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清王朝覆亡的100周年,在這個時候,從清王朝興盛衰亡的歷史中自然容易想到著名的“興亡周期率”。
1945年黃炎培同毛澤東在延安窯洞裡談到的“興亡周期率”,是大家所熟知的。清王朝同其他歷朝歷代一樣,當然沒有也無法“跳出這周期率的支配力”。想當年,滿族初興之時,朝氣蓬勃,英勇善戰,憑著強勁的民族精神和正確的政治軍事方略,迅速地一統天下,真所謂“其興也勃焉”。那時的統治階級,“聚精會神,沒有一事不用心,沒有一人不賣力”,努力去克服各種“艱難困苦”,確立了自己的統治地位。在建立了全國政權之后,繼續實行一系列基本符合社會發展要求的政策,保持了100多年的社會穩定和繁榮。
然而,正如黃炎培先生所說,“因為歷時長久,自然地惰性發作”,封建統治的各種弊端日益顯露,有“政怠患成”的,有“人亡政息”的,有“求榮取辱”的,總之,吏治愈來愈敗壞,“由少數演為多數,到風氣養成,雖有大力,無法扭轉,並且無法補救”,最后免不了“其亡也忽焉”的命運。
怎樣看待清王朝這個國家政治權力對社會發展的作用?政治發展是以經濟發展為基礎的。政權作為一種上層建筑,當然建立在一定的經濟基礎之上。清代在鴉片戰爭之前,是一個獨立的以封建制度為基礎的社會,它的上層建筑包括佔統治地位的政治、法律觀念以及適合於這些觀念的制度,當然要反映、維護、鞏固封建制度的利益和要求。對這個問題,我們曾經有過某種簡單化的認知,認為既然封建制度是黑暗的、落后的,那麼作為這個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的清王朝自然也是徹底反動和罪惡的。半個世紀前,周恩來同志對這個問題發表了不同的看法,指出:“封建制度是壞的,但統治階級中也不是一無好人,盡管他們對人民的同情是有局限性的,但是那時的人民對這些人還是歌頌的。”(《周恩來選集》下,第196頁)歷史上的統治階級中也有一些比較進步的人物,“封建王朝裡邊也有一些有進步作用的東西,有的帝王也做過促進歷史發展的事情,我們也不能採取非歷史主義的觀點一律抹殺。”(《周恩來文化文選》,第795頁)他甚至稱贊“康熙懂得天文、地理、數學,很有學問。”同時也指出,“中國當時封建經濟的統治比較穩固,工商業不發達,康熙隻致力於發展封建文化”,沒有能像同時代的俄國彼得大帝一樣汲取西歐的經驗,推動工商業和科技的發展。(《周恩來選集》下,第320頁)這些話,今天讀來也許不會感到那麼強烈的新奇和震撼,但在那個流行“打破王朝體系”和打倒一切帝王將相的年代,不能不說起了振聾發聵的作用。
實際上,國家權力對於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大體有三種情況:一是國家權力沿著社會、經濟發展同一方向起作用,這時國家權力從主要方面就表現為一種積極的推動力量﹔二是國家權力逆著社會、經濟發展方向起作用,那時就會阻礙歷史的發展,甚至引起經濟和政治秩序的崩潰﹔第三種情況是國家權力設法改變原有的發展方向,而推動它沿著另一種方向走。但結果不是回歸到第一種,就是回歸到第二種。有清一代,這三種不同的情況幾乎都曾發生過。清代前中期,經過長期戰亂,國家要求統一,社會要求穩定,經濟要求發展,清王朝實行了一系列適應這些要求的方針、政策,取得了政治的安定、經濟的進步和文化的繁榮,正是這樣,才迎來了所謂的“康乾盛世”。到了清代的中晚期,社會矛盾逐漸激化,后來民族矛盾更上升為主要矛盾,政治動蕩,民生凋敝,面對這樣的局勢,清王朝無力應對,因循敷衍,營私腐敗,殘民以逞,喪權辱國,這時的政權便成了社會前進的障礙。這中間,清王朝通過洋務運動和清末新政,也曾想某種程度地改變封建政治、經濟的發展方向,納入部分資本主義的因素,但這個時候的中國社會,已經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相應的這個政權,也是一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政權,它根本無力解決民族獨立及維護國家主權這個根本問題,也就必然失去了解決其他各種社會矛盾的基本前提,最后仍然回到第二種狀態,成為革命勢力和人民群眾不得不加以推翻的對象。
清王朝為什麼無法跳出“興亡周期率”呢?根本原因是由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所決定的。毛澤東同志在講到中國共產黨已經找到“能跳出這周期率”的“新路”時,強調的是“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隻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民主”同“君主專制”正好是冰炭不容的兩極。在君主專制政體下,皇帝是主宰一切的絕對權威,臣僚百官對百姓固然可以作威作福,對君上也只是仰其鼻息的奴才,哪裡容得了“人民來監督政府”?郭成康同志對這一點有著頗為獨到的見解。他在論述康雍乾“盛世光環掩蓋下的隱患”時,特別強調“皇權的過度膨脹”,認為這是“康乾盛世的最大隱患”,“這個隱患的逐漸暴露,恐怕對康雍乾時代國勢轉衰更有其直接的促進作用。”(《康乾盛世歷史報告》,第64頁)他從乾隆中期以后迅速蔓延的政治腐敗、事關國家與民族命運的決策嚴重失誤和中華民族人才消磨和思想窒息三個方面,具體分析了一個不僅沒有人民監督甚至沒有任何制約的獨斷權力,怎樣不可避免地不斷削弱自己的統治基礎,最后導致這個政權分崩離析,眾叛親離,自取滅亡。
拿反對官員貪瀆腐敗來說,封建帝王並不是不知道反腐肅貪是事關政權存亡的頭等大事。康熙皇帝就曾在上諭中多次強調,“官以清廉為本”,“治天下以懲貪獎廉為要。”(《康熙政要》,卷十五)他在親撰的《廉靜論》中強調說:“自為吏者有貪私之實,而后重廉潔之名,故尤以廉為貴。”“吏苟廉矣,則奉法以利民,不枉法以侵民﹔守官以勤民,不敗官以殘民。民安而吏稱其職也,吏稱其職,而天下治矣,故吏尤以廉為貴也。”他甚至說過,“別項人犯,尚可寬恕,貪官之罪,斷不可寬。”(同上書,卷十三、卷十五)從康熙到乾隆,皇帝對查出的大臣貪污案件的處理也確實不可謂不嚴。可是,客觀現實卻是懲貪愈嚴,貪風愈熾。原因何在呢?原因在於,僅僅靠官德的提倡難以抵擋巨大物質利益的誘惑﹔事發后嚴刑峻法的懲處也不能完全打消貪官們心存僥幸的妄念。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還得有賴於對權力有著嚴密制度化的、多種形式的、有廣泛群眾參與的有效監督,而這一點,在封建專制政治下自然是無法做到的。
胡錦濤同志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証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進一步把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越性發揮出來,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認真地、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這些政治理念,就是我們能夠跳出“興亡周期率”的根本保証。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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