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報酬佔GDP的份額是度量初次分配中勞動者分享程度的指標,也是收入分配的核心問題之一。目前有關我國勞動報酬份額問題仍然存在認識上的混亂。有人認為,我國勞動報酬份額低且出現了下降趨勢,但也有些人持完全不同的看法。認識上的混亂,既會使解決問題的共識難以形成,也有可能導致解決問題的對策出現南轅北轍的效果,從而不利於經濟社會發展。勞動報酬份額變動不僅關系到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也關系到經濟競爭力和持續增長能力。澄清對這一問題的認識,有助於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途徑和對策。
我國勞動報酬份額的認識誤區主要來自於使用不同口徑數據進行國際比較的錯誤
國際上勞動報酬份額數據有兩種統計口徑。第一種口徑是僅僅計算領取工資和薪金者所得到的勞動報酬,或者說雇員勞動報酬﹔第二種口徑是既包括工資薪金領取者的勞動報酬,也包括自雇勞動者混合收入的勞動報酬。我國僅擁有第二種口徑的勞動報酬數據,而國際上通常使用的是第一種口徑的勞動報酬數據。有關我國勞動報酬份額的認識誤區主要來源於使用不同口徑數據,錯誤地進行國際比較的結果。
我國目前共有三個來源數據可以計算出勞動報酬份額,即地區收入法GDP核算數據、資金流量表數據以及投入產出表數據。這三個來源得到的勞動報酬都是第二種口徑,其具體結果雖有不同,但基本趨勢是一致的——我國勞動報酬份額從1990年代中期的55%—57%,下降到目前的45%左右。
由於這一口徑勞動報酬統計中既包括工薪勞動者收入,也包括自雇勞動者混合收入,而國家統計局對於如何衡量自雇勞動者混合收入缺乏統一標准,所以勞動報酬份額常因統計標准和口徑變化而變動。現有研究表明,我國勞動報酬份額近些年大幅度下降,更多地是統計口徑調整的結果,並不必然反映初次收入分配狀況變化的真實情況。同時,即使認為出現了大幅度下降,但如果拿我國上述統計口徑數據進行國際比較,則會發現我國勞動報酬份額水平並不低。
根據聯合國最新公布的世界各國國民收入賬戶統計數據,發達國家勞動報酬份額一般穩定在50%—60%,如美國2007年為57%,英國2005年為60%,德國2008年為54%﹔而發展中國家水平大大低於發達國家,如印度2008年為30%,菲律賓2008年為28%,有的發展中國家勞動報酬份額甚至不足10%。我國勞動報酬份額最高年份達55%—57%,與發達國家相比也屬於較高水平,而即使目前45%左右的水平也仍然與很多發達國家相差無幾,並大大高於典型發展中國家的水平。
由此可見,認為我國勞動報酬份額並不低的看法,主要來源於使用我國第二種口徑數據與國際上第一種口徑數據進行比較的結果。這實際上等於在比較兩件不同的事情,結果當然是錯誤的,這也是造成有關我國勞動報酬份額問題認識混亂的主要原因,需要予以澄清。
要了解我國勞動報酬份額從國際上來看處於何種水平,需要找到相同口徑的數據進行國際比較。對此,我們通過分析資金流量表,找到了估計我國與國際接軌的第一種口徑勞動報酬份額的方法。估算結果表明,我國第一種口徑勞動報酬份額自1992年以來,一直在30%左右的水平上波動。
按照這一相同口徑數據進行國際比較發現,我國勞動報酬份額僅相當於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和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印度、菲律賓等國的水平相似,體現了發展中國家的典型特征。因此,我國勞動報酬份額水平低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當前面臨的突出的收入分配問題之一。
我國勞動報酬份額低的根本原因在於就業雇員化和正規化程度低
當使用第一種口徑的雇員勞動報酬佔GDP比重衡量勞動報酬份額時,決定份額高低的因素不僅和雇員收入水平有關,還和雇員數量有關。在給定勞動收入水平的情況下,雇員數量多,雇員佔就業的比例高,勞動報酬佔GDP的份額自然就會高。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勞動報酬份額並不僅僅是收入分配問題,還在一定程度上是經濟發展問題和勞動力市場發育問題。
