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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专栏>>葛荃

葛荃:托古改制政治思维定式析论

  2012年11月29日14:00  

三、托古改制政治思维定式的历史合理性与当下流弊

通观中国古史,凡改制,除战国时代的商鞅变法外,几乎无一成功者。但倘若只是某项政策的调整且由君主首推,则往往可行。如唐德宗之诏行“两税法”,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的“摊丁入亩”等。这就是说,在传统中国的君主政治条件下,政治上的变法、改革和调整,并非绝对不能成功,而是取决于某些条件。

例如商鞅的成功,依赖的是多种条件。一是统治者的需求,即诸侯国君的利益需求。商鞅生活的战国时代,虽然周王室还在,但政治中心呈多极化分布。为了天下一统,诸侯国君纷纷进行政策调整,以期能富国强兵,剿灭诸侯,实现一统。这就是史学界常说的“战国变法运动”。商鞅变法符合诸侯国君及其统治集团的切身利益,得到了秦孝公的支持而成功。二是时代特点的促成,即历史条件——“语境”的限定。战国时代战乱频仍,战争则是实力与智力的较量。当时的政治条件给以商鞅为代表的理论家和政治家提供了舞台。商鞅变法应运势而行,遂能成功。三是秦族文化、秦孝公、商鞅本人等个体或偶然因素的聚合,所谓“君臣遇合”,方能使得商鞅被融入秦统治集团,实现了变法主张。当然,在秦统治集团权力与利益的较量中,商鞅本人最终还是败下阵来。不过他的变法改制成果保留了下来,到底是成功了的。这就是说,在全国最高政治权力的归属尚未确定的态势下,诸侯国君为了实现其政治系统的组织目标,需要进行政策调整,以期最大限度地提升国力,“富国强兵”,统一天下。直白地说,秦统治者为了获得全国最高权力,“需要帮助”。商鞅恰逢其时与其人。

其后,在秦汉帝国体制的覆盖下,帝王们最关注的仍然是权力的归属。不过秦汉帝国的体制模式与先秦有所不同。其最关键的一点是,在中央集权“一元化体制”下,君主的政治权威需要得到绝对的遵从。在“人迹所至,无不臣者”的政治格局中,卿士大大官僚集团完全依附于王权,形成并构建的是“单向度”政治秩序。这时的君主不再需要“帮助”,而是需要效忠。一方面是帝王绝对权威的一言九鼎,另一方面是卿士大夫各个利益集团的利、权相争。在这样的态势下,除非帝王本人坚持调整,一般臣僚政策调整的意愿往往会在争得君主恩宠和各个卿士大夫利益集团的利、权相争中消耗殆尽。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语境中,托古衍化或为政治思维定式,先秦以来的托古思维成为中央集权官僚制君主政治最为适用的政策调整表述方式。典型者如王安石推行新法。作为变法的主倡者,王安石的立论倾向与政策调整,关注的是政治上的实效性,意在革除北宋的“积弱积贫”、“冗兵冗官”局面,缓解财政困境,提升国力。新法的政策调整涉及利益分配,必然会与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形成冲突。为了在政治上争得主动,提升权威性,以获得更多的舆情支持或是顺从,王安石先行理论铺垫。他编撰《三经新义》,尊崇孔孟儒宗,讲求“道德性命”,号称“荆公新学”。以此颁行天下,“一时学者,无敢不传习,主司纯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名一说,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⑧王安石由此而获得先机,掌握了政治主导权威。也就是说,他凭借着传统权威的包装而提高了变法的安全系数,为政策调整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政治保障。据此我们也可以认定,在公共权力家族集团私有化的君主政治时代,托古改制政治思维定式的传续有其历史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如果从学理⑨的视角看,托古改制政治思维定式运用既有的或陈旧的概念、命题表述新的思想与理念,立论者将新的理念、思路、政策选择等并入传统的言说方式,兹所谓“旧瓶装新酒”。这种政治思维定式不可避免地会约束新思想和新理念的展示与发挥。人的思维逻辑一般会受到其知识积累、知识结构的限制,实际体现着立论者拥有和掌握的知识的学理逻辑。而任何意义上的一种新思想新理念,都会有其作为背景知识或知识基础的特定的价值结构、认知逻辑和知识体系。新思想和新理念的表述与其内在的价值和知识系统应该是逻辑畅通的。如果立论者将新思想新理念的表述强行纳入既有的言说方式,实则已经认可并落入了传统的既有理论框架,在他们完成立论的同时,新思想新理念其实已经支离。看起来,也带有新的气息,好像是某种认识创新,但实际上却是对新思想新理念的某种曲解,甚或削足适履、断章取义。例如康有为讲论“平等”曰:“《谷梁传》述孔子之大义,曰人非天不生,非父不生,非母不生,故谓天之子也可,谓之母之子也可,尊者取尊称焉,卑者取卑称焉。故王者称为天子,不过取尊称云尔,实则凡人皆天之子也。”⑩这里康氏将源于西学的平等思想强行纳入传统儒学的论说框架,基本上背离了西学平等理念的人权内涵和法制的规定性。

