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亿万农民幸福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为新时代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确定了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分析哪些乡村需要振兴,这不但需要从外部可视的乡村空间分布,如与城市的距离以及乡村的经济水平观测,也需要从内部较难辨析的乡村社会组织结构进行观察。培育新型乡村社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方案制定与实施路径具有积极的作用。基层政权组织实现从观念到职责再到机制的转变,才能有效整合更多积极的乡村内部力量,才能顺利培育新型的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乡村经济振兴,进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关键词:乡村社会;贫困乡村;乡村经济
作者简介:
整合传统乡村社会组织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人口比重不断加大,然而大量农民生活在农村这一基本情况不会很快改变。因而,当前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提升村民的生活水平,这自然需要乡村经济的快速、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不仅要推进土地等资源、产业等经济方面的各项政策及时落地,而且要充分发挥县乡(镇)两级与乡村基层政权组织主力军的作用。
发达地区的乡村社会组织是在资源与市场的竞争中慢慢形成的。相比较而言,欠发达地区的乡村社会组织对政府的依赖略高。要改变这一状况,形成不同于传统的乡村社会组织,不仅需要基层政权的支持,还需要激发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根据各地的情况不同,乡村社会组织的基本形态应该是建立在整合传统乡村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并发挥以下几方面的积极性。
首先,鼓励乡(镇)村级基层政权组织转变职能,即从政治动员功能转向社会动员功能。基层政权组织实现从观念到职责再到机制的转变,才能有效整合更多积极的乡村内部力量,才能顺利培育新型的乡村社会组织,推动乡村经济振兴,进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其次,推动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一方面,推动企业发挥其在目标、纪律、时间、效率在内的组织管理特长,帮助乡村形成合法合规的新型乡村社会组织。另一方面,大力引导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在欠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乡村进村帮扶,建立经济互助组织。
最后,激发回乡创业人员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时期,这期间大批来自乡村的青壮年进城务工。这不仅转移了众多乡村富余的劳动力,也深刻改变了乡村原有的家庭生活、组织结构和社会治理结构。而这些青壮年在城市建设中获得劳动报酬的同时,也获得了城市生活与工作方面的经验。因此,他们更加容易接受包括合法、合规、公平交易、诚信交易等现代化生产范式。乡村振兴需要政策,同样也需要人员,即这部分回流的青壮年。他们给乡村经济带来机会,乡(镇)级基层政权组织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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