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觀具有社會凝聚的功能,一定社會成員往往是在共同的價值觀念之下,相互結合、凝聚為社會整體。
價值觀念的現實影響和作用,往往通過理想人格典范的確立以及對這種人格典范的模仿、效法而實現。
價值體系應該具有兼容性,除了體現真實的社會主義價值觀念和取向之外,還需要融合傳統的價值體系以及西方近代以來形成的價值觀念中合乎歷史發展要求的方面。
兼容與融合能夠使價值體系在更高層面上具有示范引導意義。當然,在兼容的同時,核心價值體系又應當揚棄以往價值觀念的歷史局限,展現其超越性。
核心價值觀對不同社會個體具有示范引導作用
從寬泛意義上說,價值觀可以看做是對世界及人自身存在的評價性看法,具體體現於價值取向、價值原則、價值規范、價值理想,等等。作為評價性的觀念,價值觀同時包含規范性,具有引導的意義。與價值觀相關的核心價值體系,則涉及一定歷史時期社會成員對基本或普遍的價值原則的理解和認同。從形而上層面看,核心的價值原則一方面基於現實的世界或現實的存在﹔另一方面又展示了可能的世界:價值的取向與事物發展的可能趨向具有相關性。價值觀總是與現實存在所蘊含的可能性相應,並體現了一定社會發展時期或發展階段的歷史需要。價值觀與現實存在的聯系,表明其無法離開實然,它與可能趨向的關聯,則使之同時指向社會存在的應然形態。應然形態總是與理想的目標相聯系。事實上,對核心價值體系的概括,都既涉及現階段社會歷史發展的客觀需要,也關乎社會發展的理想(應然)目標。
就其具體的作用而言,價值觀首先具有社會凝聚的功能:一定社會成員往往是在共同的價值觀念之下,相互結合、凝聚為社會整體。孔子曾有言:道不同,不相為謀。從正面來說,以道相謀意味著在共同的價值體系引導之下,不同的社會成員凝聚起來,在實踐過程中相互交往、協調、合作,為社會內在秩序的形成提供基礎。
從另一層面看,價值觀念也為政治的正當性提供了依據。在一定的歷史時期中,判斷某種政治體制是否具有正當性,與該社會所普遍認同的核心價值觀念具有內在關聯。春秋戰國時的王霸之辨,事實上便涉及政治正當性問題,參與爭論的不同思想家所認同的價值觀念,同時規定著他對相關政治體制的判斷。對於認同仁道原則的思想家來說,僅僅用刑法、暴力手段(所謂“霸道”)作為社會治理的手段,就缺乏正當性。今天談到政治的正當性,同樣與人們所選擇、認同的價值觀念密切相關。事實上,當人們質疑某種體制是否具有政治正當性時,其根據便在於這種體制與一定的價值原則不一致或彼此沖突。在這方面,核心價值觀念對我們確認政治體制的正當性也具有內在意義。
從個體層面看,價值觀又與一定的行為導向相聯系。如上所述,價值原則本身有引導性的作用,它既展示實踐的目標,也提供引導實踐過程的規范。就目標而言,價值觀引導個體接受共同的社會理想,從規范來說,價值觀則規定實踐過程中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從這一意義看,核心價值觀念對社會的不同個體無疑具有示范引導作用。
核心價值觀凝練應奠基於當代中國社會現實,同時也需展示未來發展的可能前景
價值觀對社會的另一重要作用,在於提供精神的依歸。從普遍的方面說,價值觀為社會成員共同的精神追求提供了方向。孔子曾提出“志於道”,這裡的“道”即表現為價值理想,志於道所體現的是對理想目標的追求。從個體的存在看,價值觀同時也為其找到精神寄托提供了前提。通過認同一定的價值原則,個體的存在意義也獲得了內在的根據,與此相聯系的是對存在虛無性的超越。價值方向與精神寄托從不同的方面為社會成員的精神依歸奠立了內在根基。
在社會變革時期,價值觀念的重建往往被提高到很重要的方面。歷史地看,春秋戰國時期,殷周以來所形成的正統化並被普遍認同的價值體系開始受到各種挑戰,“禮崩樂壞”就體現了這一點。一方面,超驗存在(天)的約束力開始慢慢鬆弛,另一方面,傳統意義上的禮因過於注重外在的形式(儀式)之維,對人的實際約束作用也在不斷趨於弱化。如何確立新的價值依歸,逐漸成為那個時代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孔子提出仁道原則,可以看做是對這個問題的自覺回應。仁道一方面基於人最自然、最本原的內在情感﹔另一方面又以肯定人的內在價值為實質內容:人禽之辨確立的就是人不同於其他存在(動物)的內在價值。正是這種新的價值觀念,為變革時期的社會獲得精神依歸提供了可能的方向。經過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這種價值觀念逐漸被接受為普遍的價值理念。在西方近代,也經歷了類似的情況,隨著中世紀向近代的衍化,原來神聖化的價值理念逐漸受到質疑,如何形成新的價值觀念、原則,也成為當時以及后來相當長的歷史過程中人們所關注的問題。自由、平等、民主這一類價值觀念,便是在這樣漫長的過程中逐漸形成的。
