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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和處理新時期黨內矛盾問題

  2011年04月21日14:48  來源:www.npopss-cn.gov.cn

  陝西省委黨校蔡世忠教授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形勢下黨內矛盾問題研究》,於2001年立項,2003年8月結項。其最終成果為研究報告《新時期黨內矛盾問題研究》。課題組成員有:余少君、鄭志飚、王心起、岳東峰、辛榮、閆朦。現將該成果的基本內容和主要觀點摘編如下。

  江澤民同志指出:“世界上的事物,總是在內部矛盾的不斷運動中向前發展的。”(1)工人階級政黨也是在內部矛盾的不斷運動中向前發展的。“黨內如果沒有矛盾和解決矛盾的思想斗爭,黨的生命也就停止了。”(2)

  一、新時期黨內矛盾出現新情況、新特點

  新時期黨內矛盾,與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毛澤東研究這個問題時有很大不同。十六大報告指出,“我們黨歷經革命、建設和改革,已經從領導人民為奪取全國政權而奮斗的黨,成為領導人民掌握全國政權並長期執政的黨﹔已經從受到外部封鎖和實行計劃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成為對外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國家建設的黨。”黨的地位、任務和環境的變化,使黨內矛盾出現了與過去完全不同的新情況和新特點,我們應該形成新的認識和思維,用新的原則和方法解決黨內矛盾。

  (一)利益矛盾成為黨內主要矛盾

  過去在革命戰爭和階級斗爭為綱的時代,我們黨認為,黨內矛盾是階級矛盾在黨內的反映,因而黨內主要矛盾是無產階級思想與農民、小資產階級思想的矛盾,甚至一度認為,黨內矛盾是社會上你死我活的階級斗爭在黨內的繼續和反映。現在我們研究認為,黨內主要矛盾,表現在思想認識上,是個人主義與共產主義的矛盾﹔表現在物質利益上,是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矛盾。物質利益上的矛盾是思想認識上矛盾的根源﹔思想認識上的矛盾是物質利益矛盾在觀念形態的反映。擁有6600多萬黨員的大黨,黨內本身就是一個小社會。在黨內,由於黨員社會身份的分化及黨的富民政策的倡導,黨內出現了一個比較富裕的黨員群體,同時也由於市場競爭的緣故,黨內也形成了一個比較困難的黨員群體。這兩個群體在理想信念、政治要求、思想意識、生活方式等方面有很大的差異,給黨的集中統一帶來了新的影響和挑戰。

  (二)制度、體制不健全,是黨內矛盾產生的重要根源

  以往分析黨內矛盾產生的根源時,常常著重於從“階級矛盾”和“新舊事物矛盾”在黨內的反映上去尋找。自從鄧小平同志《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一文發表后,為我們從制度上分析認識黨內矛盾打開了新的思路。我國現行體制中干部職務任命制造成一些干部不能把“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統一起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導致干群矛盾突出﹔新舊體制轉換的無序性,經濟制度和經濟體制的不完善性,使權力直接介入市場經濟而設租、尋租,為權力腐敗提供了土壤和條件﹔權力過分集中的行政命令體制,易使黨內不正之風盛行,造成黨群關系的疏遠﹔監督機制不健全,使黨內許多偏失和矛盾不能得到有效的糾正和解決,等等。這些制度、體制上的弊端,造成了干群矛盾的尖銳化和黨群關系的不協調化。解決新時期黨內矛盾,既要解決好思想作風問題,也要克服制度、體制上存在的弊端。“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3)

  (三)根本利益是否一致是劃分黨內對抗性矛盾和非對抗性矛盾的主要標准

  過去在處理黨內矛盾問題上發生重大失誤的根本原因,就是未能根據根本利益是否一致來判斷黨內矛盾的性質。可能認為黨員都是“無產者”,就忽視了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以致把思想認識上的不同見解及工作中的意見分歧上“綱”上“線”,夸大到極端,甚至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導致黨內矛盾擴大化。現在,在社會利益多樣化、黨內利益矛盾顯現化的情況下,無論處理黨內矛盾或社會矛盾,都要把根本利益是否一致作為判定矛盾性質的主要標准。隻要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無論黨內或社會上,利益多樣化是一個客觀現實和發展趨勢,黨要寬容、包容利益多樣化的現實,同時運用經濟手段和政策引導,使各種利益群體協調發展,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

  (四)某些腐敗現象正在向既得利益集團演化

  防止黨內形成既得利益集團是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長遠性、戰略性思考。這是總結蘇東共產黨失敗的嚴重教訓及我們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而提出的歷史性課題。蘇共就是毀滅於黨內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團之手的。這個集團早在計劃經濟時代就滋生、在上個世紀改革之時日益坐大。他們不顧蘇聯人民的疾苦,瘋狂鯨吞社會財富,最終殃及全黨而被人民所拋棄。我國仍然處於腐敗的易發、多發期,某些腐敗現象正在向既得利益集團演化,出現了值得警惕的一些特征:(1)以權謀私案件有的已由交易型發展為攫取型﹔(2)權力的利益屬性尤其是非法利益屬性越來越突出,少數黨員干部的特權越來越大﹔(3)越結越復雜的“關系網”和集體腐敗,成為腐敗的頑症﹔(4)犯罪分子由個體行為向家族、團伙行為發展﹔(5)權力尋租、設租現象增多,職務犯罪呈上升趨勢﹔(6)資本積累型腐敗特征日益顯露,違紀違法的目的從消費享樂型向資本積累型轉化﹔(7)腐敗正在向政治領域滲透,向“一把手”擴張。長期執政的黨,容易滋生和積蓄既得利益,容易出現權力失控現象,容易產生脫離群眾的危險傾向。這是黨的建設面臨的新課題、新矛盾。

