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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文庫>>歷史

解讀清華簡

從《系年》看《紀年》

李學勤  2012年02月27日09:50  來源:光明日報

  最近我們在《中國史研究動態》2011年第6期上,看到一篇《百年來〈竹書紀年〉真偽與價值研究述評》,文中對學術界的有關爭論作了很好的綜合分析。

  《竹書紀年》簡稱《紀年》,是公元3世紀西晉武帝時在汲郡即今河南汲縣一座戰國墓裡出土的竹簡書籍。當時學者進行了整理讀釋,可知是魏國人撰作的通史性史書,其著成年代是戰國晚期的魏襄王時,約公元前298-297年左右。《紀年》的影響很大,可惜整理出的文本傳到唐代便散佚了,隻能由各種書所征引輯錄出零碎的段落語句,這被稱為古本《紀年》。另外,到明代開始流傳一種與古本多有不同的完整本子,被稱為今本《紀年》。如前面提到的那篇《述評》所說,對於《紀年》古本、今本的真偽、價值,以及彼此的關系,長期以來國內外學者有著不同意見。

  關於如何進一步認識《紀年》,現在有一個新的機會。在2008年清華大學入藏的戰國竹簡(通稱清華簡)之中,又發現了一部戰國人寫的史書,整理時題名為《系年》。《系年》不像《紀年》那樣自夏商甚至更古講起,而是從周初記述到戰國前期,可以說是周代的斷代史。看其內容,應該是楚肅王時(公元前380-370年)楚人的作品,屬於戰國中期偏晚,比《紀年》更早。《紀年》和《系年》盡管作者的年代、地域互不相同,卻有不少可資對比研究之處。這裡我隻舉一個例子。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正義》引古本《紀年》雲:

  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盤以為太子,與幽王俱死於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於申,以本太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於攜,周二王並立。二十一年,攜王為晉文公所殺。以本非適(嫡),故稱攜王。

  這是西周末幽王寵愛褒姒,廢申后及太子宜臼(后來的平王),導致覆亡的史事,是大家熟悉的。《紀年》所記,多有糾正補充《史記·周本紀》之處。《左傳正義》還引用了《紀年》整理者束晳的話,指出褒姒應從《紀年》作“伯盤”,《周本紀》作“伯服”乃是錯字。

  《系年》第二章也記這一史事:

  王與伯盤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師),圍平王於西申,申人弗畀,曾(繒)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盤乃滅,周乃亡。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於虢,是(攜)惠王。立二十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王於虢。

  就史事的輪廓來說,與《紀年》所述基本是一樣的,甚至有些語句都很相似。這不但証明了古本《紀年》不像有些人講的出於曹魏遺臣或束晳等人的偽造,而且能夠看出《紀年》、《系年》兩者應該共有所本。

  《紀年》、《系年》敘事體例也彼此相似,有些像所謂“紀事本末”,而不是如《春秋》那樣逐年臚列。今本《紀年》則把古本這一段割裂,分列於幽王五年、八年、十一年和平王二十一年,顯然是不對的。其間還將“伯盤”回改為“伯服”,尤為不妥,足見其不可信。

  仔細考查,《紀年》、《系年》這一史事的敘述仍有所不同。《紀年》說平王之立在前,擁立他的在申侯外還有魯侯和許文公,而立王子余臣的只是虢公翰,可見在“二王並立”之中,余臣沒有法理上的優勢,他又因不是周王嫡傳,所以隻能稱“攜王”,沒有謚法。《系年》的說法則並非如此。

  首先,幽王和幽王所定的太子伯盤死后,“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於虢”,“邦君”是諸侯,“諸正”是朝臣,這表示余臣立為王有相當多的支持,不是隻有虢公翰一人。余臣立於虢,虢公翰大約是擁立的帶頭人,這個虢國應即在今河南三門峽市境。

  其次,立平王乃是晉文侯的策劃。《系年》說“周亡王九年,邦君諸侯焉始不朝於周,晉文侯乃逆平王於少鄂,立之於京師。”可見平王並未先立,或者立於申而沒有得到公認。

  還有,余臣被晉文侯殺后,還是有謚號的,《系年》稱他為“攜惠王”。

  吟味《紀年》、《系年》這方面的差別,我感覺是反映出兩書作者立場的差異。《紀年》是三晉之一魏國人所撰,於東遷以下用晉紀年,實即始於晉文侯。他將“晉文侯定天子”,擁立平王,殺死攜王一事講得更有理據,是可以想象的。《系年》的作者估計是楚國人,沒有必要為晉文侯說什麼好話,落筆自然有區別了。事實上“二王並立”,各有擁戴支持的勢力,晉文侯和平王不過是最后的勝利者。合觀兩書所記,真相就比較清楚,由此也可以看到兩書在古史研究上的重要價值。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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