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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階層分化后的村級黨組織建設研究

——《農村社會階層分化與村黨組織建設問題研究》成果簡介

  2011年04月21日14:52  來源:www.npopss-cn.gov.cn

  中共龍岩市委黨校林炳玉副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農村社會階層分化與村黨組織建設問題研究》(批准號為03BDJ012),最終成果為同名研究報告及系列論文。課題組主要成員有:嵇美珍、黃晚霞。

  一、農村社會階層分化促使村級黨組織建設狀況發生新變化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社會結構發生了新變化:傳統的農業勞動者已經分化成農業勞動者、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農村管理者等階層。農村社會階層分化引起村級黨組織建設狀況發生新變化:干部隊伍中從事傳統生產方式的農業勞動者人員在減少,採用新生產方式的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種養大戶在增加,形成新階層、新群體人員加入干部隊伍的趨勢﹔黨員隊伍中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的比例在上升,農民工黨員在增加,農業勞動者黨員仍佔黨員隊伍的絕大多數﹔各階層群眾對黨組織的依賴性減弱﹔黨組織的領導作用集中體現為如何凝聚各階層群眾。

  二、農村社會階層分化條件下村級黨組織建設面臨新問題

  第一,村級黨組織的領導能力不能適應社會階層分化出現的新形勢。一是創新體制機制的能力不強。傳統的按行政村為單位設置黨組織的方式,以集中學習為主的教育形式,以流出地為主的管理方式,難以適應黨員流動分散的特點。二是引導農民合理分化的能力不強。主要表現為:引導農民合理、有序分化的意識不強﹔引導農民從事非農產業的路子不寬﹔提高農民素質的措施不到位。三是化解貧富分化所帶來的各階層矛盾的能力不強。引導和激勵先富階層富而思進、帶動更多的人致富的能力顯得不足﹔教育和引導相對較貧困階層正確看待先富群體的措施顯得不力。

  第二,村干部隊伍的素質不能適應農村社會階層分化提出的新要求。一是思想狀況不適應。社會分層較明顯的地方,村干部的思想問題突出表現為不能更好地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體現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在社會分層較慢的地方,村干部的思想問題突出表現為不能正確地處理個人與集體、村務和私務的關系。二是能力狀況不適應。社會分層較慢的山區,干部帶領群眾發展經濟的能力不適應﹔社會分層較明顯的地區,干部的協調能力還不適應,集中表現為群眾集體上訪事件時有發生。三是人員結構不適應,干部中的黨員比例在下降。

  第三,農村黨員隊伍現狀不能適應社會階層分化條件下保持黨的先進性提出的新要求。一是黨性觀念淡化。部分先富階層黨員的群眾觀念下降,自我致富意識強,帶領群眾致富意識淡薄﹔流動黨員中的“三不黨員”(不參加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不做黨分配的工作)、“口袋黨員”(黨組織關系接轉証明長期放在個人身上,造成流入地和流出地黨組織都不能管理)在增加。二是先進作用弱化。以傳統生產方式為主的群體在黨員中佔大部分﹔部分黨員特別是農業勞動者階層的黨員參與到農村賭博、封建迷信活動中﹔部分管理者階層的黨員干部在貫徹落實黨的一些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與群眾的聯系和溝通、廉潔奉公等方面還有差距。三是黨員隊伍結構不合理。分布在不同階層的黨員的比例不合理,農業勞動者黨員佔絕大多數,而新階層的黨員人數比例較少﹔貧困黨員佔有一定的比例。

  第四,鞏固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的要求不能得到很好的體現。一是黨在農村傳統的依靠基礎未能得到有效的鞏固。突出表現為在佔農村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業勞動者階層和農民工階層中發展黨員存在一定的困難。二是黨在農村新領域的基礎沒有及時拓展。三是黨在農村新的階層中的基礎還需要進一步擴大,許多先進分子沒有及時吸收到黨內來。

  第五,黨組織整合各階層利益關系的物質基礎不能適應社會階層分化出現的新需要。目前,約佔30%的村處於零收入狀態。集體經濟薄弱,群眾公益事業投入不足,從而使化解貧富差距拉大所產生的矛盾、調控社會風氣、減輕農民負擔失去了一定的物質基礎,這也影響了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進而造成農村社會各階層對黨組織的認同感有所減弱。

