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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建民:加快推进学术人才分类评价【2】

汤建民2018年06月12日09:09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原标题:汤建民:加快推进学术人才分类评价

  推进学术人才分类评价,是有效疏解当前学术人才管理工作中各种“堵塞淤积”的需要。无分类评价,则不足以快速、有效地解决当前学术人才评价的实际之需。长期以来,我们逐步探索和建立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在发现、培养、使用、激励人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学术人才评价机制又确实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消极的现象:一部分学术人才情绪低落、工作积极性不高;一部分单位学术人才流失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一部分行业和岗位对学术人才吸引力低,学术人才储备不足。事实上,江山代有才人出,关键在于相关管理者要有广阔的胸怀:有培养学术人才的胸怀,有使用学术人才的胸怀,有激励学术人才的胸怀。推进学术人才分类评价,恰是一剂能够对症下药的良方,有利于快速而有效地弥补以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利于发现和激励一些曾被忽视的学术人才,疏解一些单位在学术人才管理工作中的“堵塞淤积”,从而“通经活络”,极大地激发出各类学术人才的蓬勃活力,促进我国学术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

  选取有效着力点

  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术人才分类评价方面,我们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首先,遵循“同类才能相比”原则,科学做好学术人才的分类工作。就其本质来说,评价其实就是一种比较活动,涉及评价对象之间的比较、 评价对象的属性与评价标准之间的比较,从而判别评价对象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因此,任何一项评价活动,在实施时都必须注意以适当的类别划分作为基础,遵循“同类才能相比”的原则。对此,《意见》中已经提到了学术人才的分类框架。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分类框架还需要按照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改进与完善。

  其次,根据评价工作的目标,科学地设置评价标准。新的学术岗位、新的学术职业,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各单位事业的发展而不断产生。这就要求我们对其进行分类评价。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又不可能做到对其无限细分,所以必须高度重视评价标准的设置。作为一种价值认识活动,评价既包含“事实认识”,又包含“价值认识”。其中,“事实认识”是指要认识评价客体的自然属性,而“价值认识”是指要认识评价客体对于评价主体的价值和意义。对于学术人才分类评价而言,按照各单位的需要去评定学术人才的价值,按照每一次学术人才评价活动要达到的最终目的,科学地设置评价标准。

  最后,重视从制度层面切实加强评价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不仅是防止学术人才评价工作中出现弊端的利器,也是推进学术人才评价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有效机制。特别是对于学术人才评价工作来说,评价结果是否科学、客观、公正,将直接影响学术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组织、实施学术人才分类评价的机构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就解决好对评价活动的有效监督问题,如建立回避制度、复查机制、投诉机制和倒查追责机制等,同时还要建立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评价的组织方必须要将评价的目的、评价的标准、评价的程序、评价的结果、评委的组成和申报材料等尽可能多地予以公开,从而尽可能形成一条完整的评价信息链。另外,评价的组织方还要将相关的评价资料予以存档,规定保存的最低年限,以进一步保证和促进学术人才分类评价工作能够透明、公开、公平和公正地进行。

(责编: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