再如,康有为讲论西方议会制度:“吾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盖千百万之人,胜于数人者,自然之数矣。其在吾国之义,则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是故皇帝清问下民,则有合宫;尧舜询于刍尧,则有总章。盘庚命众至庭,《周礼》询国危疑,《洪范》称谋及卿士,谋及庶人;《孟子》称大夫皆曰,国人皆曰。盖比国会之前型,而分上下议院之意焉。”(11)显而易见,康氏以儒学传统的民本理念解读西方议会,很有些牵强附会,兹毋庸赘言。

严复已经察觉出这种表述及其思维的弊病,认为这种“西学中源”说“于西洋格致诸学,仅得诸耳剽之余,于其实际、从未讨论。意欲扬已抑人,夸张博雅,则于古书中猎取近似陈言。谓西学皆中土所已有。羌无新奇”。(12)这种论说显然无益于弘扬中学,反而正如严复所言,徒使国人蒙受“诟弥甚耳”之辱。

当然,我们也可以推断,康梁的时代,西学进入中土未久,时人对于西方政治理念的了解和解读未能深入,故而有诸多剥离之论。不过,如若从政治文化的层面分析,严氏的所谓“西学中源”正是托古改制政治思维定式覆盖下的典型表现,论者恰恰是在运用传统论说形式和理论框架,肢解了新的理念,甚至于面目全非。

托古改制政治思维定式具有鲜明的历史思维特点,而人类社会获取思想资源最为便捷的方式就是从本民族的历史传承和文化积淀中找寻。在自由思维极度匮乏的君主政治时代,历史积淀的经验性知识是最为可靠、便于多数接受和易于操作的。指出这一点,并不意味着我们赞许绝对的历史主义或历史虚无,而是表达了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从人类文明史的视角看,历史思维具有合理性,这在世界各民族的文化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普遍性。二是走出历史的限定和吸纳其他民族的文化精粹则意味着某种认识创新——这其中必然包含着一定程度的颠覆与否定。从人类认识发展的历程看,没有否定就没有认识的创新和发展。

在君主政治体制的“语境”下,自由思维原本匮乏,当“托古”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思维的僵固公式,并且作为传统政治文化的历史积淀而延传下来,就给人们可能具有的自由思维、创新思想加上了双重锁链。从而形成托古改制政治思维定式的当代流弊。

在当代中国,我们会看到或体认到这样一种状况:明明是对传统的批判、挑战和否定,明明是对于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等等痼陋弊端的针砭,并为此而提出并张扬着某些新的理念、观点和理论。然而在表述上,却偏要加上传统的包装,或是附着在政治意识形态的主干上,立论者所有的言说都刻意地不去碰触既定的思维边界。这样一来,作为立论者便置身于深深的纠结:既有表达现代化新理念新观点的积极意愿,又潜在地畏惧雷池的限定,于是其语言的技巧至为高超,但其思想的表述也难免打了折扣。欲言又止,意犹未尽。久而久之,立论者的纠结逐渐淡去,变得习以为常。

在托古思维的覆盖下,人们习惯于曲折地表达,隐晦地表述,用模棱两可包裹真知,用虚实相济遮掩实情。立论者的主体人格长期纠缠在陈旧、僵固与创新及超越之间。这样,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人格的多面与虚伪。立论者原本的清醒伴随着违心话语重复频率的加密而逐渐衰减,以至于会习惯并真的相信托古的虚说变身为真实。

如果说形式与内容相较,内容是主因,那么相对内容而言,形式的约束仍然具有反制的作用。事物的发展与进步需要新旧衔接,传统因循与当下进步的衔接是一个自然而然的历史过程。在“形式”僵固为“定式”的思维框架下,在认识的层面,立论者对于新理念、新思想的完整表述,以及认识的创新与发展,必然会受到制约,或是被削减。认识主体的自由思维被桎梏,托古改制政治思维定式的积弊便显而易见了。这即是笔者对这一传统政治文化遗存之当下流弊的忧虑。

(责编:张湘忆(实习)、张湘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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