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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文庫>>哲學

哲學的“旅程”:頭腦、身體及整體

郭繼民  2012年03月27日09:31  來源:光明日報

  哲學始於思辨,但不停留於思辨。以筆者拙見,哲學的發展歷程可大略概括為思辨哲學、身體哲學、整體哲學,此大致可視為哲學的邏輯進程。現分別簡述之。

  頭腦哲學。哲學開始於思辨,而思辨的基點在於自我意識的形成。客觀地講,人與動物皆有意識,但人類與動物的最大差別在於人類具有“自我意識”,其能意識到“我”的存在。當然,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認為“自我意識”生而“有”之(“潛在的有”)而非生而“顯”之,比如,在人的嬰幼時期,其“自我意識”尚未覺醒(未得到充分的發展),然而,隨著幼童的成長,當他形成一個模糊的“我”的概念時,“自我意識”就開始漸漸地清晰強大起來。

  自我意識的強大,意味著將“我”從群體中、從自然界中逐步剝離出來並取得一個獨特的身份,又加之隨著主體在與他人、物的不斷交往中,“我”逐步形成了自己的觀點,發出不同的聲音進而為思辨打下了基礎。那麼什麼又是思辨的本質呢?

  思辨本質上是“自我意識”的積極凸顯,它主要表現為不同思想觀念/觀點的較量、撞擊與爭辯:它既可以發生在不同人的語境中,也可以產生於個體觀念自身內在的“矛盾”和“斗爭”中,這種思辨可形象地表述為“打破沙鍋問到底”的精神。當個體提出一個想法或對方提出一個觀念,而個體自身或對方無論同意或反駁皆須用或實証、或邏輯的方式考量、回應之。正是在持續不斷的自我、他我之間的辯論、深思中,思辨哲學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今天我們所遵循的無論辯証邏輯還是形式邏輯,所開創的哲學體系無論主體性哲學還是客體性哲學,所進行的哲學轉向無論是語言哲學轉向還是實踐哲學的革命,等等,根蒂上皆脫不掉“思辨哲學的底子”。思辨哲學可以形象地表述為“頭腦的哲學”,因為支撐“自我意識”的強大器官來自於頭腦——人類之異於其他動物的最根本特征就在於頭腦的高度發達,離開了頭腦,哲學則無從產生。正因為人類具有了高度發達的頭腦,觀念、思想、辯論才能得以“呈現”,並可能通過語言、文字的形式以思辨邏輯的體系(方式)表達出來。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哲學首先表現為“頭腦哲學”。

  身體哲學。如上所述,哲學肇始於思辨。然而,哲學並非為思辨而思辨。首先,就追求目的而言,智慧乃為其終極性所求。眾所周知,富於思辨的頭腦哲學固然有利於提升智慧,然而智慧並非僅僅停留於思辨層次,更非停滯於言說——因為智慧雖無形但卻應該也必須得到落實,否則所謂的哲學智慧將淪為肥皂泡式的幻影而一無是處。因此,就哲學所追求的目的而言,頭腦哲學須經過“身體哲學”的轉變方可觸摸到智慧。這意味著以“自我意識”為根基的思辨哲學,必須首先通過身體的行動才能將此隱性的“自我意識”明朗化。事實上,哲學中的“自我”總是在身體哲學中得到固化和顯現,此乃自我意識的內在要求,亦是身體哲學內在邏輯的必然展開。

  其次,頭腦哲學主要體現為一種理性的“自我意識”,然而身體卻體現為一種非理性的動物性的活動,人之所以為人,就在於其理性的頭腦。頭腦哲學乃是身體的規范、塑造和引領,譬如儒家之“禮”,就內容而言是空而無當的,然而若人們能嚴格遵循並踐行之,“禮”就不再是空的,而是成為引領人、塑造人的“實體”。作為時代精神的哲學(群體性的自我意識)乃是民族心智的反映,一種好的哲學不但塑造民族的性格,而且還引領並提升民族的品質,無疑,無論塑造、引領還是提升,皆離不開“身體”的行動。

  復次,頭腦哲學亦須在“身體哲學”的行動中得到驗証和提升。追溯人類哲學發展史,當知以思辨為主的“頭腦哲學”,固然以具體實踐為引擎,但我們亦不能否認,不少哲學理念(思辨)來自哲學家天馬行空式的“奇思妙想”。判定這些奇思妙想偉大與否的標准,絕非靠言辭的辯論,而是用具體的行動檢驗之——隻有經歷了“身體”的行動並將行動結果反饋到“頭腦”,人們才能對既定的理念進行評判或作出修正,從而提升頭腦哲學的層次。

  我們強調頭腦哲學與身體哲學的交互性、關聯性,亦非意味著二者天然地呈現出一種“合作”關系。事實上,更多的時候,二者處於一種緊張對立的態勢中。這種身體與頭腦的不協調意味著由頭腦與身體仍然處於分裂甚至對立的狀態,也意味著哲學仍然在途中,它仍需要進一步升華,需要更高的層次——整體哲學——提升和發展。

  整體哲學。頭腦與身體所存在的緊張度對立關系使得哲學自身獲得內在的驅動力,這種驅動力以達到頭腦與身體的完滿統一為目的,謂之整體哲學。若僅從頭腦與身體的協調講“整體哲學”,約略類似中國哲學的知行合一。確實,中國哲學在“知行合一”方面長於西方哲學。不過,筆者所倡導的“整體哲學”並不拘泥於知行合一,而是超越了知行合一所要求的“以頭腦制約行動”或“以行動改變頭腦”的“相對待”模式。這裡的整體是頭腦哲學與身體哲學的高度融合,二者超越了彼此間的對待、對立與規整,取消了彼此的邊界與藩籬,進入了彼此消融的境界。如果說獨立的頭腦哲學和身體哲學分別作為指揮者和行動者出現,屬於規范哲學和應然哲學,那麼,整體哲學則屬於境界哲學。

  考察整體哲學的主旨,當知其核心在於“無我”。儒家“天人合一”的道德之境固不待言,道佛亦然。佛家追求的無分別、不執著的大圓鏡智即是如此﹔道家哲學中無論老子倡導的“恍惚”之狀還是庄子所追求的“混沌”之象亦體現了物我一體的“無隔”與統一。進入整體,對佛道而言,意味著得道、體道。不獨東方哲學強調整體性哲學,西方亦然。譬如,西哲嘗將宗教、藝術作為終極,其根由就在於無論宗教還是藝術,根蒂上是一種“無我”的整體狀態:宗教將“我”交付與統一的“神”(上帝)進而“湮滅”自我意識,藝術則將自我意識完全投射並融合到審美對象中進而凝結為混沌的整體。

  作為境界哲學的統一哲學,是心靈(自我意識)與肉體(自我意識的載體)的協調,是理論與實踐的合一,是主觀與客觀的融洽,是自我與他者的融入,亦是人與自然的契合。

  (作者單位:海軍兵種指揮學院政工系)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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