  三、在農村社會階層分化條件下加強村級黨組織建設的主要對策

  第一,把代表農村最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村級黨組織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實現黨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一是要著眼於大多數人的利益,特別是要關注佔農村絕大多數的農業勞動者和農民工階層的利益,提高他們的素質,提升他們的社會參與和競爭能力。二是要處理好農村各階層共同利益和不同利益的關系。從根本上說,各階層的利益是一致的,不存在不可調和的利益關系。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是各階層的共同利益,要充分調動各階層積極性,搞好這些建設。三是妥善整合農村各階層的利益關系。通過發展生產力、加強各階層的思想教育、增強各階層的利益表達機制、建立階層之間良性互動關系、協助全社會建立各階層公平競爭的機制等手段和方式,實現各階層利益的整合。

  第二,以鞏固黨在農村的組織基礎、階級基礎、群眾基礎為著力點,增強村級黨組織的領導地位,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証。一是鞏固和強化黨在農村的組織基礎。要強化村黨組織的領導地位,積極引導農村朝著有序、合理的方向發展﹔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配好村班子成員,特別是要加強對新階層新群體人員思想政治素質的考核﹔要拓寬選拔干部的渠道,把視野放到農村各個階層,以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階層和農業勞動者中的種養大戶群體為重點,同時也要重視外出回鄉的農民工階層﹔要加強干部的培訓,針對農村富裕階層任村干部不斷增加的現象,特別是要促使他們樹立執政為民的思想﹔要創新干部管理機制,抓好“雙培雙帶”、“素質工程”等活動載體,努力實現“一把手”專職化制度。二是鞏固和加強黨在農村的階級基礎,重視吸收農村新的階層和群體中的優秀分子入黨。要創新吸收黨員的機制,如對先富階層中為了家鄉的變化、為村民致富做出了重要貢獻的人,可作出一些靈活的規定。三是鞏固和擴大黨在農村的群眾基礎。要加強與流動分散群眾的聯系,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加強黨組織在農村新領域的工作,善於依托農村新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來聯系群眾。

  第三,以提升村級黨組織在社會階層分化條件下的發展能力為側重點,堅持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一是堅持科學發展觀,縮小貧富差距。村級工作要以有利於經濟發展為標准,善於對階層分化中迸發出來的各階層群眾的智慧和力量進行有效整合,對不斷涌現出的各類人才資源進行合理利用,加強各地經驗、技術、人才、資金、信息的不斷交流互補,以促進經濟的發展。二是堅持正確的政績觀,真正讓最廣大的群眾得到實惠。三是引導農民有序合理分化。要拓寬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的渠道,大力推進鄉村集體經濟的改革和調整,大力支持農村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加強小城鎮建設。四是大力發展集體經濟。要發展新的集體項目,大膽探索集體經濟形式多樣化的路子。

  第四,以加強執政能力建設為切入點,不斷改進村級黨組織的領導方式和工作方式,提高黨組織建設的實效性。一是增強服務職能,改進領導方式。要提高服務意識,改進服務形式,適應民主化進程,採用參與式服務﹔改變傳統慣用的“領導”管理的方式,把做好服務和協調好階層利益結合起來。二是堅持民主管村、依法治村的方式。要健全村民自治組織,堅持村務公開制度﹔提高選民素質,特別是在富裕階層競選踴躍的情況下,真正把能帶頭致富,又能帶領群眾致富的人選進班子。三是改進黨員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質量。要認真研究各階層黨員的特點,制定出分類管理的辦法﹔黨員管理的內容要由傳統的思想管理、行為監督為主,轉向思想管理、行為監督、生產服務、生活關懷等多層次管理﹔積極探索黨員雙重管理方式。

  第五,以改革和完善領導體制及運行機制為根本點,大力營造村級黨組織建設的良好體制環境。一是調整村級黨組織設置。要把黨組織覆蓋到農村產業、行業新經濟組織中﹔根據流動黨員的特點設立流動黨組織﹔完善傳統的村黨組織設置,根據黨員的特點,重新劃分黨小組。二是完善村黨組織建設中的法理依據。主要是新設立的村級黨組織的定位、具體職能等方面需要黨的法規層面上進一步明確。三是為村級黨組織提供治村理事的各項保障,包括經費保障、各部門支持、上級黨組織加強管理和工作指導等。

(責編: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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