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
1.主要合作内容
经过多年发展,截至2008年年底,中国在中亚地区的能源投资累计约100亿美元。目前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格局为:在石油和铀矿领域主要与哈萨克斯坦合作;在天然气领域主要与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合作;在电力领域主要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合作。
参与中亚能源合作的中国公司主要有: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化集团、中国中信集团、新疆特变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中国广东核电集团等。
2.中国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中国的优势在于:1)消费市场巨大且直接与中亚接壤,双方合作没有中间环节,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2)资金比较雄厚。3)中国与中亚国家领导人间的友谊较深,容易达成协议。
劣势在于:1)中亚某些国家的政治形势不够稳定,影响投资环境;2)中国在中亚缺乏绝对的遏制力量和手段,保障项目安全的能力较弱。
3.与中亚地区开展能源合作对中国的意义
据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2008年中国全年共进口液化天然气(LNG)334万吨(约42亿立方米天然气),进口依存度为6.0%,全部经过海运。中土天然气管道定于2009年12月14HiE式运营,届时,中国每年可从中亚地区获得近1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
2008年,中国铀矿进口量的一半和原油进口量的3.2%来自哈萨克斯坦。
尽管目前中国从中亚地区进口的油气总量还不大,但与中亚的能源合作对中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主要表现为:1)可以带动中国西北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巩固和提高中亚国家与中国的友好关系,提高西北地区的安全稳定与民众的生活质量。2)与中亚的油气运输不经过海上,全部是陆路管道或铁路运输,安全保障度高且来源比较稳定。3)可以带动中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这些国家的收入。这同时也会促进中国与中亚地区合作的进一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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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湘忆(实习)、张湘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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