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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文庫>>經濟

如何建立農村新型金融組織

蓋鵬  陳振平  2012年06月05日13:50  來源:光明日報

  2012年3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實施《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開展金融綜合改革。會議確定了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的十二項主要任務,其中第二項任務提出要“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農村資金互助社作為由民間資金發起設立的一種新型金融組織,與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一並被納入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體系之中。

  與前兩種新型金融組織不同,農村資金互助社指的是一種由農民和農村小企業按照自願原則發起設立的為入股社員服務、實行社員民主管理的新型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農村資金互助社以互助為目的,並無盈利目標。其組織成員大多是相對弱勢的農戶或農村小企業,為了緩解融資困難,他們將資金集中起來組建資金互助社,並將籌集到的資金用來滿足社員自己的經濟需要,這樣能夠較好地克服我國農村金融流通中存在的“系統性負投資”的現象。長期以來,受政策支配或利潤最大化的驅使,我國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機構和其他商業銀行充當著農村資金的“抽水機”。金融機構在農村獲得大量的資金后,並沒有把這些資金作為投資重新注入到農村經濟領域,反而致使大量資金流向城市,出現了農村地區的“信貸真空”和農村金融市場的“空心化”。這不僅造成了農村資金的短缺,使需要融資的農戶難以獲得資金支持,也助長了農村高利貸的蔓延,對我國農村經濟發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

  農村資金互助社作為一種新型農村金融組織,是建立在農村社會關系網絡基礎上的。它能夠借助熟人社區的信息對稱性特點降低其經營成本和風險,有其獨特的運行機制和風險控制機制。資金互助社使農村資金取之於社員,用之於社員,滿足了普通農戶或中小企業對小額資金的需求,具有重要的經濟和社會價值。

  新時期,在我國大力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社已經具備了新的條件,也蘊含了新的機會。

  首先,我國農民已經在市場經濟中形成一定的協作能力,增長了駕馭信用的知識和才干,可以單純依靠信用獲得資金融通的便利,為資金互助社的良好發展創造了條件。其次,隨著農民收入的提高,農村內部也存在一部分季節性的游逸資金,其資金雖然不多,但在某一時期也有過剩的現象,將這部分資金調劑運用起來也為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機會。再次,國家大力倡導發展合作經濟,這為資金互助社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氛圍和現實保障。而生產合作社、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的發展也帶動了農戶組織資金互助社的熱情。

  那麼,農村資金互助社建立起來以后,如何才能健康地運營,使其成為農民自己的金融組織,為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持續的動力呢?

  首先,要切實滿足弱勢農戶的貸款需求。資金互助社要有意識地吸收弱勢農戶參加,滿足其貸款需求。由於國內大多數資金互助社沒有金融營業許可,隻能靠募集股金來放貸,在放貸資金有限的情況下,很難滿足加入互助社的弱勢農戶的貸款需求。要解決這個問題,銀監部門應該制定具體的融資政策,使資金互助社可以向農業政策性銀行、商業性銀行尋求融資支持,解決資金來源不足問題。另一方面,要滿足弱勢農戶的貸款需求,還有深入農戶調查研究,結合實際積極引導弱勢農戶使用資金,發展生產。

  第二,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則,明晰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產權結構,完善資金互助社的治理結構,使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農村金融組織。同時要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地建立與各地經濟發展、治理水平相適應的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

  第三,要建立專門針對農村資金互助社的法律法規。我國曾在2007年頒布過由銀監會制定的《農村資金互助社示范章程》,這部章程是按照商業銀行的辦法對農村資金互助社進行監管的。章程要求互助社有專門的辦公用房、安保設施、會計等,但要農村資金互助社完全按照城市商業銀行一套辦,是沒有生存能力的。特別是村級資金互助組織,存在著組建過程復雜,組建成本和運營成本過高的問題。專門針對農村資金互助社制定的法律法規要明確農村資金互助社的性質是合作金融,按照自願參與、民主管理、一人一票、服務社員、利潤返還等合作制原則進行管理。

  第四,要降低農村資金互助社的准入門檻,減少行政審批手續,視情況給予已經存在的農村資金互助社以合法的身份。截至2011年底,全國在銀監會注冊備案的農村資金互助社僅有50家,大多現有的農村資金互助組織還沒有通過審批、拿到金融業務經營許可証,從而缺乏合法性。農村資金互助社發展過程中出現了中央政府政策熱、民間熱而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冷的局面,要降低農村資金互助社的准入門檻,減少行政審批,就要統一各方面的意志,打破看待農村資金互助社冷熱不均的局面。

  最后,要建立符合資金互助社特點的信用評判體系,對互助社的信貸進行嚴格把關。尤其要做好對弱勢農戶的信用等級評定,既要避免放貸過程中的片面性和盲目性,又要消除“惜貸、恐貸”思想,穩妥積極地開展資金互助社的信貸發放。

  (作者單位: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責編:秦華、陳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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