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格蘭銀行許可証簽字蓋章儀式
目前,西歐一些國家陷入了財政危機或稱“主權債務危機”。從歷史上看,這個地區的國家經歷過不少類似的危機,其出路大體上有宣布破產、緊縮財政、實行財政政策的創新等。經常宣布財政破產會讓人感到那是一個無賴國家,影響很壞。16世紀以來,英國主要是通過金融創新來渡過財政難關的。本文介紹的就是近代早期英國如何通過金融創新在英法爭霸中勝出的問題,這是一個國內很少有人關注的話題,了解這個過程有助於我們對今天歐洲人處理主權債務危機問題的認識。
15世紀末16世紀初英國還是歐洲邊緣地區一個不太起眼的國家。關於它為何能到18世紀中葉就成為世界頭號強國,我們通常是這樣解釋的:英國控制海洋造成荷蘭這個“海上馬車夫”的衰落,而航運業的衰落必然造成荷蘭金融中心地位的喪失﹔在17-18世紀的英法爭霸中英國最后勝出,主要原因也是因為英國控制了海洋。那麼英國為什麼能控制海洋呢?特別是,在決定英法爭霸的七年戰爭(1756-1763后)中,英國要封鎖大西洋和地中海及印度洋真是那麼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嗎?為什麼僅僅過了十幾年,法國人就有能力(開始時還只是依靠民間的力量)打破英國人對大西洋的封鎖而大力支持美國人的獨立戰爭?而且,如果我們想起那時木頭軍艦的制造其實並不復雜,那麼很快就會看到歸根結蒂這裡的問題主要還是政府有沒有錢。
荷蘭讓位於英國的原因,確實與這個國家失去海洋控制權有關,因為它不像一個嚴格意義上的近代國家,未能建立起一套比較系統的財政制度和一支比較強大的軍隊。但對英法爭霸法國敗出的原因,西方一些著名學者有自己的看法。在《大國的興衰中》中,保羅·肯尼迪說道:在100多年的英法爭霸中,英國最終勝出,這首先是因為法國“沒有適當的公共財政制度”。他還引用18世紀上半葉英國的喬治·伯克萊主教的話說:信貸是“英國勝過法國的主要優勢”。也就是說,這種看法其實是18世紀中后期一些“當事人”的意見。除了伯克萊,還有一個叫伊薩克·品托的人在1771年時也說過:英國在決定英法爭霸的七年戰爭中獲勝,是英國公債政策的勝利﹔而法國的失敗,在於它的信貸組織不完善。所以,布羅代爾在《15-18世紀的物質文明、經濟和資本主義》第三卷中也肯定地說:“公債正是英國勝利的重要原因。”從今天的角度看,這種判斷有兩層意思:其一,法國輸給英國,主要是英國的信貸制度(公債制度)有優勢﹔其二,與其說一個國家的好的財政制度是由於國力強盛后自然而然地形成的,不如說它是一個國家走向強盛的重要舉措。
英國人這種具有優勢的財政制度是如何產生的?布羅代爾在同書中指出,其原因不僅僅在於英國經濟的上升勢頭、不列顛市場的形成和擴張等,它還得力於“一系列特殊的機遇,正是這些機遇推動英國在自己並不始終意識到的情況下走上現代化的道路。”他還分析說:英國成功的關鍵是它的國債制度,而國債制度的長期推行並得到人民支持,甚至得到外國銀行家或商人的支持,有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穩定。但我們還得看到:在推行一項穩定的國債制度的前后,英國也曾經歷了許多考驗。在1688年光榮革命前,英國就有國債制度,但主要是短期借款,利息很高,而且付息不按期,還本更不准時,有時借新債還舊債。1672年國王查理二世曾頒布一個法令,宣布暫時不歸還銀行家們供出的本金,而且停止償付利息,這使英國國債的聲譽陷入谷底。光榮革命后,從荷蘭來到英國奧蘭治的威廉極端缺乏資金。其政府先后嘗試了養老儲金會、終身年金、彩票等制度,但最后真正能使他獲得長期借款的就是新的國債制度。於是,他為了使債主放心,“實行長期借款”(甚至還有永久借款的提法)。其特點是利息准時償付,不容違約,債款由議會保証還本,這相當於我們現在的政府擔保制度。但有意思的是,這一制度開始時普遍不被看好,在大半個世紀裡不管是英國人還是外國人大都持批判和譏諷態度。因為國債制度有助於大資本的投機行為,而且也有極大的無法償還的風險。對這項政策,連大衛·休謨也不看好,1750年他說道:“不必未卜先知,就能猜出即將發生的災難。兩者必居其一:不是國家毀了公共信貸,就是公共信貸毀了國家。”保羅·肯尼迪因此指出:“整個18世紀中,許多英國評論家都因為國債的規模及其可能發生的后果而發抖,”但英國的國債制度最終沒有導致英國財政破產,而是奇跡般地形成了良性互動:“由於國家開支大大增長,海軍訂貨使鐵、木材、棉布和其他貨物的需要大大增加,持續不斷,造成一種‘反饋圈’,推動了英國工業生產發展,並刺激了一系列的技術突破,使英國比法國又多了一個優勢。”最終,國土和居民都比法國少得多的英國靠這種制度聚集了戰爭所需要的金錢,打敗了法國。
英國能產生這樣一種財政制度與建立了資本主義制度有關,但也並非完全如此,因為它不僅借鑒了歷史上的經驗,還借鑒了荷蘭的經驗。歷史上英國實行過多種財政政策,14世紀時國王愛德華三世也曾宣布過財政破產,由此賴掉向意大利銀行家借來的大量款項,成為當時佛羅倫薩最大的銀行家破產的一個重要因素(這為美第其家族的崛起提供了空間)。沒有這些嘗試及其正反面的教訓,就可能不會有后來的財政政策選擇。另外,奧蘭治的威廉來自荷蘭,他對金融和信貸方面見多識廣,在決定財政政策時參考荷蘭的經驗應該是他的工作思路。布羅代爾說道:“一直要等到18世紀最后幾十年,英國公債的優越性才為世人公認。”在這半個世紀中,威廉及其以后的幾代國王和政府主要領導人始終堅持這項既定的國策,需要極大的自信和遠見。需知,即使是在資產階級掌權的情況下(當時還是大資產階級和大貴族聯合掌權),要決定並執行一項有深遠意義的改革,也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總之,英國的國債制度不僅能最大限度地把英國公民的財產動員起來,還能最大限度地吸收來自國外的資本,從而為與法國的爭霸戰爭提供了財政保証。反觀法國,其財政制度長期以來非常混亂(更不用說西班牙的),正如保羅·肯尼迪說的:“法國沒有適當的公共財政制度”,從中世紀以來,這個國家隻有一種“鬆懈的和雜亂無章的組織”,致使“納稅人的錢大部分落入私人之手”。而在18世紀裡,“英國已經發展起一種由國會控制的公共財政,使英國在爭奪霸權的斗爭中得到許多優勢。”
(作者單位:浙江師范大學歷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