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指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興國之魂,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精髓,決定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方向。正如社會各界所認識到的,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指導,概括出簡明扼要、便於傳播踐行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然而,當前社會各界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概括確實見仁見智。我以為,在各地區、各行業、各領域的具體實踐探索、有針對性的具體概括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能在全國范圍內得到廣泛認同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很有必要的。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既要從“安邦定國”的角度展示對國家發展理念、目標、路徑的基本選擇,又要從“安身立命”的角度展示全體公民的精神追求、價值取向和行為方式。換言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可以從國家和公民這兩個基本路徑加以概括。
一、兩種基本路徑的提出依據
其所以要從國家和公民這兩個基本路徑來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首先是基於馬克思主義關於價值和價值觀的基本理論。
價值總是與一定的主體相聯系的。馬克思說過:“Value,Valeur,這兩個詞表示物的一種屬性。的確,它們最初無非是表示物對於人的使用價值,表示物的對人有用或使人愉快等等的屬性。……實際上是表示物為人而存在。”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隻有客體及其屬性或功能的存在而沒有主體及其意願的存在便不存在著價值,且同一客體對於不同的主體在二者建立的關系和交互作用中展露出來的價值也有所不同。這正如沒有病人或癮君子的存在,麻醉劑盡管有鎮靜作用,其價值卻無法展露一樣﹔但對於一個病人和一個癮君子而言,麻醉劑的價值顯然又是不同的。
價值觀是主體在社會生活和現實實踐中對於各種價值現象的主觀反映,即在價值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關於價值信念、價值標准、價值目標、價值規范等相對穩定的觀念。價值觀的主體既可以是單個的個體,也可以是一個群體、民族、社會、國家等。當前,人們之所以會有關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不同表述,一個不容忽視的方面就是,這些概括往往是基於不同的主體而言的。有的著眼於國家這個主體,從國家層面、社會層面、制度層面等方面加以概括,有的著眼於公民這個主體,從精神追求、道德規范、行為方式等方面加以概括,這樣勢必造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僅要體現國家的價值追求,也要體現公民的價值追求,二者的有機整合,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其次,從國家和公民這兩個基本路徑來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可以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表述中得到充分証明。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指導來概括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是得到廣泛共識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包含四個方面的基本內容: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最終目的就是要在全黨全社會形成統一指導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強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規范。這其中,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解決的是舉什麼旗的問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解決的是走什麼路、實現什麼樣目標的問題﹔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解決的是全國人民應當具有什麼樣的精神狀態和風貌的問題﹔社會主義榮辱觀解決的是人們行為規范的問題。顯然,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既包含著對國家發展理念、目標、路徑的基本選擇,又包含著對全體公民的精神追求、價值取向和行為方式的基本要求。
基於國家和公民這兩個主體,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可以分為主導價值觀和共同價值觀兩個方面。主導價值觀是指在一個價值觀念多元的社會中佔統帥地位,能夠體現這個社會意識形態本質特征,並對其他價值觀念的發展方向具有引導和規范作用的價值觀念,它的存在和作用是一個社會價值導向得以實現的基本前提。主導價值觀主要規范國家的發展方向。共同價值觀是指能夠深刻影響公民日常生活實踐的價值觀念,它的存在是在主導價值觀引導和規范作用下,最大多數社會成員所取得的最小共識的結果。共同價值觀主要規范公民的實踐取向。如果說體現社會意識形態本質的主導價值觀對一個國家起到了“安邦定國”的作用的話,那麼基於“最大最小”原則的共同價值觀則對生活於這個國家中的公民起到了“安身立命”的作用。
盡管主導價值觀與共同價值觀的內涵以及對應的主體有所不同,但這並不意味著二者在現實生活中是截然分離甚至彼此對立的。事實上,對一個具體的社會而言,在其發展進程中,主導價值觀與共同價值觀總是處於一種相互交織、相互影響的狀態,即用於“安邦定國”的主導價值觀無時不在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領域引領著社會成員的共同價值觀,而用於“安身立命”的共同價值觀又無時不在社會成員的現實生活中體現著國家的主導價值觀。其中,主導價值觀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處於主導地位。
二、國家的主導價值觀
