。杰弗裡·巴拉克拉夫指出:“歷史研究中專門化傾向的不斷加強,加上歷史學新分支的不斷涌現,使各個研究領域各行其是,結果造成歷史研究支離破碎。”區域史研究的盛行更加重了“碎片化”的趨勢和程度。

  進入21世紀,一些宣稱傳統社會史已經衰落因而主張“后社會史”的西方學者更是指出:“有關碎片化和碎屑化的觀念並不單指、甚至也不主要指史學研究中的主體分散趨勢”,而主要表現在“喪失了理論結合力”,出現了“理論方面的解體效應”。

  緊跟國際社會史研究步伐的中國社會史研究者,幾乎從這一學科在當代中國的復興之際就逐漸關注到社會史研究中的“碎片化”問題。上個世紀90年代初,就有學者批評社會史研究存在“碎化”問題。據目前能看到的相關文獻,中國史學界最早提出要注意防止社會史研究出現碎片化問題的是新時期率先倡導復興社會史研究的、同時也在這一領域取得重大成就的馮爾康先生。他在1993年發表的一篇短文中指出:社會史研究中的一個不盡如人意的問題是“研究內容顯得瑣碎、重復,孤立地敘述某些社會現象,對與它相關聯的社會事項缺乏了解和說明”。近年來,批評社會史研究中存在“碎片化”問題的學者逐漸增多,2011年夏在蘇州大學召開的中國近代社會史第四屆年會上還就“碎片化”問題進行了專題討論。

  “碎片化”問題的依據

  概括中外社會史學界對“碎片化”問題及成因的探討,大致有以下四個方面的依據。

  首先,就宏觀角度而言,是因為缺乏公認的理論指導與操作方法引起的。在一些學者看來,社會史研究在中國復興后,一方面由於新的理論與方法被大量引入其中,呈現出了極為繁榮的局面和后勁十足的發展勢頭,似乎真的由“灰姑娘”變成了史學研究中的“皇后”,但另一方面,也由此導致“社會史研究方法、理論規范的多元化”,由於“這些新方法和新概念之間缺乏同學科的內在聯系,不僅無法借以架構社會史學的理論框架,反而使社會史研究日趨‘碎化’,背離了建造總體社會史、展示社會史全貌的初衷。”特別是非規范性理論與方法的引入,比如人為設定的區域社會史研究,更是導致了社會史研究的“失范化和破碎化”。這一看法具有相當的代表性。楊念群指出,由於缺乏合適的理論指導,長期以來我國史學界一直盛行著“隻拉車不看路式的工匠性治史方式”,從而“使史學漸趨瑣碎和平庸”,且“瑣碎得不是地方”。對此,他認為需要引入“中層理論”,以“避免大理論的空疏與經驗研究的瑣碎。”

  其次,從中觀層面來說,是由社會史的學科性質和研究對象引起的。社會史研究從其產生時起,學術界關於其學科性質和研究對象就一直爭論不休,先后有通史說、專史說、方法說、范式說和視角說等代表性觀點。一些論者認為,在連一個能被大多數學者普遍接受的基本定義都沒有的情況下,社會史研究表面繁榮的背后呈現出來的必然是雜亂無序,毫無章法,這種狀況的長期存在一方面會影響社會史研究的深化,難以提升社會史研究的總體水平,從而影響這一學科的走向成熟,另一方面也必然會表現出“碎化”的特征。因為當一個學科的基本內容和總體特征在一個較長時期內仍然無法確定時,呈現出來的必然是支離破碎的樣態。還有學者指出,相當多的區域或個案研究成果總是停留於就事論事式的探討,其所宣稱的“整體史”目標卻難以實現,在貌似繁榮的面相下,不免給人以“碎化”的印象。

  第三,從微觀層面來看,是由一些具體的研究成果所呈現出來的,或者說是就社會史研究的選題取向和具體內容而言的。行龍指出:“我們所言的碎化是指當前學術發展中一種專為求新求異而開辟新領域新課題,缺乏總體關照的研究傾向”,具體表現就是:“研究者視野狹窄,隻盯著自己的小塊領域,不顧及整體研究的需要,研究成果互不相連,相互脫節,自談自論”。又指出,“說社會史研究‘碎化’或‘碎片化’,主要還是批評其研究對象和選題的瑣碎。”具體來說:一是研究的問題“碎化”,二是研究的空間“碎化”。而研究的問題“碎化”與研究者對社會史“眼光向下”出現認識偏差有關,凡是下層的、民間的各類問題都名之曰“社會史”,一時五花八門,紛雜凌亂。

  第四,在中國,社會史研究中的碎化問題還與當前的學風和成果評價以及人才培養機制等有密切關系。不少學者在重數量輕質量的考核和評價機制下,往往不再花很長時間、很大力氣去從事很難出成果的史學基本問題的研究,而傾向於從事“碎片化”的個案研究﹔眾多青年學子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和浮躁的社會環境下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大多來不及對社會史研究的相關理論做一個系統、深入的學習與探究,而隻能選擇一些具體、微觀問題作為研究選題,勉強寫出一篇謀取學位的畢業論文,既難超越前賢已有的研究成果,也無法跟時哲正在從事的相關研究進行學術對話,結果往往是自說自話,孤立零碎。

  “碎片化”,真問題抑或偽命題?

