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家庭價值觀的研究或評論普遍認為,在消費主義盛行的今天,人們已不再相信愛情和終身婚姻﹔青年人極端個人主義泛濫,家庭責任感淡漠,崇尚“丁克”,“閃婚閃離”﹔子女的孝道觀淡薄,不履行贍養義務,虐待老人現象十分普遍。傳統道德失去原有基礎,而現代的家庭倫理規范尚未建立起來,這導致家庭功能衰退和婚姻不穩定等社會問題。
社會轉型期國人的家庭價值觀究竟發生了怎樣的變遷,傳統的家庭倫理在當今中國社會是否已發生斷裂?人們的價值觀是否已實現了從家族主義到個體主義的轉變?
對價值觀的判斷不能採用簡單二分法
筆者認為,對價值觀現狀的判斷不能簡單地以傳統或現代、正確或錯誤、家族主義或個人主義的二分法去判斷。傳統家庭價值觀中有精華、有糟粕,比如,將“孝道”籠統地稱之為優秀的家庭倫理傳統加以承繼就失之偏頗,傳統孝道的敬親、奉養、侍疾、善終等雖有積極內涵,但也有將孝行泛化為政治和社會生活領域最高價值,以及父為子綱等威權主義的消極面。一些傳統價值觀既非精華也非糟粕,只是在當時的社會歷史環境下具有合理性,比如在生產力低下、人均期望壽命短和抵御風險能力差的傳統農業社會,多子多福、兒孫繞膝成為眾人的理想無可厚非,即使在現代社會,期待多子女或不想要孩子,也與精華、糟粕的價值判斷無關。
對“城鄉比較視野下的家庭價值觀變遷研究”課題組於2008年在沿海和內地城鄉4個社區的調查數據進行分析發現,數據並未支持傳統家庭價值觀全面衰落的推斷。社會轉型期的家庭價值觀確實發生了較大變化,盡管其中也不乏消極面,但變遷的總體趨勢仍是積極、正向的。
起主導作用的核心家庭價值觀獲普遍認同
核心價值觀是家庭價值體系的集中體現和根本追求,是文明社會不同歷史、文化階段的基本准則,為所在社會或地區的法律、慣習所制約,並獲得普遍認同。核心價值觀凝聚了傳統家庭價值觀的精華,主要體現在:
1.和諧相處是家庭幸福的首要因素。被訪者在回答開放式提問“什麼樣的家庭才是幸福、美滿的”時,認同“和諧團結”是家庭幸福要素的高達53%,遠遠高於其他表述。67%的被訪者對與經濟有關的職業、住房和收入等隻字不提,即使提及經濟基礎者,大多也並非將金錢作為幸福的唯一要素,而是將家庭和睦、健康平安、同甘共苦和相互分擔視作同樣重要甚至更為重要的因素,僅3%的被訪者將金錢作為家庭幸福的象征而未強調其他非經濟因素。
2.敬老愛幼、相互扶助被視作應盡義務。研究結果顯示,對老年人的贍養和照顧為應盡義務這一觀點的認同並未隨年代的推移而衰落。從養親觀看,94%的被訪者肯定“子女應盡自己的力量贍養父母使他們的生活更為舒適”,其中持“非常贊同”的為55%,而35歲以下者持非常贊同態度的比50歲以上者多10個百分點﹔從侍親觀看,35歲以下者中非常贊同“當父母年老生活難以自理時,子女應和他們一起住”的比50歲以上者高出12個百分點。此外,僅1%的有成年子女的被訪者經常為子女的“啃老”而煩惱,2%偶爾為此煩惱。
3.終身婚姻仍是大多數人的理想並被踐行。婚姻的神聖性和終身性獲得廣泛認同,82%的被訪者對“婚姻是神聖的,結了婚就要白頭到老”的傳統價值觀持肯定態度,且不同年齡段之間無顯著差異﹔在對“男女有婚外性行為是否總是錯誤的”作判斷時,隻有11%的被訪者肯定“沒錯/正常”﹔在對夫妻“尊重/平等”、“交流/溝通”、“理解/包容”、“關愛/體貼”、“家務的公平、合理”、“對方感情專一”、“雙方性生活”的滿意度打分時,選擇非常滿意和比較滿意的都佔八到九成﹔93%的被訪者在過去一年中從無與伴侶分手的念頭。據統計,1982年中國每500對夫妻約有1對離婚,2009年每170對夫妻約有1對離婚。
居從屬地位的其他家庭價值觀趨向多元化
除起主導作用的被大多數人認同的核心價值觀外,一些居於從屬地位的一般家庭價值觀,大多隨社會的變遷而發生分化並日漸弱化。
1.性別觀不再刻板化。在對“即使妻子有工作,主要的養家/經濟責任仍應由丈夫承擔,主要的家庭照料責任應由妻子承擔”作判斷時,持否定態度者為42%,持肯定態度者為46%。
2.婚育觀趨向多元化。盡管本研究仍有69.1%的市區被訪者和81.2%的郊縣被訪者肯定“不管怎麼樣,人總是要結婚的”,但也有不少人認同結婚不再是唯一的選擇。
3.性觀念更具包容性。近六成被訪者肯定“在夫妻性生活中得到快樂、滿足的婚姻才美滿幸福”,且無性別、教育、城鄉和年齡差異﹔65.4%的被訪者不贊成“青少年對性知識知道得越多就越容易出事”的觀點,54.4%的被訪者贊成“為減少性傳播疾病和少女懷孕,應告訴青少年避孕的方法”﹔23.3%的被訪者對“同性戀是應得到尊重的個人自由的性取向/做法”持肯定態度,18.9%的被訪者贊成“同性戀者組成家庭應該得到社會的承認”。調查中年輕的和受教育程度更高的被訪者的刻板化傾向更少。
自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傳統家庭價值觀中的封建糟粕受到廣泛抨擊,新中國成立后,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頒布、實施及其后推行的破除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和舊習慣,以及男女平等的宣傳教育,使傳統家庭文化習俗中的糟粕日漸式微。這主要表現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擇偶觀,長幼尊卑、威權主義的孝道觀,女性貞潔、從一而終的婚嫁觀以及傳宗接代、男孩偏好的生育觀認同率的不斷下降。但由於農村養老的社會保障水平較低,加上傳統意識和習俗的根深蒂固,男孩的經濟保障效用對父母而言仍較為重要,因此,性別選擇性的終止妊娠行為屢禁不止,控制出生性別比過高的路途依然艱難。
(作者單位: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
(責編:秦華、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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