對核心價值觀的概括追求“新意別出”,是不可取的。我認同這樣的說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該從黨和國家長期堅持、廣泛宣傳、已經深入人心、群眾耳熟能詳的思想理念及提法中提煉,而不應該去重新編創一套全新的表述語。” 我們可以嘗試著將國家的主導價值觀概括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這一表述語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和可行性,它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批判、對實現自由人的“聯合體”這一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的設定,體現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這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奮斗目標,貫穿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各領域,標示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方向。
“富強”既包括國家綜合實力的壯大,也包括人民生活的富裕與幸福。鄧小平同志明確指出:“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這一對社會主義本質的經典概括,是對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艱辛探索的歷史總結。國家需要強大,落后就要挨打﹔人民需要富裕幸福,悠悠萬事、民生為大。我們決不能因為現在國家經濟總量上取得了巨大進步而忽視富強的價值取向。事實上,國家綜合實力的提升、全體人民的共同富裕,還需要我們長期付出更為艱辛的努力。
“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在政治領域以民主為核心價值觀,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始終高揚的一面旗幟,堅持人民民主就是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關鍵是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証,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這一核心價值觀我們必須堅持。
“文明”意味著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文明一詞最早見之於《易經》:“見龍在田,天下文明”,其本初意義是與“野蠻”相對立的。隻有在不斷創造出高度物質文明的同時,創造出高度的精神文明,以消除資本主義和其他剝削制度社會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弊端,才能真正實現人的全面自由發展和社會的全面發展。
“和諧”歷來是中國傳統道德哲學的一個核心范疇,強調“和而不同”。作為國家主導價值觀,和諧意味著最終要實現的是一種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以及人與自身之間全面和諧的狀態,即馬克思所說的:“作為完成了的自然主義,等於人道主義,而作為完成了的人道主義,等於自然主義,它是人和自然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証、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斗爭的真正解決。” 社會和諧是和諧的一個重要方面。當前,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空前的社會變革,給我國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也必然帶來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重大戰略任務。
三、公民的共同價值觀
公民的共同價值觀主要規范公民的實踐取向。公民的共同價值觀應該成為人們明辨是非、善惡、美丑的基本標准,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基本道德規范。應該說,2001年中央頒布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所提出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規范至今依然具有重要的價值。當時概括出這些基本道德規范,也凝聚了社會各界的智慧和共識。今天我們要做的就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凝練概括。我嘗試著將它概括為:仁愛、正義、守法、誠信。
“仁愛”可以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美德。“仁愛”是“中國固有的精神”,從愛己愛家開始,推及愛國家愛天下。“仁愛”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最能調動全體公民的道德情感。長期以來,我們所提倡的“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是以“愛”為基本元素的。愛國是仁愛的重要表現,是中華民族精神的核心。愛國對公民而言,除了一般地表現為對祖國山河、同胞、歷史文化等的熱愛之情外,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時期,更意味著將個體對祖國的這種情感融入到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實踐中去。
“正義”也是一項基本的美德。中國人歷來認為,義即中正,君子崇義、急公好義、見利思義等說法歷代相傳,深入人心。“義者,宜也”,正義就意味著美的和善的,是應當和合理的。正義的要義在於明義利之辨,就是要正確處理好利益與應當的關系,正確處理好我與他人、個人與社會、這個社會集體與那個社會集體的利益關系。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在各種利益關系深刻調整的現實背景下,在全體公民中倡導“正義”,不可忽視。
“守法”是現代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和必備素質。它要求公民不僅要有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法律意識,還要求把法律意識轉化為自覺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法律行為﹔它不僅意味著消極被動地不去觸犯法律,更意味著在各個領域做到依法辦事。守法,是道德的底線,是每個公民必備的道德品質,是現代社會生活對每個公民的基本要求。隻有守法,才有可能成為道德高尚的人﹔一個不守法的人,必定是不道德的人。所以說,守法是一個公民的立身之本,也是處世之本。
“誠信”自古以來就是一項基本規范。“民無信不立”。幾千年來,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諾千金,成為廣為流傳的道德信念。對現代公民而言,誠信已不再局限於個體的道德修養層面,它已拓展為建立在現代公民意識之上自覺的公德。無論是在公共領域的人際交往以及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交往中,還是在政府機構的行政管理以及構建清新高雅的文化環境中,誠信都無一例外地成為一條基本准則。
(作者:中共江蘇省委黨校副校長、教授)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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