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進一步加大對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增加房源,才能真正使住房惠及民生,進一步提升全國人民的“幸福指數”。
房地產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也是政府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其房屋銷售量的變化、價格的漲跌,牽動著國人的心。居住是民生之本,“安家”才能立業,“安居”才能樂業。當前,房價的持續上漲和收入的相對滯后,抑制了住房的剛性需求,隻有進一步加大對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增加房源,才能真正使住房惠及民生,進一步提升全國人民的“幸福指數”。
我國房地產業對國家經濟是有貢獻的,但由於商品房價格過快上漲,既不利於房地產行業自身發展,也不利於經濟金融的穩定,與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相背離,產生了一系列負面影響。
商品房的房價上漲,對不同居民戶的財富存量會產生不同的影響。對無住房的家庭而言,房價上漲增加了租房支出和購買自有住房的難度,使這部分人實現買房的夢想變得越來越渺茫。對有自有住房家庭而言,房價上漲會增加抵押貸款消費。因此,房價過快上漲會導致收入差距的進一步擴大。
一些地方政府在經營城市的理念下,過於追求“賣地”生財、“招商”獲利,對房地產哄抬房價地價、“圈地”、“炒地”和不當利益競爭等現象,打擊不力、懲處不嚴,造成城市房價居高不下。
目前,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手段單一,政府財政專項資金投入不足,其他財政、金融、稅收等配套措施不力。單純依靠政府“掏腰包”,無法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問題。
過高的房價將不可避免地加重購房居民的經濟負擔,使購房戶不得不大力壓縮其他消費性支出,長此以往,將會對大力發展第三產業起阻滯作用。而第三產業的滯后,又會反過來制約招商引資工作,從而影響第二產業的發展。
保持房地產市場平衡健康發展,不僅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政府取信於民、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房地產市場應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千方百計滿足普通老百姓的自住需求,抑制投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首先,中央財政應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適當提高對困難地區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標准,改進和完善中央補助資金的下達方式,調動地方積極性,確保資金使用效果。
同時,把住房保障體系建設作為各級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責,認真加以考核。要大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四類房的供應。建議在年度土地供應量中,10%用於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25%用於經濟適用房,25%用於限價房,40%用於商品房。這樣有利於平抑房價,可有效防止房地產泡沫的產生。
還要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規模。各地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准確判斷需求規模,確定好建設數量,平衡好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在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可以適當放寬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范圍,但要確保用於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居住條件。
要加強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和監管,制定切實可行的查處違規“圈地”、“炒地”行為的辦法。應盡快規范保障性住房的供應管理,建立健全申請、審核和公示辦法,確保保障性住房用於解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
要繼續堅持和完善職工合作建房。認真研究解決當前職工合作建房遇到的問題,完善職工合作建房辦法,使職工合作建房成為解決中低收入職工住房問題的重要途徑。政府主管部門應建立相應的專門管理機構,使合作建房規范運作。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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