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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保障【2】

李林2017年12月20日09:00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原標題: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治保障

  完善立法,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良法引領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強法治建設,必須堅持立法先行,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興旺發達的法治保障。“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根據十九大的戰略部署和新要求,應當通過立、改、廢、釋等方式,著力加強和完善以下幾個方面的立法: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完善產權制度,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加強國家安全法治保障;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推動治軍方式根本性轉變,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制定國家監察法;堅持和平發展道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推進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等等。

  “立善法於天下,則天下治;立善法於一國,則一國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要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把發展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要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可操作性,發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體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得到人民擁護。”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及時反映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期待,對涉及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保障人民生活、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抓緊制訂、及時修改。要恪守以民為本、立法為民理念,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公正、公平、公開原則貫穿立法全過程,使所有立法都體現並符合民意,用良法引領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

(責編: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