事實正是如此。發達國家勞動報酬份額高,其根本原因在於雇員佔就業的比例高。與自雇就業相比,受雇就業具有工作穩定性強、收入水平高、保障程度高的特點,雇員就業比例因此也可以被看成是度量就業正規化程度的指標。目前,發達國家都已經完成了就業正規化過程,雇員佔就業的比例都很高。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最新數據,2008年發達國家和歐盟經濟體雇員就業比例平均為86.2%,有的國家甚至高達90%以上,如日本86.5%,英國86.6%,美國93%。反觀發展中國家,雇員就業比例低則是其典型特征,其中東南亞國家平均為36.4%,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國家平均為24.7%,南亞國家平均隻有21.5%。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就業數據,我們計算了我國雇員就業比例。結果顯示,我國雇員佔全部就業的比例在1995—2006年的十年間一直維持在42%左右的水平,近幾年雖有所增加,但到2009年這一比例也隻有46%左右。因此,雇員就業比例低是造成我國勞動報酬份額低的根本原因。
在保持目前雇員工資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如果我國雇員就業比例能夠達到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則我國勞動報酬佔GDP的份額將會從目前的30%左右上升到56%左右,達到發達國家中的較高水平,勞動報酬份額低的問題也將不復存在。
經濟發展過程就是就業不斷正規化從而勞動報酬份額不斷提高的過程
勞動報酬份額既是度量財富分配狀況的指標,也反映創造財富的潛力和能力。勞動報酬份額低不利於經濟社會和諧穩定與發展,但也不是越高越好。
一般來說,當經濟增長真正體現為發展的情況下,就業雇員化和正規化程度就會不斷提高,勞動報酬份額也會隨著提高。經濟發展過程說到底就是就業不斷正規化,從而勞動報酬份額不斷提高的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說,提高勞動報酬份額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遵循正確途徑,反之,則會造成對經濟競爭能力和持續增長能力的傷害。從造成我國勞動報酬份額低的原因來看,我們認為,提高我國勞動報酬份額應該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不動搖,提高就業非農化程度。我國農業就業大部分屬於自雇就業,就業穩定性程度低,收入水平低,分享經濟增長成果的能力弱。我國農業勞動力轉移雖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農業依然是最大的就業部門,農業就業比例依然高達38%,人數近3億,是非正規就業的最大來源。農業部門就業人數不繼續減少,就業雇員化程度和正規化程度就無法繼續提高,勞動報酬份額就缺乏提高的客觀基礎。不斷加快農業勞動力轉移,提高就業非農化程度,是提高我國勞動報酬份額的重要前提條件。
二是加快經濟發展和結構轉型,提高就業雇員化和正規化比例。轉移到非農業部門的勞動者如果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就隻能選擇從事個體性質的自雇工作,這樣的農業勞動力轉移所帶來的就業非農化並不會轉化為就業正規化程度的提高,也不會帶來勞動報酬份額的提高。我國轉移到城鎮部門的勞動力在相當程度上存在就業非正規化現象,這是制約當前我國勞動報酬份額提高的關鍵原因。為此,我們必須加快經濟發展和結構轉型的步伐,積極擴大就業,創造更多優質就業崗位,不斷提高勞動力市場正規化程度,這實際上是提高我國勞動報酬份額的最關鍵舉措。
三是健全工資增長機制,保持工資增長和勞動生產率增長同步。在經濟快速增長的情況下,如果工資不能保持適度增長,就業正規化程度提高並不必然帶來勞動報酬份額的提高。隻有在工資增長和勞動生產率增長保持同步的情況下,雇員就業比例的提高才會帶來勞動報酬份額的提高。因此,在實現就業非農化和正規化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份額還要求必須保持工資增長與勞動生產率的同步增長。從這個意義上說,健全工資合理增長的體制機制,推行工資集體談判制度,增強勞動者在工資決定中的話語權等,也是提高我國勞動報酬份額的重要舉措。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
(責編:秦華、陳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