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词学文献学现代转型研究”负责人、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
叶燮在《原诗》中说:“大凡人无才,则心思不出。”词的创作也不例外。名家作词无不因其才而独具风格,后人评价也多称赏其才华,故而词学批评中涉“才”之论不胜枚举。爬梳词学批评中的以“才”论词,可以发现其既有体现文艺批评重视“才力”的共同点,又在“才情”“才法”关系的认识上具有切合词体的独特之处。
作词须有才力
任何文艺创作都离不开才力,才力主要表现为作者的构思、想象、写作、表达的能力。周济《词辨》自序中说温庭筠、韦庄、欧阳修、秦观、周邦彦、周密、吴文英、王沂孙、张炎等人“才艳思力,各骋一途,以极其致”。不同词家因其才思、学力不同,创作出自成一家之词。词之初创,多为令体,不假安排,故能天趣自然。当慢词渐为词家习用,其于才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刘肃《片玉集》序中说周邦彦冠冕词林,有“旁搜远绍之才”,体现在“征辞引类”“言言皆有来历”上。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也说周邦彦“多用唐人诗语,檃括入律”,其长调尤长于铺叙,富艳精工。不难看出,周邦彦的才力体现在博学多识,善用故实,擅长叙事,雕饰辞藻等方面。清末王鹏运以“沉博绝丽之才”、郑文焯以“隽上之才”评论吴文英,称其词“如韩文杜诗,无一字无来历”,“举典务出奇丽”,可见他们对吴文英长于用典、烹炼字句方面的才力甚为推崇。清人对于慢词创作体现的才力的重视,形塑了以才论词时的批评指向。如李慈铭认为纳兰性德才力与陈维崧、朱彝尊相距远甚,纳兰是“天分殊胜而学力甚歉”;陈廷焯也说纳兰词“才力不足”。二人批评纳兰性德学养不厚,这与基于小令词而赋予纳兰的“才子”“天赋”“天资”之评相去甚远。可见论者聚焦之词体不同,对同一词人才会作出“才”与“不才”的评判。
从才力的角度看,周邦彦可称为一流词人。他长于结构辞章,巧设脉络,体物言情,可称穷极工巧。然而,王国维说他“创调之才多,创意之才少”。可见,作词的才力还需体现在“创意”上。王国维在比较章楶、苏轼《水龙吟》咏杨花词时,极为推崇苏轼的和作,他说“才之不可强也如是”。对于章词,苏轼给予了“妙绝”之评,稍晚于苏轼的朱弁也认为章词有“织绣工夫”。章词将杨花与愁怨的思妇联系,甚为巧妙;其于杨花摹写逼真,亦如织绣般精心。不过,苏轼采用拟人之法写杨花之神,建立物性、人情间的联系,虚实相生,韵味无尽。特别是词作流露的光阴流逝之苦,写出了深湛的人生情思。以此观之,章楶的“织绣工夫”与东坡的才力相较确实低了一层。王国维激赏东坡之才,自己也一试身手,作《水龙吟》杨花词。从“算来只合,人间哀乐,者般零碎。一样飘零,宁为尘土,勿随流水”之句,可知他在词中寄寓的人生之慨。而由王国维在“创意”上学习东坡,也可见对东坡之才的仰慕。
词当才情相善
文艺批评言及才情,无不以才情相称与否作为创作成败的标准。就词学批评而言,它更为强调作者才性与词体擅写之柔婉、缠绵、深窈之情的契合。当才与情不能合至时,批评者更为看重的是情的浅深,而不是才的大小。蒋芝《诗余图谱序》评秦观说:“秦之赋才特长于词。”他认为,秦观的天赋恰合词体。陈霆比较高启、杨基之作,称杨词“清便绮丽”,高启“殊为不及”,故有“人之才情各有独得之妙”的感叹。梅曾亮《严小秋词序》说:“夫诗陈小己,必兼家国之流;词有别裁,惟以性情为主。”指明了诗词在题材、情感上的不同功能。词为“别裁”,则需要有长于书写艳、媚的别才来呈现。词体对词人之才提出了要求,若词人的才性不合于词,则所作难工。魏禧《漱芳词序》说:“唯诗余则视夫人之才与情。才与情弗善者,虽学之而不工。”他长于诗文,但唯独“生平未尝作诗余(编者按:词的别称)”,不是没有意愿,而是“才俭而不能豪,情朴而不能艳”。所谓“情朴而不能艳”,指性情朴拙而不能作柔艳婉媚之词。
