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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文庫>>社會

近年來社會建設的新變化

王秋波 劉貴豐  2012年05月07日14:07  來源:學習時報

  社會建設內涵的界定更加明晰。2004年以前,關於社會建設的研究多從大社會著眼,十六屆四中全會正式提出社會建設的概念以后,理論界開始關注與經濟、政治、文化並列的小社會建設的內涵。2004年至今,關於社會建設內涵的研究經歷了一個由簡單羅列到邏輯分析,由概念含混到層次明晰的逐步深入的過程。社會建設的內涵就是要在社會領域建立並完善有利於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合理配置,並能有效應對社會矛盾和風險的社會結構、社會機制、社會組織與社會力量等。社會建設可分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廣義的社會建設是指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等在內的社會大系統建設﹔狹義的社會建設是指與經濟、政治、文化並列的社會系統建設,是指通過社會階層結構、社會利益關系、社會組織、社會管理、社會保障、社會服務、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等方面問題的不斷解決,促進社會和諧和文明進步。

  社會建設的戰略地位更加突出。黨的十六大把社會建設視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十七大明確了社會建設的核心內容是改善民生,戰略重點是建設“四位一體”的社會格局。這種變化說明,社會建設的戰略地位更加突出。戰略地位的獲得源自兩種需求,第一,現實需求。現實需要我們正視由於社會政策供給長期不足而導致的社會矛盾的積累。第二,理論需求。經濟發展為何不能帶來社會同步發展?對這兩種需求的思考,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建設戰略地位的認識完成了由模糊到清晰、由感性上升到理性、由技術層面上升至戰略高度的飛躍。

  社會建設的主要任務更加明確。黨的十六大在明確社會建設任務上具有承前啟后的意義,提出了兩項重要任務,一是要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理順分配關系,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二是要建立適應新形勢要求的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保健體系,著力改善農村醫療衛生狀況,提高城鄉居民的醫療保健水平。到黨的十七大則將社會建設的主要任務全面系統化為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社會建設的主要任務更加明確。

  社會建設的民眾期待與現實國情的實現條件更加明了。黨的十六大指出社會建設的力度要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十七大在對待民眾期待與現實國情上指明了一條明確的道路,即增強發展協調性,努力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為滿足民眾期待創造物質條件﹔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為滿足民眾期待創造社會條件﹔加強文化建設,明顯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為滿足民眾期待創造主體條件﹔加快發展社會事業,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為滿足民眾期待創造實體條件﹔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為滿足民眾期待創造外部條件。其目的就是變以往被動消極地適應國情為主動積極地改變現實環境,進而實現民眾的期待。

  對和諧社會建設更加注重。十六屆六中全會的決定明確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構建和諧社會,要加強對當前我國社會階段性特征和社會結構的認識﹔要為推進社會公正,實現社會管理創新,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等提供理論支持。核心問題是研究如何協調好社會的各階層、各個利益群體之間的關系,如何化解新生社會矛盾、解決新生社會問題。

  社會管理體制創新受到高度關注。我國原有的行之有效的社會管理體制在某些方面已經難以適應社會發生的巨大而深刻變化的情況,因此,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實際上涉及社會管理體制的改革。從國家的長治久安來看,最重要的就是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適應時代變化的新的社會管理體制機制,也就是頂層設計。從頂層設計看社會管理創新,一是推進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相結合﹔二是推進維護穩定和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相結合﹔三是推進社會公共治理和社會體制改革相結合。同時,還要處理好政府負責與社會協同的關系、管理與服務的關系、維護社會穩定與維護群眾利益的關系。

  農民工社會保障備受關注。農民工作為在城市裡生活的“邊緣人”,由於他們不是城鎮戶口,從而被排除在城鎮社會保障之外,缺乏最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同時,由於農民工離開了土地,農村保障中的合作醫療制度、五保戶制度、救濟制度等,也失去了作用。針對這些問題,著重從中央統籌的養老保險制度、強制的工傷保險制度、大病統籌醫療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方面著手工作,而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推進平等、規范的就業制度成為其中的重點。

  社會保障研究取得重大進展。在社會保障研究中,社會保障的基本理論研究、社會保障的制度體制研究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技術問題研究都取得了重大進展,尤其是提出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目標。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目標,可以分為近期目標和遠期目標。近期目標是到2020年全面小康社會建成之時,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標﹔遠期目標則是到20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100年時,把我們國家建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福利社會。

  “邊緣化”現象引起廣泛關注。邊緣化是指從中心和主流逐漸被移除而走向非中心、非主流的過程。在社會變革的這30多年裡,有部分社會群體或階層出現了從社會中心、主流到外圍、邊緣的位移現象。出現邊緣化的群體或階層主要是工人、農民等弱勢群體。邊緣化體現為經濟收入水平的相對下降、政治上話語權的不足和社會地位的相對降低。從本質上講,邊緣化是社會資源分配不公的表現。制度的不完善是造成邊緣化的重要因素。邊緣化與社會價值觀的變遷也有密切關系。被邊緣化的這些群體與階層由於其特殊的政治地位和巨大的、潛在的社會能量,一旦被邊緣化以至於長期不能夠改變其現實處境的話,顯然是不利於社會穩定與可持續發展的。

  (作者單位:山東省委黨校)

(責編:秦華、陳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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