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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出版成果簡介(2014年11月)

2014年12月30日10:07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7.《可得利益的民法治理——一種侵權法的理論詮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11月第1版)

該書致力於探索和構建社會普遍信任機制下未來財產利益的民法保護理論體系。對那些形成於過去、實現於未來的預期利益來說,財產法的規制路徑有無限擴張財產類型的危險,侵權法的規制路徑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該書運用法教義學的方法系統地討論了可得利益損害賠償問題,對侵權法范疇下的諸多理論爭議進行了梳理和澄清,主張通過動態歸責體系來協調損害救濟與風險分擔的關系,對可得利益的理論框定、模式選擇、規范設計、類型區分、司法運作以及立法改進等疑難問題作出了解答。該書能為現代財產觀念的轉變提供知識注解和學理支持,也對推進中國侵權法的學術發展具有一定的啟發意義。

作者楊彪,中山大學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民商法學、法律與公共政策等。

8.《天學與法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年9月第1版)

該書引入“天學”——中國古代的天文學——這一嶄新的學說范疇作為分析視域,進入中國古人“神靈之天”的主流語境,從“天學”的若干理論層面出發,力圖將抽象的“法律則天”理念“具象化”,多維度地揭示出中國古代的法律在設置和運行上到底如何具體“則天”的本源性路徑,以及為求此種路徑的暢通和獨佔,統治者又是如何用法律去保障它。通過這樣的路徑揭示,不僅彌補了學界僅止於抽象認識或純自然認識的嚴重不足,從而完成了對古人“法律則天”原則的較全面認識,而且在更切實更直接的意義上展現了古代法律與天學的緊密聯系,特別是法律對天學所渴求的“路徑依賴”,使得古人頭頂的天空真切地成為了一個“作為法律資源的天空”。這樣的“天空”不僅對古代社會產生了重大法律意義,也對現代社會產生了可能存在的重大法律意義。

作者方瀟,蘇州大學教授,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史、法律文化等。

9.《外來規則與固有習慣—祭田法制的近代轉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7月第1版)

祭田是收益專用於家族祭祀的祖產,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之前,是家族制度最重要的經濟基礎。該書考察了祭田法制從傳統到近代的轉型。根據傳統祭田法制和官府對祭田案件司法審判的情況,該書認為傳統官府一般是以“常識”和“祭田一般性慣例”作為裁斷主要依據。民國初年大理院創設判解,結合共同共有法理和祭田慣例來裁斷祭田案件,國民政府最高法院在此基礎之上有所發展,與大理院共同完成了祭田法制和司法從傳統到近代的轉型。考察祭田法制的演變,有助於思考兩個問題:在司法領域,如何妥善處理外來規則和固有習慣之關系,怎樣評估祭田制度以及家族制度在國家轉型和社會建設過程中的作用。這兩個問題對中國從“帝國”轉向“民國”的整個近代轉型都具有重大的意義。

作者李啟成,北京大學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近代法等。已出版專著《晚清各級審判廳研究》。

(責編:秦華、張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