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建設已經成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唯有制度建設才能將社會建設范疇內的一系列內容充實起來,才能通過持續努力將社會建設的完整體系構建起來。從現實來看,以下內容構成了社會建設范疇內的重大建設事項。
一、社會不同階層之間的利益協調機制
這主要包括不同職業勞動者的收入分配關系、干群關系、勞資關系等這些現時代社會生活中的重大關系。國際國內的經驗教訓表明,社會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處理得好,社會就安定、和諧﹔如果處理不當,重則出現社會動蕩、社會騷亂,輕則形成群體性事件、社會極端事件。
我國社會不同階層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比較突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第一,收入差別過大。不同職業、不同群體之間的收入差別已經很大,收入差別過大是目前一系列社會矛盾、社會問題的根源,也是影響社會穩定的主要因素。其二,生產一線勞動者收入過低。導致社會上出現了比較普遍的輕視勞動,甚至蔑視勞動的現象。其三,分配政策的隨意性。實際上無論是哪個單位的收入分配,都是國民收入分配這個“蛋糕”的一個部分,給他切多了就必然留給其他的人少了,任何單位的收入分配都會有示范效應,影響著社會的價值觀評判。其四,工資外收入超過工資內的收入。工資收入體現了勞動者的正常勞動所得,應當是勞動者最基本、最主要的收入,除此之外的補貼、津貼等等隻能是適當的補充。當工資外的收入大大超過工資內收入的時候,宏觀調控國民收入的分配就非常困難,也為產生各式各樣的漏洞開了口子。
社會不同階層之間的利益關系沒有正確地處理好,於是勞資矛盾尖銳,干群沖突無法避免。我們要探索建立現代社會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協調制度,收入均衡增長機制,保障所有社會成員基本生活的機制,平抑社會財富的機制。
二、現代社會保障制度
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文明社會的基本標志,也是現代化社會不可或缺的內容。沒有現代社會保障制度或者缺乏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現代化是不夠格的。我們現在這個歷史時期,正是建立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關鍵階段。總體來看,我們現在的社會保障制度距離現代化的要求還有不小的差距。主要問題是各種社會保障制度是按照不同的職業也就是身份來設計的。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障,國家公職人員一套,事業單位職員一套,城鎮職工一套,農民工一套,失地農民一套,農民又是一套,非常復雜,而且不同人群之間的保障水平差別太大。針對不同的人制定不同的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障制度不符合社會公正、公平的要求。
我國的老齡化社會已經到來,而且老年人口數量世界第一,養老、醫療保障等制度建設迫在眉睫。應當將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項戰略性任務,制定科學的、符合現代化要求的,立足於能長期運行的現代社會保障制度。
三、政府、市場、社會三者關系的新型體制
現代化發達國家經歷了數百年的磨合,政府、市場、社會都有各自的活動空間和運行規則。政府進行市場監管,提供基本的公共產品。市場是經濟活動的基本操作平台,凡是能市場化的盡量市場化。“社會”也有發揮作用的獨有領域,還能矯正、彌補市場之缺陷,起政府難以起到的作用。我們現在這方面的主要問題是:政府常常“越位”,做了大量不擅長做的事,而不少分內事又沒有做好。市場還不健全,市場運行還有不少混亂、扭曲之處。“社會”發育嚴重不足,“社會”的作用遠遠沒有發揮出來。
政府如何“歸位”,市場規制如何健全,市場缺陷、失靈如何彌補、矯正,“社會”如何培育?都應當在實踐中探索出一套成型的做法來,需要建立政府、市場、社會三方協同、互為補充、殊途同歸的新型體制。
四、公共產品供給體制
公共產品內容豐富,直接關系到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切身利益,公共產品的供給體制具有多方面的積極功能,比如關系到社會公正,有矯正社會不公的功能﹔具有托底的意義,有彌合社會裂痕的作用。公共產品供給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邊界不清。到底哪些屬於公共產品,哪些屬於准公共產品,哪些產品的供給是應當市場化運作的。二是政府到底對哪些公共產品負責。“基本的”公共產品應當主要由政府負責,不同階段、不同地區“基本的”如何論定?政府負責又有個分級承擔的問題,分門別類的公共產品要明確不同層次的政府責任。三是公共產品的均等化供給問題。照例,公共產品應當是按照“人頭”來配置的,但現實是城鄉之間、不同身份的人之間公共產品的配置差別很大了。四是科、教、文、衛、體等社會事業建設還沒有建立起正常的投入規則。我們以前不能說沒有進行社會事業的建設,但通常是有錢多投,缺錢了就先擠社會事業的投入,沒有形成制度性的投入機制。
總體上講,現代化社會所必需的公共產品供給體制,包括社會事業的投入機制、運行機制、管理機制還沒有建立起來。社會建設范疇內的公共產品供給應當要有准繩、規矩,社會事業建設也應當有規制,要建立與整個國家發展階段相對稱的公共產品供給體制,投入機制、運行機制、評估機制、監管機制。要靠這套新型的體制、機制來建設、管理公共產品,使得公共產品的供給與國家的現代化事業互為支撐,相得益彰。(作者為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學院院長、教授)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