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以經濟建為中心,一直存在著並且有愈來愈多的不同意見。在這些質疑之中,近年來以社會建設為中心的呼聲最為突出。有的認為,當前社會矛盾很多,群體性事件頻發,社會建設滯后,轉變觀念首先要盡快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轉變到“以社會建設為中心”上來。有的認為,我國已經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礎上,應將國家發展戰略重心轉為以社會建設為中心。有的認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三十年是以政治為中心,第二個三十年是以經濟為中心,第三個三十年重點應是以社會建設為中心。如此等等,不一一列舉。
主張以社會建設為中心的緣由,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中心轉移論。大多數學者都肯定過去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正確性,認為改革開放之初提出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相對於過去的以階級斗爭為綱,是一種巨大的進步。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戰略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社會發展了,形勢變化了,再繼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不合時宜了。二是社會短板論。社會建設成為當今中國社會的短板,迫切需要予以加強。近年來,中國的城市化和三農問題,貧富差距和階層分化問題,人口就業和資源環境問題,教育和醫療衛生問題等叢生。社會存在的突出問題,即是黨和國家工作的著重點。三是和諧社會論。中央提出和諧社會建設,就是要把“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轉移到“以社會發展為中心”上來。
繼續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一個重大的戰略問題。黨中央不斷重申,堅持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關鍵是堅持“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黨的基本路線。而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其關鍵又是始終不渝地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黨的十七大指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興國之要,是我們黨、我們國家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繼續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由我國處在並將長期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所決定的。中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人均收入還排在世界后列。在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都不能動搖、不能放鬆。繼續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由經濟建設的基礎地位決定的。物質財富的增長,始終是發展最核心、最基本的內容,沒有物質的快速增長,其他各方面的目標就很難實現。目前我國政治、文化、社會事業與經濟發展不協調的矛盾比較突出,但這些矛盾從根本上說都是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與落后的社會生產這個矛盾在不同階段、不同領域的表現。
繼續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也是由經濟建設與社會建設的關系決定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有機統一、互為條件、不可分割的整體。在經濟建設與社會建設的關系上,經濟建設更具有基礎性。在某種意義上,經濟建設是雪中送炭,社會建設如同錦上添花。胡錦濤在闡述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時指出,“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創造更豐富的社會物質財富,使國家的整體實力不斷增強,使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解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許多矛盾和問題,包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的許多矛盾和問題,關鍵還是要靠發展。
繼續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而不是社會建設為中心,這是毫無疑義的。但與此同時,也要科學定位社會建設,進一步加強社會建設。
更加注重經濟建設的社會內涵。經濟包括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環節,因此發展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都是發展經濟。過去搞經濟建設,注意力集中在生產和交換上,對分配和消費存在不同程度的忽視。因此,實踐上一講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是改善擴大投資、多上項目、多建企業,等等,而屬於分配和消費的內涵始終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教育醫療、社保民生、文化體育等得不到應有的投入。經濟建設似乎與社會建設相脫鉤,甚至相背離。實際上,經濟建設與社會建設是內在聯系的和存在一定交叉的,毋寧說經濟建設本身就包含著一些社會建設的內涵。在今后現代化建設中,要寓社會建設於經濟建設之中。
更加注重經濟建設與社會建設的協調發展。改革開放之初,中央在提出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同時,並沒有忽略其他方面。從最初鄧小平提出的“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到后來的“三個文明一起抓”,再到社會發展總體布局的“四位一體”,都可以看出強調全面發展之意。但是在具體實踐中,出現了一些片面性,經濟建設與社會建設不協調日益顯現,關系人民生活的社會建設欠賬比較多,社會問題比較突出,教育、醫療、就業、社保、住房、環境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在這種形勢下,我們要致力在理論和實踐上克服片面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妥善處理好經濟建設與社會建設等各項建設的關系,促進社會全面而協調地發展。
把社會建設提到更突出的地位。黨的十六大以來,明確把社會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由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三位一體發展為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這是社會建設地位的歷史性提升。不僅如此,中央多次提出要把社會建設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系到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關系到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實現黨執政的歷史任務,關系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關系到黨的事業興旺發達和國家的長治久安。因此,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
將重視社會建設落實到具體工作之中。加強社會建設,要以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使經濟發展成果更多體現到改善民生上。當前就是要全面而具體地落實加強以民生建設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方略,尤其要注重優先發展教育,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等。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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