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國內一些文章幾乎把中國目前出現的所有問題都和“中等收入陷阱”挂鉤,把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社會分配不公、環境污染等都說成是“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特征,這在一定層面上也說明了國內學界的浮躁、學術標准缺失和人雲亦雲。世界銀行只是從規模經濟遞減的角度概括出“中等收入陷阱”的說法,但到了國內卻被大大演繹了。
“中等收入陷阱”這個概念最早出現於世界銀行為總結亞洲金融危機十年來東亞經濟表現的一份研究報告中,報告題為“東亞經濟的復興”,於2007年出版。該報告用一小節闡述了關於東亞經濟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以及能否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問題。
其實,“中等收入陷阱”並不是一個嚴格的學術概念,更不能說是發展經濟學的一個基本原理。
“中等收入陷阱”這個概念不夠嚴謹
從學術層面講,“中等收入陷阱”這個概念不夠嚴謹,在理論上有很多說不通的地方。
首先是其外延的界定含混不清,讓人很難明白一個國家在什麼樣的經濟發展階段容易落入所謂的“陷阱”。“中等收入陷阱”這個提法是從世界銀行開始的,中等收入國家以及高收入國家和低收入國家也是由世界銀行劃分的。按照世界銀行的分類,人均國民收入(GNI,基本等於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每年低於1006美元的為低收入國家,高於12275美元的為高收入國家,介於兩者之間的為中等收入國家。也就是說,從1006美元到12275美元的都是中等收入國家(其中3976—12275美元為中上等收入國家),目前世界上有86個國家或地區屬於中等收入的范圍。那麼,是人均國民收入剛剛達到1000美元多一點的國家容易落入“陷阱”,還是人均國民收入已經超過一萬美元的國家容易落入“陷阱”?世界銀行沒有說,也沒有人能說得清楚。國內有一種比較流行的觀點認為,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3000美元時,最容易進入“中等收入陷阱”。這種說法並無理論根據,完全是根據“中等收入陷阱”這個概念演化而來的。其實,由於中等收入國家的標准范圍過於寬泛,最低標准與最高標准相差十倍以上,如果不講明“陷阱”的邊界,其涵義就失去了意義。
其次是其內涵不甚准確,邏輯不夠嚴密,學理上講不通。為什麼經濟發展到中等收入水平的時候容易落入“陷阱”?當經濟由低水平發展到中等水平的時候,代表更好的基礎設施和其他發展條件的較高收入水平反而成了一種“陷阱”,其邏輯含義是什麼?收入的高低只是發展的結果,而不是發展的原因。經濟增長是否落入“陷阱”,取決於生產要素的組合以及后續的生產要素,與是否處於中等收入水平沒有必然聯系。如果說確實有部分中等收入國家開始呈現經濟增長放緩的現象,那一定是有其他原因導致這些國家難以越過中等收入門檻,而不是中等收入本身。世界銀行在解釋“中等收入陷阱”時,用規模經濟的理論加以說明,稱一些低收入國家的工業化啟動具備很好的規模經濟效應,到了中等收入水平時,規模經濟效應開始下降,從而經濟增長缺乏連續的動力。應該說,這種解釋有一定的道理,但仍然不足以証明“中等收入陷阱”普遍存在。規模經濟僅僅是構成經濟快速增長的一個因素,除了規模經濟外,科技進步、全要素生產率提高等也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此外,規模報酬遞減(規模經濟下降的理論化說法)是傳統經濟的常見現象,但人們發現,在經濟生活中也有規模報酬遞增現象,而且已經被經濟學家所証明。
最后是其不完全符合實際,得不到現實的檢驗。按照流行的觀點,最早落入所謂“中等收入陷阱”的是拉丁美洲的一些國家,這些國家在經歷了20世紀60—70年代的快速經濟增長后,出現了一個經濟停滯期。這的確是近半個世紀以來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的一個插曲,但並不能証明所有國家(也不能証明多數國家)在經歷中等收入發展階段時會落入增長“陷阱”。事實上,更長時間以來的世界經濟表明,多數國家在經歷中等收入發展階段后並沒有落入所謂的“陷阱”。半個世紀以前的事實表明,現在屬於歐盟的大部分國家並沒有經歷“中等收入陷阱”,近半個世紀以來的事實同樣表明,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沒有經歷“中等收入陷阱”。以韓國為例,1981年人均GDP達到1846美元,當年經濟增長6.2%,已經進入中等收入國家的范圍。其后15年,韓國經濟呈現繼續加快增長的勢頭,增速基本上保持在8%—10%之間,人均GDP在1996年達到12249美元,屬於世界銀行確定的高收入國家,並已被經濟發達國家“俱樂部”——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接納為成員。無論是進入中等收入國家之前,還是進入中等收入國家之后,韓國經濟在長達30多年的時間內總體上保持了高速的經濟增長,並沒有進入所謂的“中等收入陷阱”。
“中等收入陷阱”構不成普遍的經濟學原理
世界上的確有一些國家和地區在經歷了經濟的初步繁榮,人均GDP達到一兩千美元后增速開始下降,甚至出現一段時間的停滯。除了上面說到的部分拉丁美洲國家,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在20世紀90年代也曾有過這樣的表現。但是,這只是部分國家在長期經濟增長中的一種現象,而不是一種普遍性規律。即便是這些國家出現了所謂的“中等收入陷阱”,也是各有原因,其中很重要的是經濟結構問題以及政治社會層面的動蕩和矛盾。無論是拉丁美洲的一些國家,還是亞洲的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除了經濟問題外,都曾經出現過嚴重的政治與社會方面的動蕩和沖突。換句話說,不是因為中等收入使這些國家落入“陷阱”,而是其他經濟和政治原因讓這些國家無法繼續保持經濟增長。
有必要指出,國內一些文章幾乎把中國目前出現的所有問題都和“中等收入陷阱”挂鉤,把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社會分配不公、環境污染等都說成是“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特征,這在一定層面上也說明了國內學界的浮躁、學術標准缺失和人雲亦雲。世界銀行只是從規模經濟遞減的角度概括出“中等收入陷阱”的說法,但到了國內卻被大大演繹了。此外,世界銀行2007年那份包含有“中等收入陷阱”的報告,認為東亞經濟是可以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但在國內同類研究中卻被曲解,似乎東亞經濟目前面臨的主要矛盾就是“中等收入陷阱”問題。這是一種很不好的學風。
“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也不是一點合理的內涵也沒有,這種說法揭示了部分國家在經濟發展某個階段出現增速放緩甚至經濟停滯的現象,有一定的客觀性,並具有較好的警示作用。但是,並非所有的現象都能代表事物的本質,“中等收入陷阱”只是一種現象,並非一種規律,構不成普遍的經濟學原理。
(作者單位: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