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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文庫>>社會

楊宜勇:創新社會管理體制的著力點

  2011年10月19日08:2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我國經濟社會各個領域正在發生深刻變化,政府職能加快轉變,企事業單位加快重組,社會組織加快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從“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相對於快速變動的社會結構、快速流動的人口、日趨復雜的利益結構和多元化的群眾需求,目前的社會管理體制還有很多不適應的地方。在這種情況下,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就成為黨領導社會建設的一個新課題。今天刊發的這篇文章對“管什麼”、“誰來管”、“怎麼管”等創新社會管理體制的基本問題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編者

  所謂社會,是指政府、企業、家庭之外的公共領域和公共空間。社會管理體制是與經濟管理體制、政治管理體制、文化管理體制相並行的一種管理體制。“十二五”規劃綱要對創新社會管理體制作出了部署。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旨在形成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管理體制。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管理體制既要符合社會管理的一般規律,又要符合我國國情。社會管理包括“管什麼”、“誰來管”、“怎麼管”三項內容,創新社會管理體制須從這三個方面入手。

  創新“管什麼”:從大政府、小社會到小政府、大社會

  社會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的過程。社會管理,在廣義上是指由社會成員組成專門機構對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事務進行的統籌管理﹔在狹義上是指在特定條件下,由權力部門授權對不能劃歸已有經濟、政治和文化部門管理的公共事務進行的專門管理。社會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必須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國外“新公共管理”運動提出了一些新理念:由指揮型政府向協調型政府轉變,由無限責任政府向有限責任政府轉變,由劃槳政府向掌舵政府轉變,由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等。創新社會管理體制,需要結合我國國情、吸收國際經驗,加強對國家與社會關系的研究。未來我國社會管理的調整目標應是小政府、大社會。實現這樣的目標,需要改革行政管理體制,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

  創新社會管理,當前需要強調兩個方面:一是向基層傾斜。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把人力、財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層,夯實基層組織、壯大基層力量、整合基層資源、強化基礎工作,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二是寓管理於服務之中。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建立覆蓋全國人口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立健全人口動態管理機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務政策。

  創新“誰來管”:完善社會管理格局

  社會管理體制的管理主體由黨委、政府、社會組織和公眾四部分組成,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必須完善社會管理格局。社會管理的發展趨勢之一是主體多元化。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單位覆蓋的范圍越來越小,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變成“社會人”。這迫切需要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新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新的社會管理格局中,黨委領導是根本,政府負責是前提,社會協同是依托,公眾參與是基礎。黨的領導,是創新社會管理必須始終堅持的根本原則。在社會管理中,黨委領導主要表現為統籌兼顧,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有效促進社會整合。政府負責,是國家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必然要求。在完善社會管理格局過程中,政府應更加注重發揮在社會管理和公共事務中的職能作用,負責具體的組織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社會管理的政策法規,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公共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推進社會事業管理體制改革等。社會協同,是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完善社會管理格局的重要途徑。在完善社會管理格局過程中,應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的分工、協作以及不同社會組織之間的相互配合。公眾參與,既有利於社會管理得到群眾支持,又有利於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充分依靠人民管理國家和社會,是我國國家性質的必然要求,是我們黨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的群眾路線的生動體現,也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有效形式。

  目前,我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還處在發展的初期階段。創新社會管理體制,需要研究如何進一步加強和創新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內容和形式。這是創新社會管理體制的核心問題。當前的主攻方向是:在全局性和局域性社會管理中,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政府社會管理職能,強化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責,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增強服務社會能力,支持人民團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

  創新“怎麼管”:完善各種社會互動機制

  創新“怎麼管”,關鍵在於健全和完善各種社會互動機制,主要是健全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群眾權益維護機制,包括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利益訴求表達機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等,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加強社會矛盾源頭治理,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建立健全利益協調機制。協調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關系,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建立健全利益引導機制,教育引導人們樹立合法、合理獲取利益的觀念,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二是建立健全利益約束機制,約束和規范人們的利益動機和行為,引導人們合理選擇利益目標,自覺調整利益需求,科學選擇利益行為,正確處理利益關系。三是建立健全利益調節機制,調整不同利益群體或階層之間的利益關系,調整、縮小人們之間的利益差距。四是建立健全利益補償機制,給利益受損的個人或群體提供一定補償,提高社會公平程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建立利益補償機制的主要內容是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建立健全利益訴求表達機制,須遵循完整性、便捷性、有效性原則。完整性是指能夠全面准確收集情況﹔便捷性是指訴求渠道便捷通暢、低成本﹔有效性是指群眾訴求能夠到達相應的層面並獲得響應。當前應在以下幾方面努力:一是優化已有的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形成反應靈敏、運作有力、執行高效的工作鏈條。具體地講,就是要讓群眾有地方及時表達訴求﹔有關部門對合理的訴求要千方百計地幫助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耐心解釋,對不合理的訴求要進行疏導,對一些帶有傾向性和重大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採取應對措施,避免發生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二是推行領導干部接待制度,完善領導干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群眾制度,同時適應現代社會節奏加快、利益關系日趨復雜、人民內部矛盾多發的形勢,搭建多種平台,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加強工作網絡建設,形成便捷通暢的訴求表達制度安排。三是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有關地方和責任部門及單位應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認識群眾利益訴求問題,像分析經濟發展形勢一樣分析群眾利益訴求形勢,像抓重點工程一樣對待群眾利益訴求問題。

  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排查調處矛盾糾紛須做到心中有數、手裡有招:開展源頭治理,預防和減少各類矛盾糾紛﹔完善各項制度,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長效工作機制﹔加強資源整合,全面加強矛盾糾紛調處工作網絡建設﹔積極探索創新,全面提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水平。

  建立健全權益保障機制。重點是維護好公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一是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尤須建立健全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加快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養老保險。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加快建立適應農民工特點的社保制度。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二是保障就業。將促進就業的財稅金融政策落到實處,特別是積極支持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創業氛圍。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加快形成城鄉統一的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加快制定面向全體城鄉創業者的優惠政策,健全再就業援助制度,著力幫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三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把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轉向農村,把國家財政新增事業經費和固定資產投資增量主要用於農村,把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重點用於中西部地區,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村的比重,盡可能縮小城鄉和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四是保障受教育權。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盡快促使財政性教育經費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達到4%。著力促進教育公平,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傾斜,逐步縮小城鄉和區域教育發展差距。五是保障政治參與。保障公民有序參與社會政治活動,行使民主權利。比如,發展民主協商,協調各方利益﹔加強民主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法治,規范公權力的運行范圍和使用方向﹔推進基層民主,保障公民的參與權﹔等等。

  作者簡介

  楊宜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主要從事宏觀經濟、社會發展、社會政策、人口與就業、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研究。

(責編: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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