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福的權利》,鄧聿文著,南方日報出版社出版 鄧聿文
追求幸福或幸福地生活是人類的基本目標,也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盡管每個人對幸福的理解和定義不同,但從社會學的角度看,滿足一個社會多數人的幸福,是需要一些前置條件的,它包括經濟的快速發展導致物質條件的改善,財富和資源的分配合乎正義法則,對多元思想的寬容,以及人的尊嚴得到國家權力和法律制度的尊重與保護等。
一個人可以容忍貧困,甚至也可容忍某種程度的不公,然而,不可容忍自己的尊嚴受到各種外在力量的壓迫與侵害。一個人不能有尊嚴地生活,縱然家財萬貫,肯定也是生活得不幸福。就此而言,我們可以把有尊嚴地生活等同於幸福地生活。
要使人們有尊嚴地幸福地生活,涉及到如何處理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的關系問題。在近年的中國發展和轉型中,政府公權力與公民個人權利之間的內在緊張關系已經成了中國當下必須面對和亟待解決的問題。《幸福的權利》即著眼於這一問題,此書是從我近年發表的大量文章中選取和政府權力以及公民個人權利有關的數十篇文章編輯而成的。
和早先現代化國家更多主張和通過發揚市場力量以及公民個體的政治、經濟自由來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同,后發現代化國家特別是東亞國家更偏好政府作用,以政府一定程度的集權來保障和促進經濟的增長和社會的發展。這有特定的時代因素以及東亞儒家文化的影響在內。時代因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后發現代化國家不可能像英、美等早先現代化國家那樣,擁有廣大的殖民地,以作為原材料產地和商品傾銷市場,絕對不可能有這樣的歷史機遇﹔除此外,早先現代化國家的數量也比較少,競爭相對不激烈,而后來進入現代化國家的數量則多得多,這無疑也加劇了彼此之間的競爭。二是現代國家普遍承擔的任務要重,責任要大。上述兩方面也就決定了現代國家不可能再回到過去隻起著守夜作用的小政府狀態,必須更大發揮政府的作用,方能應對各方面的挑戰。
盡管如此,並不表明政府的作用就越大越好。政府作用的發揮應該是以促進市場力量的發育以及個體自由和福利的增進為前提和基礎,如果政府的作用大到壓制甚至替代市場,擠壓個體的自由空間,或許短時期能夠造成經濟的快速增長和國力的增強,但長期而言,必定會走向自己的反面,是不可能使國家具有競爭力的。也就是說,政府隻能在自己的邊界裡活動,不可逾越邊界,因為權力天生具有自私性和擴張性,政府力量大,客觀上說明政府受到的監督和制約就小,這樣,經濟增長的成果和國家強盛的結果就可能會被權力的這種自私和擴張性所吞噬。
所以,為避免此種情形的出現,我們看到,后發現代化國家中的日、韓等國和我國台灣地區,在經濟起飛發展到一定階段后,都在收縮政府的邊界,讓市場和個體發揮更大作用。政府的作用隻體現在提供市場和微觀主體不能和不願提供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上,包括市場秩序、合約的遵守、對自由和權利的保障等,同時政府的權力也受到來自法律和社會的雙重監督和約束,政府嚴格依法而行,嚴守法律的邊界,相反,公民的行為隻要是法律不禁止的,就都可以實施。這種政府和個體的關系,才是一個社會正常的發展狀態。而那些沒能及時實行轉向的國家,在發展到一定階段后,都出現了所謂“中等發展國家陷阱”問題而鮮有再進步。
可見,歷史為我們提供了鏡鑒。目前,中國也已經走到“中等發展國家陷阱”的邊緣。中國當前發展中出現的一系列矛盾和問題,如貧富分化、腐敗、消費的不足、環境被破壞以及不時發生的群體事件等,從某種程度上講,都是一些地方政府權力不斷擴張和公民權利不斷收縮的結果。鑒於中國人口之多、國土之大以及地區之復雜,比起其他陷入“中等發展國家陷阱”的國家來,中國一旦跌入該陷阱,可能就難有翻盤機會。
因此,如何在這個歷史發展的關鍵時刻,擺脫“中等發展國家陷阱”的宿命,走向民富國強的可持續發展之路,讓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嚴,成為一個受人尊敬的國家,就是我們必須面對和解決的時代課題。隻有嚴格限制和約束政府權力,弘揚公民權利,中國才會有未來,人民才會真正享有幸福和尊嚴。假如本書在這方面對讀者諸君有所啟迪,也就表明它具有些許價值,我也就滿足了。(作者單位:學習時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