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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何以创造幸福?【2】

——从马克思的幸福观谈起

王露璐2018年05月08日10:07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原标题:劳动何以创造幸福?

劳动是人创造自身幸福的根本途径

正是基于唯物史观视野中对幸福的“人”之主体和“现实”之维的理解,马克思对如何获得幸福即所谓“幸福在哪里”做出了回答:幸福必定是在人创造幸福的活动中获得,劳动是人创造自身幸福的根本途径。早在中学时期,马克思就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指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显然,马克思在这里将创造幸福与享受幸福相结合,认为“为人类工作”是个人获得并真正享受自身幸福的途径。正是基于对“劳动创造幸福”的设定,马克思对“异化劳动不能创造幸福”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道德批判。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劳动视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并认为正是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易而言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未能成为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相反,“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生殖,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在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不难看出,尽管这一时期马克思的幸福观还带有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思想痕迹,但是,他已经将人的幸福建立在自由自觉的劳动基础上。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批判了劳动过程乃至一切社会关系在资本逻辑的宰制下对人的自由与发展产生的压制,指出 “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所以,成为生产工人不是一种幸福,而是一种不幸”。正是基于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异化劳动不能创造幸福”的批判,马克思提出了为实现人的本质而推翻资本主义、建立共产主义的“斗争幸福观”,认为只有在旧的生产方式彻底变革和旧的分工彻底消灭的前提下,“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

(责编:孙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