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我辦共審核、審批了144份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成果鑒定結項材料,其中107項成果質量較好,准予結項,結項率為74.3%,37項成果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未能結項。
一、成果結項情況及部分成果介紹
6月結項的107項成果中,鑒定等級為“優秀”的有15項,佔結項總數的14%﹔“良好”的52項,佔48.6%﹔“合格”的38項,佔35.5%﹔免於鑒定的2項,佔1.9%。共有1068篇階段性成果公開發表,其中36項獲得省部級社科類優秀成果獎。等級為“優秀”的成果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學術價值厚重。例如,鑒定專家認為,東北師范大學曹勝高教授主持完成的《歷代社會轉型、文化整合與文學變革研究》,“探索了文學思想、歷史現實、文化社會互相打通的新范式,開拓了古典文學研究的新視野,對文學研究、文化研究、歷史和社會研究都具有重要學術價值”﹔首都師范大學趙敏俐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國詩歌通史》,“以700萬字篇幅,翔實地闡發了各個不同歷史時期中國詩歌的發展進程,進而探索其發展規律,提出自己的見解,填補了中國詩歌研究史的空白,具有厚重的學術價值”。
二是調查研究充分。例如,鑒定專家認為,解放軍駐武漢理工大學后備軍官培訓工作辦公室馬靜副教授主持完成的《培育國防生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的研究與探索》,“不僅對22所軍隊高校3400名國防生和多個部隊400名國防生干部進行了問卷調查,而且還與很多國防生代表座談,為培育國防生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研究提供了扎實的依據”﹔山東省社會科學院庄維民研究員主持完成的《近代行棧與行棧制度研究》,“不僅考察了晉西北抗日根據地有關史料,還查閱了日本國立公文書館亞洲歷史資源中心檔案和大量國內報刊雜志、調查資料,反映出研究者求真、求實的良好學風”。
三是應用價值較高。例如,鑒定專家認為,內蒙古師范大學布仁副教授主持完成的《內蒙古自治區自然災害與地區貧困發展態勢研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了比較完整的區域自然災害防御及反貧困對策,具有很高應用價值”﹔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學會徐一帆副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國國民幸福測評指標體系研究》,“針對現實狀況,提出了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提升國民幸福感指數的對策建議,具有很高的應用價值和參考價值”。
二、復審項目的研究修改情況
6月驗收了33項以前申請結項未通過、需參照鑒定專家意見修改后報我辦復審的項目,經仔細審核和嚴格審批,准予結項。這些項目課題組參照鑒定專家意見認真修改成果,進一步提高了質量。例如:
《在整合information和intelligence研究基礎上實現情報學可持續發展》課題組根據鑒定專家意見討論修改方案,調整了結構,加強了論証力度,豐富了研究內容。課題組在修改說明中寫到,“鑒定專家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見,對他們很高的專業水平和認真的工作態度,我們深表敬佩”。
《西部大開發與西藏農牧區的穩定和發展》課題組參照鑒定專家意見進行了補充調查,重新歸納整理相關材料,增加了3萬字的內容,在研究框架、材料運用、學術規范等方面進行了認真修改和完善。課題組認為,“鑒定專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非常中肯,我們獲得了一次深刻的學風教育”。
《安徽佛教文化研究》課題組接到修改意見后調整了寫作思路和成果結構,充實了有關內容,修正了有關觀點,理順了文字,成果質量明顯提升。課題組在修改說明中說:“鑒定專家提出的許多寶貴意見使我們受益匪淺”。
三、未結項成果存在的主要問題
6月審核、審批的144項申請鑒定結項成果中,37項成果未能結項,佔25.7%,其中25項需參考鑒定專家意見修改后報我辦復審,11項需修改后重新申請鑒定結項,1項終止研究。這些成果主要存在以下幾類問題:
一是分析不夠深透。例如,《經濟增長的收入分配效應研究》(06BJL040),沒有對“收入不平等”這一中心內容作出明確的解釋和探析﹔《調整消費和投資關系研究——我國消費和投資比例調整及其機制》(04CJL007),對目前中國經濟發展已進入工業化騰飛階段的時代背景分析不清,並且未能從特定階段深入分析中國調整消費與投資關系態勢。
二是結構比較散亂。例如,《網絡環境下版權保護模式研究——版權自助協議的構建》(08BFX049),各章之間看不到邏輯聯系,缺少一條貫穿的主線,各說各話,互不相關﹔《信息運動生態協同演進研究》(08BTQ035),幾個部分內容
