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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重大項目(第二批)開題報告之四十二:中國現當代文學制度史

  2012年06月04日14:12  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2011年12月19日和2012年3月8日,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現當代文學制度史”(項目批准號:11&ZD112)先后舉行兩次開題論証會。

  第一次開題論証會上,課題組成員討論了評審建議與課題研究內容,並據此對研究結構和計劃進行了微調。針對評審意見,課題組決定加重文獻資料整理的比重,單獨設立子課題,由吳俊教授、鄧集田博士后負責,其他子課題負責人協同完成資料匯編(暫名《中國現當代文學制度史料匯編》)。吳俊教授對資料編纂方式提出了具體建議,希望各位子課題負責人在進行課題研究時,兼顧自己負責時段的資料收集。會議商討了撰寫體例,論著中每個子課題的字數約為5-10萬字。並決定由黃發有老師先行撰寫樣張以供討論。會議要求課題組成員對申報書中的子課題研究框架進行討論和修訂﹔要求成員發表研究成果時在文末注明課題獲國家社科基金資助信息。會上各位專家對項目開展提出了許多有益建議。

  在第二次開題會議上,課題組邀請國內文學制度研究領域的專家與會,南京師范大學朱曉進教授、蘇州大學王堯教授、杭州師范大學斯炎偉教授等,對第一次開題報告形成的研究框架進行學術論証,並提出完善建議。

  一是文學制度的內涵與外延問題。文學制度應是對文學生產構成規約,引導文學走向,決定其生產、消費方式的體制、機制、規程、方針政策、群體性觀念、約定俗成等的復雜體現。應根據“文學制度”的內涵,確定主要元素,根據文學評價與接受制度、文學傳媒制度、文學社群傾向與生態機制、意識形態管控、傳統文學制度等向度,完成學術建模,將政治、經濟、文化場域中的隱性文學制度運作揭示出來。

  二是應注重對中國現當代文學制度功能的研究,比如,何種制度因素促成了特殊文體的生成?文學生態建構的制度因素何在?研究的文學史角度和文學制度功能的角度應結合起來,立論不宜專斷。專家們認為,目前設置的研究框架偏重於存在狀態和現象的研究,應對制度形成和變遷史進行充分銜接。

  三是對於具體研究方法而言,應有全面的歷史描述,注重史料的合理運用,文學制度史不同於政治制度史,應注意專業資料的疆界和功能。

  四是應注重考察域外文學制度對中國現當代文學制度的影響,如蘇聯文學制度對當代文學的影響。

  五是應基於文學制度的基本模態,對不同時期的文學制度進行邏輯勾連,形成各子課題研究的內在呼應關系,如90年代文學與新世紀文學的銜接等。

  與會學者與各子課題負責人還具體研討了子課題的研究框架,並對樣稿提出了參考意見。另外,專家們還對研究文獻進行了補充。會議決定近期再次舉行課題研討,以充分吸收專家們提出的合理建議。

(責編:秦華、陳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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