  筆者認為,盡管中國社會史研究中的所謂“碎片化”問題由來已久,且看似証據確鑿,但卻仍需要仔細推敲,從嚴格的學術考究和深層次的學術反思來看,所謂“碎片化”雖然在某些研究者和個案研究中有所體現,但是碎片化並不是社會史的固有特征,也沒有理由擔憂它會影響社會史的進一步發展。

  其一,就定義不統一或理論指導不明確來說,學術界不必太過在意。社會史研究自橫空出世時起,國內外學術界就從未對其含義取得過一致的意見,但這並沒有妨礙西方社會史學界在一個個具體的研究課題上取得突破性進展。英國歷史學家加納迪說道:“最杰出的(社會史)研究家們總是明智地用更多的時間來研究它而不是為它下定義。”中國的情形大致相同。馮爾康先生早就指出:社會史研究“要在具體研究的基礎上,提升理論層次,即將具體研究升華為理論,做到具體研究不忘記理論追求,而理論的創立是建立在具體研究基礎上,從研究的歷史事實中引出固有的結論,並將其升華為歷史理論。”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中國社會史研究在具體問題上的不斷深入,具有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的社會史理論和研究方法之花一定會盛開在我國史學研究的百花園中。

  其二,從史學研究的發展規律來看,總是由宏觀逐步走向深入和具體,大而化之的宏觀和粗線條研究終究要被細致入微的精深和細致的研究所取代,社會史研究作為史學研究中的一個分支也是如此。歷史是一門涵蓋中外古今、包羅萬象的學問,研究的問題涉及方方面面。當歷史研究由宏觀考察轉向細部探究時,出現貌似“碎片”研究的現象,是學術進步的必然趨勢,完全符合學術發展的應有理路和基本規律。對一個個表面上看起來互不相關的具體問題的深入研究,可以為總體歸納和綜合研究提供必要基礎和基本前提。年鑒派大師布羅代爾在進行地中海地區的研究時,一再表明自己所追求的是“人類生活的最活躍的運動的總體歷史”,並批評以往歷史學家“所關心的不是地中海的整體,而只是這幅鑲嵌圖畫中的細小片斷,不是地中海生活的整體運動,而隻不過是過去一小撮國王和富翁的活動瑣事”。但事實上,正是其他歷史學家所做的艱辛、細致的基礎性研究工作,才為布氏從事的整體史研究提供了可能和條件。而我們也不妨將已經和正在出現的眾多微觀個案研究看作是整體史研究的必要准備和基礎。

  其三,從當代中國社會史研究的主觀努力、學術取向和主流趨勢看,大都是以整體史作為追求目標的。在社會史學界,確實有人主張社會史應是“除去政治精英”的人民史,但這主要是為了反對以往那種主要從政治精英的上層立場和視角來撰寫歷史的傳統,而不是要將政治精英摒棄在社會史研究之外,因為排除了政治精英的社會史就無法實現其所追求的“整體史”目標。馮爾康先生一再強調,社會史研究並不拒絕研究政治、經濟、文化問題。他說,社會史既然是研究社會生活的,就必然會“涉及(同社會生活密切相關的)政治、經濟與文化各個領域”。又說:“社會史滲透到政治史、經濟史、文化史等領域,凡是這些專史中屬於人們社會關系的內容,也就是社會史的內容。”按照上述設想,社會史研究的視野原本是相當開闊的,並不會必然導致“碎片化”問題。在社會史研究者中,沒有哪一位學者宣稱自己隻專注於或滿足於對“碎片”問題的研究,盡管他們承認“碎片”研究的意義,但同時總是一再強調或在事實上把所從事的對具體問題的研究與整體史的目標追求聯系在一起。歷史研究的具體選題可能有大小之別,卻無高下之分,其本身是不能作為重要或瑣碎與否的判斷標准的。

  在筆者看來,碎片化並不是社會史的固有特征,至於某一位具體研究者的某一項具體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宏觀視野並達到了整體史的目標訴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該研究者的學術取向和方法水准所決定的。同時也正如常建華指出的那樣:總體史或整體史的追求盡管激動人心,但卻很難實現,“歷史哲學和通史的整體性或總體觀,也只是社會史研究中的一定層次,如果以此出發批評當今社會史的研究瑣碎,一定程度上說是不太恰當的。”(作者單位:蘇州大學社會學院)

(責編:秦華、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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