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地溝油”、“瘦肉精”、“毒膠囊”、“塑化劑”……形形色色的企業社會責任缺失事件說明,履行社會責任還未能內化為企業的常態價值觀。
◆目前談及的“企業社會責任”與“責任”幾無差別,涉及企業的很多問題都被納入企業社會責任領域,這無形中增加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心理成本。
◆當前,社會責任的缺失現象已不再局限於單個企業,行業性、產業鏈式、產業集群型的責任缺失情況不斷涌現,更大范圍、更強力度地沖擊著社會的道德底線。
◆承擔社會責任與企業的商業模式從來都不是矛盾和對立的,關鍵是有沒有找到兩者的結合點和平衡點。
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現狀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最早於1924年由美國學者謝爾頓提出,20世紀中后期在西方得到普遍實踐。發展至今,國內外學者已圍繞其基本內涵、理論基礎、責任邊界、動力機制等維度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論探索,形成了相對完善的企業社會責任研究體系。
美國次貸危機發生后,全世界對企業社會責任問題再次重新認識,認為企業作為社會公民還應在社會責任方面有更多追求。很多跨國公司已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提升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不少歐美國家通過頒布法律、法令等強制手段對企業社會責任行為進行規范。2010年11月,由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等權威機構共同制定的社會責任指南標准(ISO26000)正式出台。這是繼社會責任標准(SA8000)、可持續性發展報告指南(G3)后又一重磅推出的國際社會責任標准,因其相對完善的內容、規范的標准和可操作性獲得了各類組織的響應與採納。
全球社會責任運動也推動了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與企業實踐的積極開展。目前,國內眾多企業已意識到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對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意義與寶貴價值,開始以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或者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形式向公眾傳遞企業責任實踐的決心與行動,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但總體而言,社會責任在我國企業的實施情況尚不能盡如人意,“地溝油”、“瘦肉精”……形形色色的企業社會責任缺失事件說明,社會責任還未能內化為企業的常態價值觀。
重新定位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與邊界
內涵與邊界的研究是企業社會責任理論研究的基礎。一般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包括了經濟、法律、道德和慈善責任,是企業除創造利潤、對股東負責以外應承擔的對員工、消費者、社區、環境及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所有責任。一直以來,學界都從這些維度研究企業的社會責任邊界,公眾也習慣從這些維度要求企業履行社會責任。
然而,隨著企業社會責任運動的積極開展,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與邊界也被進一步泛化擴展,目前談及的“企業社會責任”與“責任”幾無差別,凡是涉及到企業經營管理的任何責任問題基本都被納入到企業社會責任的領域。這不僅泛化了企業社會責任的邊界,模糊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本質,提升了公眾對企業的過高期望值,更使得企業在承擔社會責任過程中無所適從、壓力倍增,無形中增加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心理成本。這就需要我們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層次、邊界進行深入研究,引導企業對社會責任的正確認識和行為實踐。
關注群體性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治理機制
在重新定位企業社會責任內涵與邊界的基礎上,社會各界需要密切關注日趨嚴峻的群體性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問題。
當前,社會責任的缺失現象已不再局限於單個企業,行業性、產業鏈式、產業集群型的責任缺失情況不斷涌現,更大范圍、更強力度地沖擊著社會的道德底線,以更大的破壞力動搖著社會的誠信機制。例如食品行業的添加劑問題、煤礦行業的生產安全問題、建筑行業的工資拖欠問題、金融行業的亂收費問題等屢見不鮮。出於某種共同的利益訴求,這些責任缺失行為成了行業默認的“潛規則”,在監督缺位的情況下大行其道。這種群體性的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現象往往以一種隱蔽的方式不斷積累危險因素,最終爆發性地對整個行業、產業鏈造成巨大沖擊,直接威脅產業安全。相對於單個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群體性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危害性更強,更難治理。因此,從產業層面關注群體性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問題,透視群體性責任缺失的表現、特征、原因及社會影響,探索其治理機制,是保障我國產業安全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
此外,新興產業尤其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社會責任問題也非常值得關注,新興產業同樣存在著社會責任邊界與底線問題,忽視新興產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很可能導致我國社會經濟發展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越早關注新興產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及其治理研究,越有利於從源頭上確保新興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量化與規范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是企業參照企業社會責任標准,將履行社會責任的理念、戰略、行為與績效等信息向利益相關方進行披露的方式。我國當前尚未制定出統一的企業社會責任標准,因而企業在編制社會責任報告時標准不一、自成體系,不但加大了公眾了解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的難度,也降低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量化與規范研究將有益於彌補這一不足。
當前,中國証監會建議上市公司將“每股社會貢獻值”引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開創了企業社會責任量化披露的先河。學界應進一步強化該領域的量化研究,突破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方面的定性局限與困境,提高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科學性和說服力。
要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引入第三方審驗機制。由獨立第三方出具審驗報告,對社會責任報告的真實性和公允性進行驗証、評價,提高報告的可信度和公眾的監督力。
企業社會責任教育的開展與深化
企業社會責任歸根結底需要人來承擔,而人的行為與所受的教育相關,尤其與價值觀教育直接相關。因此,開展企業社會責任教育應成為高校人才培養和各類培訓機構管理者培訓的重要議題。總體來看,我國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社會責任意識還相對薄弱、企業社會責任缺失事件時有發生,很大程度上歸因於企業社會責任教育的缺位。在目前的商科人才培養中,對企業社會責任教育的弱化,重知識輕道德、重能力輕素養的教育模式,已在很大程度上引發了眾多企業的商業倫理失范問題。
基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商業模式創新
企業最基本的責任是守法的前提下創造利潤和價值,讓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最有效、最持續的方式就是讓企業社會責任與企業的商業模式相結合,讓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成為企業創造價值和可持續發展最有力和有效的路徑。比如,眾所周知的皇明太陽能就與政府一道向公眾宣傳“節能減排,生態環保”的價值理念,讓更多老百姓認識到未來中國的能源短缺,認識到利用太陽能的緊迫性和重要性。現在的皇明已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太陽能生產基地。
事實上,承擔社會責任與企業的商業模式從來都不是矛盾和對立的,關鍵是有沒有找到兩者的結合點和平衡點。這就需要企業家具備超前的膽識和智慧,主動將商業模式和社會責任進行整合,找到適合自身實際的社會責任承擔之道。從國外的發展實踐來看,越是重視社會責任,越是將利益相關者的訴求作為企業前進的動力,企業發展越好。
(作者單位:浙江工商大學地方產業與企業轉型發展研究所)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