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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文庫>>社會

完善制度 促進人口合理流動

山東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社科規劃研究課題組  2012年05月04日08:2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人口遷移流動,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征,同時也受經濟社會發展諸多因素的影響。在我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流入城市,改變了人口結構,促進了產業轉型升級,加快了城鎮化進程。近年來,以人為本、公平正義的理念越來越深入人心,黨和政府更加關注解決農民工問題和流動人口社會保障問題,我國人口流動實現了從限制、排斥到政府引導、社會推動的轉變,人口流動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良性循環正在形成,體現了社會的重大進步。然而,在流動人口融入城市過程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需要通過進一步完善政策和制度加以解決。

  目前我國的人口流動主要是人口結構性流動。所謂人口結構性流動,是指人口流動改變了人口結構,譬如農業人口離開原住地外出務工經商,就改變了人口結構。這種人口結構性流動的完成包括三個環節:一是農村人口由農村流出﹔二是在城市找到工作,被城市吸納﹔三是在城市定居下來,融入城市,成為統計學意義上的城市居民。這樣,流動人口就經歷了職業由務農到務工經商、身份由農民到市民、生活空間由農村到城市等一系列轉變,這些轉變帶來人口結構、社會結構的變動。改革開放30多年的實踐証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使人口流動的自由度越來越大,大量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加快了城鎮化進程,彰顯了制度對人口流動的重要作用。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逐步建立了“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自由流動”的人口流動制度框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府和社會關注的人口流動問題由“農村出得來、城市進得去”演變為“能否在城市住得下、過得好”。如,流動人口在城市的住房、子女教育、醫療、養老等關乎民生的問題都是我國城鎮化進程中產生的新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進一步完善“政府引導、市場調節、自由流動”的人口流動制度。

  政府引導。所謂人口流動的政府引導,是指政府通過制定政策、措施、制度等,規范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行為,促使人口按照人力資源市場的需要自由流動。政府引導是農民進城務工融入城市的外在條件、制度保障。目前,我國正在構建和完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以適應流動人口融入城市及其帶來的一系列復雜的經濟社會新情況,並強調為農民工營造良好的創業和生產、生活條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並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融入城市。例如,浙江省杭州市提出讓農民工有收入、有房住、有書讀、有醫療、有社保、有救助、有安全、有組織等“八個有”。這樣,就能保証農民“出得來、進得去、留得住、過得好”,順利實現流動人口由農村進入城市,並在城市生活發展,融入城市社會。

  市場調節。所謂人口流動的市場調節,是指人口流動以市場為基礎性調節機制。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哪裡流動,是由人力資源市場的供求關系及其服務水平決定的。尤其是當前,“劉易斯拐點”即將到來,農民工結構性短缺已在一些地區出現,“民工潮”正向“民工荒”轉變。這就要求各地政府部門進一步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加大提供公共服務的力度,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通過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公共服務水平的提升,提高城市對人力資源的吸引力,滿足工業化、城鎮化對勞動力的需求。

  自由流動。所謂人口自由流動,是指人口自願、無障礙流動。人口自由流動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人口現象和特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口流動規模迅速擴大,環境不斷改善,但真正實現人口自由流動還需要繼續推進改革和制度建設,尤其需要深化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改革,健全進城務工人員的公共服務體系,不斷降低城鎮戶口的福利含量,突破戶籍與福利合一的社會管理制度,逐步使戶口與福利脫鉤,還原戶籍的人口登記功能,建立城鄉一體化的戶籍管理制度,為人口自由流動和經濟社會發展奠定制度基礎。從長遠看,隻有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才能保証人口流動自由。城鄉發展一體化主要包括城鄉規劃一體化、產業發展一體化、基礎設施一體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一體化、就業和社會保障一體化。具體可以歸納為“四個實現一個兼顧”:實現城鄉社會管理體制的協調統一,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科學合理布局,實現城鄉人口的均衡分布,實現城鄉文化的均衡發展,兼顧城鄉發展的特殊性和差異性。

  結構性流動人口融入城市對於個人來講是一種利益選擇,對於社會來講則是人口城鎮化的必要過程,需要制度保駕護航,使其按照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自由流動,從而不斷改善和優化社會人口結構。在理論上,人口流動應該是自由的,流動人口應享受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然而,自由的實現是有條件的。處於一定發展階段的社會需要根據社會整體利益,循序漸進地促進人口流動。因而,具體的制度設計需要根據不同發展階段提供相應的價值導向,引導社會成員調試社會地位與角色關系,做出符合社會整體利益的行為選擇。近些年,我國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完善有利於人口和社會科學發展的制度和機制,既促進人口自由流動,又引導人口流動適應產業結構調整和城鎮化的實際,努力實現國家、社會、個人三者利益關系的辯証統一,在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道路上促進人口自由流動和結構改善。

  (執筆:陳岱雲)

(責編:秦華、陳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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