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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专栏>>邓晓芒

邓晓芒:形而上学的“围城”

——答谢崛博士

  2012年11月28日13:29  

七、语言观

关于语言问题,谢文不同意我对老子的看法。我认为,老子《道德经》中看不出有什么寻求言辞而不得的痛苦,反而有种得意,“实际上他不是花心思去找言辞来表达,那个意思已经先定了,不可表达,正因为不可表达,所以可以随便表达,随便举例子,讲故事,讲寓言”。谢博士反驳说:

笔者难以相信,作为从事中西哲学比较的邓教授竟然宁愿相信老子“不是花心思去找言辞来表达”,也不愿意相信“道”确确实实无法用一个明白无误的概念来表达,竟然说老子不仅没有因找不到与“道”相应的言辞而感到痛苦,反而有一种得意,似乎老子写《道德经》是在故弄玄虚,捉弄后人!这说明,邓教授的思路与中国思想文化之精髓相距实在遥远。“道”的不可言性,不仅是“道”所容纳的深邃内涵的最重要特征,而且已被世界上众多的有识之士所欣赏。读了这段高见,我仍然看不出,说老子不去花心思表达“道”,与说他认为“道”“无法用一个明白无误的概念来表达”(对此,我从来没有“不愿意相信”过)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冲突的地方,为什么认定前者就必定会否认后者(所谓“宁愿相信……也不愿意相信……”)?这两者难道不正好构成一对因果关系吗?在我看来,老子正是由于看到了“道”的不可言,才放弃了“花心思去找言辞来表达”的无用功,你一定要他言说,他就和你打比方、讲寓言,但他始终认为道本身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据说《道德经》五千言还是老子为了要出关,在关尹子的逼迫下才写出来的。现代中国人学了一点西方语言学,就想拿来套到中国古人老子身上,这才真是与中国思想文化的精髓相距甚远。谢文举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谢误译作《逻辑学导论》(15))中最后一言:“一个人对于不能谈的事情就应当沉默”(谢译作“不可说时,只可不说”),来与老子的观点相提并论;但维氏并没有遵守他早年的这一诫条,在晚年的《哲学研究》书中仍然勉为其难地说着那些不可说的东西,倒的确体现了某种痛苦。所以,中国的不可说和西方的不可说虽然表面相似,骨子里却有根本的不同。(16)

另外,谢文在文章的最后还对我引用黑格尔的名言“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提出了质疑,说我省略了后面的“凡是现实的,也都是合理的”。在他看来,似乎后面一句话更值得重视,因为他将它理解为“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他说:“中华文化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之一,已存在了两千多年,这不恰好证明了它具有深层的合理性吗?”这种推论实在荒谬,举一个例子就可以驳倒:埃及文化比中国文化更古老,亡了,“合理性”何在?实际上,黑格尔的“现实的”决不能理解为“存在的”或“现存的”,这一点恩格斯早已说得很清楚了。他说:

在黑格尔看来,凡是现存的决非无条件地也是现实的。在他看来,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是必然的东西……根据黑格尔的意见,现实性决不是某种社会制度或政治制度在一切环境一切时代所固有的属性。恰恰相反,罗马共和国是现实的,但是把它排斥掉的罗马帝国也是现实的。(17)然而,迄今为止,对黑格尔这句话的误解仍然比比皆是,连哲学博士都将之当作正解,人们把它浓缩为“存在即合理”,以为这就是黑格尔提出的著名命题。其实,黑格尔的这两个命题在正解中就是同一个意思,即现实性和合理性(历史和逻辑)的一致,是需要在历史的合乎规律的前进运动中来把握的。谢博士对我的责难,实在显得有些业余。

当然,我这样反驳谢博士对我的所有批评,并不意味着谢博士所说的全都是没有道理的。除了那些技术性的“硬伤”(如中西哲学史知识的欠缺)之外,谢博士对中国文化的那份感情以及出于这种感情对中国文化的辩护,在某种场合下还是有一定意义的。当他身处异邦、作为一个长期在西方生活的中国人,试图以这种方式来保持和发扬自身中国文化的个性特征时,我是抱有一种同情的理解的。但如前所述,讨论中西文化比较的问题首先要分清“城内”和“城外”,否则就免不了陷入一种不自觉的文化错位。不知谢博士以为然否?

注释:

① 谢崛:《形而上学的迷惑——与邓晓芒教授对话》,载《学术月刊》,2011(11)。凡是引用此文处,不再一一注明。

② “实体,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于一个主体之中,如‘个别的人’、‘个别的马’。”(亚里士多德:《工具论》上,第6页,余纪元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实体”(ουσια)正是“存在”(ου)的阴性分词。

③ [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271页,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但康德本人并不认为形而上学(如谢文所臆断的)“不是一个认识问题,而是一个信仰和实践问题”,相反,他提出的形而上学是双重的,一个是自然形而上学,一个是道德形而上学,前者是认识论的本体论(讨论“所是的东西”),后者是实践论的本体论(讨论“所应是的东西”),参看同上,第637-639页。

④ 例如,斯宾诺莎形而上学的代表作就是《伦理学》,其中讨论的主要不是认识论问题,而是本体论即实体(神)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自由意志、善恶、幸福、心灵的起源和性质、人的奴役和情感等等问题([荷]斯宾诺莎:《伦理学》,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其他例子恕不一一列举。

⑤⑥ 《张载集·正蒙》“太和”、“大心”,北京,中华书局,1978。

⑦ [德]康德:《实用人类学》,第30-32页,邓晓芒译,重庆出版社,1987。

⑧ [英]洛克:《人类理解论》,第208、210页,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⑨ [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610页。

⑩ [德]康德:《判断力批判》,第328页,邓晓芒译,杨祖陶校,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1) 邓晓芒:《中西法制思想的比较》,载《学术月刊》,2000(9)。也可参看《中西文化比较十一讲》,第323页,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7。

(12) “百度百科”网站,“自知力障碍”条目。

(13) 邓晓芒:《新批判主义》,第8-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4) 邓晓芒:《在张力中思索》,第58页,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

(15)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不能译作《逻辑学导论》。此处据郭英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出版。

(16) 关于这个问题,还可参看邓晓芒:《中西怀疑论的差异》,原载于《福建论坛》2003年第1期,后收入《中西文化视域中真善美的哲思》,第99-101页,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

(17) [德]恩格斯:《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第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来源:《学术月刊》(沪)2011年11期

(责编:张湘忆(实习)、张湘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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