對今天的中國社會來說,一方面,人們迫切需要獲得新的價值依歸,另一方面,以往的價值體系又受到各種形式的沖擊。首先是經過一兩百年的風雨變革,傳統意義上的價值觀念一再地受到不同層面的挑戰,尤其是五四以來,經過各種形式的反思、批判,傳統的價值體系在某種意義上已處於所謂“花果飄零”的狀況。同時,西方近代以來的價值理念,從現實的形態看也很難簡單地移植到中國土壤中。近代以來的中西體用之辨,在相當程度上已表明:西方近代以來價值理念在中國的“正當性”或“合法性”已一再受到質疑。此外,在“文革”時期,教條化的馬克思主義、教條化的社會主義的價值觀念在某種意義上也受到解構,改革開放以來對“什麼是社會主義”的討論,事實上便以質疑一度教條化的馬克思主義為前提。以上三種價值觀念在歷史上都曾經產生過不同層面的影響,然而在今天已難以獲得普遍的認同。
如何形成新的價值依歸?對於當代中國人來說,這確實是一個比較迫切的問題。從總體上看,核心價值觀念的形成應奠基於當代中國社會的歷史需要,也就是說,它無法疏離現實存在。同時,價值觀需要展示未來發展的可能前景,亦即提供理想的、應然的存在形態。此外,價值體系應該具有兼容性,除了體現真實的社會主義價值觀念和取向之外,還需要融合傳統的價值體系以及西方近代以來形成的價值觀念中合乎歷史發展要求的方面。兼容與融合能夠使價值體系在更高層面上具有示范引導意義。當然,在兼容的同時,核心價值體系又應當揚棄以往價值觀念的歷史局限,展現其超越性。
價值體系不僅面臨如何凝練、認同的問題,還面臨外化和內化的挑戰
價值體系不僅面臨如何凝練、認同的問題,而且關乎其本身如何作用的問題。這裡進一步涉及價值體系的外化和內化。所謂外化,包括價值體系與一定的社會體制、文化形態、日常生活之間的相互融合,具體地滲入到相關的層面。事實上,在孔子那裡就可以注意到這一點。孔子強調仁和禮的統一,其中仁屬普遍的價值觀念,禮則具有外在的體制化形態,在他看來,這兩者是無法分離的:禮應體現仁的要求,作為內在價值觀念的仁則需要落實到禮這一體制的層面。西方近代提出的價值觀念,最后也是通過社會政治體制的建構而得到具體落實,並進一步融入到人的日常生活這一層面之上。與體制運作及日常生活相聯系的,是人格典范,儒家所崇尚的聖人,便是儒家所確認的人格典范,其中具體地體現了他們所認同和追求的價值理想。對歷史上的聖人,儒家一再加以推重並以之為效法對象,所謂“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便表明了這一點,這裡也體現對人格典范在政治生活及日常生活中作用的肯定。事實上,價值觀念的現實影響和作用,往往通過理想人格典范的確立以及對這種人格典范的模仿、效法而實現。
除了外化過程之外,價值觀念體系同時涉及內化過程,后者意味著與人的內在意識、精神相融合。康德曾提出,人在精神層面的機能包括認知機能,欲求機能,愉快與不愉快的機能。在引申的意義上,可以說,上述機能具體關聯著我思、我欲、我悅。就價值觀念的現實作用而言,“我思”、“我欲”、“我悅”的統一,表現為理性的自覺判斷(“我思”)、主體的自願要求(“我欲”)、情感的認同(“我悅”)之間的一致。在接受價值原則的過程中,唯有既基於理性的自覺,又出於自願的要求,並進而通過情感的認同而獲得愉悅之情,這些原則所體現的要求、取向才能真正化為個體的內在意識,融入其真實的存在,並實際地影響其行為。
價值觀在上述意義上的作用,與口耳之知向身心之知的轉換相聯系。口耳之知主要停留於語義、觀念之域,身心之知則融合於個體的整個存在,體現為身與心、知識與德性、能力與意向等等的統一,化口耳之知為身心之知,相應地意味著從言說、論辯等觀念活動,轉向身心統一的實踐過程。作為身心統一的綜合形態,價值觀念已內化為廣義的實踐精神,並在不同的層面規定著人的行動。
(作者系華東師范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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