三是調查樣本不足。例如,《汶川大地震語境下我國災難報道倫理的規范化研究》(09BXW005),缺少足夠、完整的調查數據,難以反映研究對象的整體情況﹔《社會網絡分析在企業知識共享中的應用研究》(09BTQ022),主要調查對象中興公司有16個部門、5萬人,僅選取其中1個部門、15人進行調查,樣本缺少代表性。
四、各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組織成果鑒定工作的基本情況
在6月成果驗收工作中,教育部社科司、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中共中央黨校科研部和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福建、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廣西、重慶、陝西、青海、寧夏等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在遵守鑒定時間、執行雙向匿名、專家遴選與回避、分值統計等方面均嚴格執行我辦有關規定。
有的單位在組織鑒定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項目鑒定、審核時間超過我辦規定期限。二是沒有嚴格執行我辦雙向匿名與專家回避規定,如個別單位項目鑒定時挑選了項目負責人單位專家做鑒定。三是分數計算錯誤,如個別單位統計鑒定專家評分多算了分數。對這些單位,我辦在逐項復核並校正其工作失誤的同時,已去函提醒,並要求其抓緊整改。
五、成果鑒定認真負責專家記錄
參與6月驗收成果鑒定工作的700多位專家,絕大多數能夠按照要求履行鑒定專家職責,其中98位專家因鑒定態度非常認真負責、評價意見客觀中肯,被記入我辦“成果鑒定工作認真負責的專家檔案”。名單如下:
教育部在京直屬高校(18人):北京大學謝立中教授、周慶山教授、王一川教授、仲躋昆教授、張純元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劉春田教授、徐浩教授、張新教授,北京師范大學薛虹教授、張哲俊教授、王向遠教授,中央民族大學金炳鎬教授、王滿特嘎教授、胡格吉夫教授,清華大學劉石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王宏治教授,中央財經大學劉揚教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章昌裕教授。
中國社科院(8人):李慎明研究員、羅紅光研究員、周穗明研究員、葉舒憲
研究員、周燮藩研究員、張清宇研究員、湯生南研究員、沈永興編審。
山東(7人):山東大學傅禮伯教授、徐暢教授、胡衛清教授、王韶興教授、王汶成教授,中國海洋大學薛永武教授, 山東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聶炳華研究員。
湖北(6人):武漢大學蕭國政教授、韓永利教授、李建中教授,華中師范大學向德平教授、彭南生教授,華中科技大學譚術魁教授。
天津(5人):南開大學王知津教授、趙學功教授、任曉明教授,天津市委黨校楊彧教授、李亞東教授。
吉林(5人):吉林大學尹允鎮教授、沈文凡教授、張慧君教授,東北師范大學張澍軍教授、韓秋紅教授。
浙江(5人):浙江大學馮鋼教授、李金昌教授、陸文聰教授、劉國柱教授,寧波大學沈懷興教授。
江蘇(5人):南京大學馬清華教授,南京工業大學黃愛寶教授,南京農業大學姚兆余教授,蘇州大學陸樹程教授,揚州大學錢宗武教授。
四川(5人):四川大學蔡尚偉教授、蔣曉麗教授、曹順慶教授,西南民族大學余仕麟教授,四川省社科院張國新研究員。
上海(4人):上海師范大學齊滬揚教授,上海交通大學周祖城教授,華東師范大學徐長樂教授,上海政法學院吳鵬森教授。
內蒙古(3人):內蒙古社科院布和朝魯研究員、金海研究員,內蒙古師范大學巴•孟和教授。
甘肅(3人):西北民族大學丁俊教授、喬旦德爾教授,蘭州大學陳文江教授。
中央國家機關(2人):中共中央黨校宋惠昌教授,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沈桂萍教授。
遼寧(2人):大連大學姜德福教授,大連外國語學院
任曉麗教授。
福建(2人):福建師范大學李榮寶教授,福建省社科院陳萍研究員。
安徽(2人):安徽大學姜紅教授,安徽師范大學葉鬆慶教授。
湖南(2人):中南大學蘭小筠教授,湘潭大學徐煉教授。
廣東(2人):中山大學舒元教授,華南農業大學江華教授。
重慶(2人):西南政法大學唐烈英教授、譚啟平教授。
雲南(2人):雲南師范大學禹志雲教授,雲南民族大學楊立生教授。
北京(1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鄒昭晞教授。
河北(1人):河北省委黨校王金池教授。
山西(1人):山西大學賀天平教授。
黑龍江(1人):黑龍江大學謝永剛教授。
江西(1人):井岡山大學曾建平教授。
河南(1人):河南大學陳景良教授。
廣西(1人):廣西壯族自治區黨校潘志清教授。
陝西(1人):陝西省委黨校侯建會教授。
(責編:劉冰、張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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