清初《百名家词钞》中引毛奇龄之语说:“唐时温、韦称才子,而韩、柳、李、杜反不与焉,以其独能艳也。”温、韦有才子之称,与他们以词体写艳情密切相关。就才、情而言,词学批评中更多地强调柔婉、深挚、含蓄之情。李之仪强调词“自有一种风格”,张先之才不如柳永,但其词“情有余”,故而有“良可佳者”。陈廷焯也说张先“才不大而情胜”、王时翔“才不高而情胜”。可见,才之大小、高低不是评词的要素,只要词善言情,不妨其为绝妙好词。当然,若能才情兼至自是最佳。像《百名家词钞》引吴骐之语说“文章专论才,词兼论情”,苏轼“才大而情疏”,而柳永、周邦彦“情长而才短”,故而主张才情兼至。即便如此,对词体的本色定位仍是情。所以,《蓉渡词序》引论者之语云:“言情者词之本,使才者词之变。”关于作词时情与才的处理,徐兴业《凝寒室词话》提出“作词当尚情真,不当夸才大”。他比较两宋词,认为南宋词“才大而气密”,而北宋词“情真”,故南宋词“真挚之情稍逊”北宋。对于适配词体之情的推重,塑造了词之体性,这也是其千年不衰之因。
作词才融于法
词学批评中的才法关系,更多体现在词人的才气挥洒与词体格律法度之间的调和上。李清照称词“别是一家”,她批评欧阳修、苏轼等人虽为“学际天人”,但作词“不协音律”,违背了词体应守之法。不过,由于苏轼声望大,论者即便指出其不协音律,又多会予以回护,就像陆游说东坡“豪放”,是“不喜裁剪以就声律”。大家似乎达成了共识,苏轼词的不协律并不妨害其成为佳作。对苏轼的“豁免”实属特例。南宋中后期以来,对遵守词法的要求愈加严格。如张炎之父张枢填《惜花春》词有“琐窗深”句,因“深”不协改为“幽”,又不协再改为“明”。这种填词稍有不协“随即改正”之举,体现了对法的恪守。到了明清时代,按谱填词,遵守词之格律法度成为基本要求。赵函在《纳兰词序》中比较诗词之别,称词“刻画乎律吕分寸,一毫矜才使气不得”;顾广圻称赞戈载词“敛才就法,选韵最严,审调最确”。他们都强调作词之才必须服从词之法,而不能任由才气凌轹。厉鼎煃在《星槎词话》中说苏、辛词“豪放杰出”,但仍有词的佳处,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才气纵横仍能“敛才就范”。
被动地敛才就法,或因逞才而罔顾法度,都会对词作造成伤害。沈雄在《古今词话》中特意引用王世贞“法不累气,才不累法”之论,主张才与法相得兼善而互不妨碍。万树赞美曹亮武“负天下之才”,又能“毫不苟简于声律”;莫友芝说陈钟祥词“揉才于律,翕然雅音”;谭献赞赏南宋人“融法使才”,这都体现了对作词才法兼备的推崇。不过,一般词人很难达到才法兼善的高阶要求。就才情、才法而言,拘泥于法会让词失去生气,若词有深情,倒是仍有可称道处。如张岱词“未合法度”,但因其“清才逸思,时露故国之思”,赵尊岳给予了认可。毕竟,真诚的情感才是一切优秀作品的根本。
历代学者从才的角度对词人、词作、词体作出的丰富评论是中国古代文才批评的重要组成。梳理词学批评中才学、才情、才法等逻辑关系,结合词的体性分析以才论词的典型特征,对于更为全面认识古代文才思想以及深化词学理论研究不无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