  (五)解決黨內矛盾的著力點是防止黨內形成既得利益集團

  既得利益集團是指以經濟利益為紐帶、以政治權力為支撐、對公共資源享有特殊支配權的利益共同體。這個集團一旦形成,將對社會的公正、公平具有巨大危害。其發展規律是渴求竊奪更大權力,攫取更多財富。沈陽慕馬集團和廈門遠華集團都具有這樣的性質和危害。既得利益集團的形成和危害的要害是權力,因此在治權上狠下功夫是關鍵所在。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保証權力沿著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軌道運行。一是制約特權,做到公共權力集體行使,充分體現人民意志,反對個人獨裁和專斷﹔二是規范權力,對每項權力進行嚴格界定,加強內部監控,使權力依照法律規定來運行﹔三是分解權力,對高度集中的權力進行合理分解和下放,並形成互相制約的制衡機制,有的可以轉移給市場或中介組織,通過市場機制來運作﹔四是監督權力,權力的運行過程和結果要公開、透明,讓人民多渠道、多層面、多環節地對權力進行監督。  二、認識和處理新時期黨內矛盾的新的原則和方法

  (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正確認識和處理黨內矛盾。“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站在發展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時代高度,要求從團結、協調、理解、尊重出發,用發展的思路,著眼於增強黨的先進性、著眼於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著眼於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著眼於黨的興旺發達和黨的事業的長遠發展,處理好黨內矛盾,進一步密切黨群關系,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提高黨的社會影響力,最大限度地形成社會合力,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

  (二)從社會主要矛盾上把握黨內矛盾。黨內矛盾是社會矛盾的縮影和反映。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已不再是階級斗爭,而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社會主要矛盾的根本性變化,決定了黨內矛盾的根本性變化。階級矛盾在黨內的反映已不佔主要方面,主要方面是圍繞發展社會生產、滿足人民需要而產生的矛盾。換言之,即由“斗爭矛盾”轉向“發展矛盾”。發展矛盾隻能用發展、協調、包容、理解的思維來解決。

  (三)從我國社會的改革、發展變化上把握黨內矛盾。我國正處在社會經濟、政治、文化體制的巨大變革之中,社會經濟成分、組織形式、就業方式、利益關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樣化,使黨內矛盾和社會矛盾交織在一起。對於改革、發展而引起的矛盾,隻能通過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來解決。處理這類矛盾,切不可就矛盾解決矛盾,應該放在社會發展的長河中去思考。有些矛盾,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和改革措施的到位就會逐步解決。比如先富與后富的矛盾,不能操切過急,用抽肥補瘦、截長續短的辦法削平差距。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在法律和政策的調控下,貧富差距是會降低到合理的范圍內的。

  (四)從黨的發展變化上把握黨內矛盾。前面說過,我們黨已經實現了兩個歷史性的轉變。“兩個轉變”集中起來是說由革命黨上升為執政黨。執政黨的本質特征是領導建設,以興國為己任,以富民為目的。為此,黨要由革命時期強調黨的階級性轉向建設時期突出黨的先進性﹔由革命時期強調黨的斗爭功能轉向建設時期突出黨的整合功能﹔由革命時期鮮明地代表工人階級利益轉向建設時期既要代表好工人階級利益,又要代表好全體人民利益﹔由革命時期追求單一性、純粹性轉向建設時期的寬容性、包容性。黨內矛盾已不主要同“斗爭”相聯系,而是同“建設”相聯系。增強先進性、整合社會是解決矛盾的根本途徑。

  (五)以“經濟事實”為依據把握黨內矛盾。“經濟事實”是一個“具有決定意義的歷史力量”。(4)以“經濟事實”為依據研究黨內矛盾,不僅能看到隱蔽在矛盾后面最本質的東西,而且提醒人們,把利益矛盾作為關注點,把握好黨內矛盾的新特點。

  正確認識和處理黨內矛盾,就能造就黨的興旺發達。歷史的經驗証明,鞏固而堅強的政黨組織往往構成抵御風險、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政黨組織的軟弱渙散,就是腐敗的機會和風險的降臨。黨興則國強,黨衰則國弱。蘇共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未能正確認識和處理新形勢下的黨內矛盾,導致黨在總體上軟弱渙散。我們要以蘇為鑒,正確認識和處理黨內矛盾,造就黨的堅強有力,肩負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神聖使命。

  注釋:

  (1)江澤民:《論黨的建設》,第274頁。

  (2)《毛澤東選集》第1卷,第306頁。

  (3)《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28頁。

  (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版,第4卷,第196頁。

(責編: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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