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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重點文章推薦

“共同富裕”的主體須是勞動者

虞崇勝  2011年12月28日08:38  來源:光明日報

  在探索中國發展道路過程中,我們需要重新思考什麼是“共同富裕”。我的理解是:其一,共同富裕不是大家同步富裕,富裕總有先有后,不可能齊步走。其二,實踐証明,先富者未必願意以及能夠帶動共同富裕,必須通過制度安排,使人人都有致富的渠道和機會。同時,倡導勞動致富的理念和價值,使全社會樹立正確的富裕觀。其三,共同富裕和少數人先富,講的都是結果,容易導致部分人的誤解,激發急功近利的社會心理,實際上如何致富才是問題的關鍵。其四,“低質量增長”的本質是社會財富的不合理分配,必須進一步健全完善科學合理的財富分配機制。其五,誰來致富?富裕的主體必須是勞動者。所以,必須保証勞動者的權利,樹立勞動者的尊嚴,建立按勞分配的體制,使財富的創造者與財富的所有者統一起來。誠實勞動、勞動致富應該並必須成為未來中國發展的基本價值取向和道德底線。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階段政治文明建設研究”首席專家、武漢大學教授)

(責編: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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