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平,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領域著重於中國的制度變革,主要研究方向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民營經濟與中小企業的發展、國有企業改革、宏觀經濟形勢、經濟與文化等。曾獲《蔣一葦改革與發展基金獎》等多項省部級和國家級獎。主要代表作有:《經濟改革熱點理論探源》、《體制選擇分析》、《中國的經濟過渡》、《經濟學百年——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出發的選擇和評介》等。《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於1841年首次出版,是德國歷史學派代表人物李斯特(1789—1846)的重要著作。該書比較了當時歐洲各國以及美國的興衰,在批駁自由市場教條的同時,形成了完整的國家主義經濟學說,論証了實行關稅保護以發展德國工業資本的必要。該書由四部分組成——歷史、理論、學派和國民經濟政治學。早在1927年,這部著作就曾在我國出版,書名為《國家經濟學》,對國內學界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在此次由美國次貸問題引發的危機中,德國經濟有著良好的表現。重讀德國學者李斯特的《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可以使我們更深刻地理解德國經濟,理解德國經濟的發展。
弗裡德裡希·李斯特是德國歷史學派的先驅,他的經濟思想對后來德國經濟學以及德國經濟的發展影響甚大。在其具有深遠意義的代表作《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中,李斯特對當時各國的歷史進行了比較,評述了不同的經濟學說,系統闡述了其國家經濟學、生產力經濟學和保護貿易的政策主張。時至今日,《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依然是一部讓人感動的、閃耀著光芒的學術專著。
“國家”對經濟發展至關重要
在亞當·斯密的經濟學說裡,國家隻提供最基本的“公共產品”,隻扮演“守夜人”的角色。個人之間自由交換的原則,也適合國家之間的交換,國家不分貧富應當實行自由貿易。斯密的這種思想是與當時英國經濟相對領先的地位分不開的。李斯特不同意斯密的觀點,認為斯密的學說錯在隻有世界(世界主義)和個人(個人主義),沒有國家。李斯特強調,他的學說的主要特征是國家,“個人主要依靠國家,並在國家范圍內獲得文化、生產力、安全和繁榮。同樣地,人類文明隻有依靠各個國家的文明和發展才能設想,才有可能”。個人如果沒有國家的團結和權力等方面的支持,就絕不會有任何重大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隻有國家才了解目前所處的階段和環境,知道如何發展自己的經濟才能創造出好的發展環境,並使自己的人民有所依托,擁有文化和利益的維系。
與新制度經濟學相似的生產力理論
李斯特把基督教、奴隸與封建領地的取消、制度的發明、自由保有不動產原則的實行、司法公開、陪審制度、國會立法、公共監督行政、言論自由等都叫做生產力,並認為“個人的生產力大部分是從他所處的制度和環境中得來的”。
李斯特所講的生產力,或者國民的生產力,並不是我們通常所講的包括勞動對象、勞動工具、勞動者在內的、與生產關系形成對應,並決定生產關系的生產力。他所講的生產力,要麼是社會經濟進步的一種表現,是人類文明發展的一種標志,要麼是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的制度安排。
李斯特所講的生產力,酷似新制度經濟學所講的經濟發展的制度安排,既有正式的制度安排,也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即與之相適應的精神力量,相當我們今天所講的文化軟實力。
李斯特特別強調社會制度和社會環境對個體生產力的影響,他認為,個體的生產力受制於制度和環境,制度、氛圍、環境可以激發或壓抑個人的激情和創造力。
與此同時,李斯特強調,發展首先是制度的發展,欠發展同樣是制度的欠發展。
財富的生產能力最為重要
李斯特強調,創造財富的生產能力比財富本身更重要,一個國家要持續穩定的發展,不能僅著重於眼前的財富,而應高瞻遠矚,著重於生產力的培育和提升。
他以兩個地主的不同選擇為例,來說明著重於眼前的財富和著重於長遠的生產力培育的截然不同的后果。這兩個地主都是一家之主,每年都可以積蓄一萬元,各有五個兒子。前一個將他的積蓄存儲生息,叫他的兒子從事普通工作。后一個則將積蓄用來培養兒子,把其中兩個培養成有技術、有知識的人,讓其余三個兒子依興趣學習一種技能。前者把地產分成了五份分給五個兒子,且生產方法依舊,五份的總產量比之前毫無增益。后者則“財富的生產能力不斷增加”,未來發展十分強勁。李斯特的結論是:“一國的最大部分消耗,是應該用於后一代的培育,應該用於國家未來生產力的促進和培養的。”
重讀《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似乎李斯特說的就是當下的事,他提醒我們不能短視,不能隻顧眼前的GDP,應當著重於創新能力的提升,高質量的發展比粗制濫造的GDP更重要。
對外保護貿易 對內建立統一市場
李斯特向人們分析了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沒有保護的尷尬境地。當時英國經濟最發達,因而自由貿易最適合英國,英國人會把他的剩余資本用在其認為法規制度、資源狀況都比較合適的國家和地區去發展自由貿易,以致整個英國最后發展成為龐大的工業帝國。李斯特認為這樣的自由貿易是不平等的,隻會對發達國家有好處,對發展中國家是不利的。他主張保護貿易,但不是永遠保護,而是把保護當作發展的條件,發展的過程,當發展中國家發展到與發達國家同等水平的時候,就可以實施自由貿易了。保護是分階段的,受保護的是那些沒有競爭力的產業,競爭力欠缺的產業通過保護而發展,發展到具有競爭力的時候也就可以放開在國際上自由競爭了。
對外實施保護貿易,對內則要建立統一市場,創造良好的環境。李斯特說:“歷史告訴我們,技術和商業是會從一個城市轉移到另一個城市,從一個國家轉移到另一個國家的。他們在本土受到了迫害、壓制,就會逃到別的城市,別的國家,在那裡尋求自由,安全和支持。”
重讀李斯特,令人不禁想到,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對有些產業進行適度的、有技巧的保護是十分重要的。同時要堅決打破地方保護,建立國內統一市場,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和發展環境,以此來牢牢地吸引資本和人才。
(責編: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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