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赵岩《秦汉时期字用习得的方式和观念》

赵岩2026年05月20日10:23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原标题:秦汉时期字用习得的方式和观念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出土文献的两汉文字职用史研究”负责人、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如何科学、高效地习得汉字,历来是中国人关心的重要问题。秦汉时期,在“书同文”的基础上,汉字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关于这一时期的人们如何识字,学者已经做了很多讨论。然而,广义的识字包括“识字形”与“识字用”,既有研究往往局限于讨论秦汉时期人们如何识得字形,而忽视了时人如何识得字用,即如何掌握汉字记词的职能与汉语用字的方式。探究秦汉时期人们如何识得字用,不仅具有学术价值,也具有现实意义,特别是其中所映射出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对增强文化自信与推动文化创新意义重大。

里耶秦简  图片来源:东方IC 

习得字用的方式:“仿典”与“循理”

“仿典”,指通过模仿典范文献的字用来习得字用。这里所说的典范文献,指在汉字习得中受众广泛而且有示范作用的文献。模仿是人们初始习得字用的关键途径。从阅读文献到认知字用,从认知字用到模仿字用,是字用习得的一般过程。并非所有的文献阅读都会影响字用认知,对于不同的汉字职用习得群体,不同类型的典范文献发挥着作用。这里择要讨论三种类型的典范文献。

秦汉时期,先后有多种字书类习字教材在识字教学中发挥着作用,如《史籀篇》《苍颉篇》《爰历篇》《博学篇》《凡将篇》《急就篇》《元尚篇》等,至少其中的一部分是当时习得字用的重要典范。特别是《史籀篇》《苍颉篇》《急就篇》,流传甚广。这些字书类习字教材往往通过行文结构的组织,形成两字一组、四字一组或七字一组的微语境,呈现字符与词符的对应关系。字书类习字教材的微语境与现实语境基本保持一致。如阜阳汉简《苍颉篇》C014载:“机杼榺椱。”里耶秦简6-25+8-1680载:“木具机四。木织杼二。木织榺三……木织椱四,少一。”比较两者可知,《苍颉篇》对“机”等四个字的排列次序,与里耶秦简对“具机”(完整织机)及“织杼”“织榺”“织椱”等几种纺机构件的叙述次序完全相合。因此,习字者在依据字书习字时,能够在其所呈现的微语境中一定程度上习得汉字职用。要注意的是,通过字书习得字用有局限性。一方面,由于内容、体例的局限,字书所能呈现的汉字职用是有限的。如在“机杼榺椱”的语境中,“机”特指纺机,习字者无法从《苍颉篇》中学习“机”字的其他记词职能。另一方面,字书在流传过程中,会逐渐形成不同版本,其中部分版本的用字方式与习字者所处时代的用字面貌并不一致。

文书类文献是史、佐等秦汉底层官吏习字用的典范。秦汉习字简中有大量的行政文书内容,虽然大部分是散乱无章的,但涵盖大量的文书习用语。如里耶秦简8-176+8-215载:“府府皆□有有有有有令=事。”玉门关汉简Ⅱ98DYT2:2载:“阳朔四年五月七日何始出粟食出粟出黄出黄阳朔粟粟禾。”底层官吏及一些试图成为官吏者以文书文献为习字底本,习得文字结构及书体的同时,通过写词甚至写句,习得了官方通行的记词方式与用字习惯。习字简呈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这些史、佐,特别是史承担了当时绝大部分的文书工作,每日不断地阅读、撰写文书,这是一个“识”与“用”不断循环且自我完善的过程,推动了史、佐群体的用字趋于一致,并能够不断自我调整。除了行政文书,律令文献也是“习字用”的重要典范。律令是秦汉时期一些官吏或者预备官吏要习读的重要内容,睡虎地秦墓、龙岗秦墓、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张家山三三六号汉墓等秦汉底层官吏的墓葬中屡次出土律令类文献可以证明这一点。在学习律令文献的过程中,必然习得律令文献的用字。里耶秦简8-173记载,始皇三十一年(前216)某月,迁陵县县廷命令下辖官署的令史持律令到县廷“雠律令”。律令文献的内容及用字在不断更新,因此“雠律令”应该包括内容与文字上的校雠。此类校雠行为,从上至下引导了文字的变化,使律令用字趋于一致,进而影响官吏群体的汉字职用认知与习得。

《孝经》《论语》等儒家典籍是汉代人们习字用的典范。《急就篇》载:“宦学讽诗孝经论,春秋尚书律令文。”这句话简要说明了汉代学习仕宦所需知识,除了上文提到的律令文献,其余几种都是儒家经典。特别是《孝经》《论语》,在童蒙教育中非常重要。玉门关汉简98DYC:4是一枚习字简,该简记载:“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大守□”。其中,省略号前面的部分正属于《孝经》。这几种儒家文献作为人们日常习读的内容,其字用自然就成为汉代习字用的重要途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儒家典籍的用字面貌,往往有延续性、滞后性,部分用字方式与文书文献所代表的主流用字方式不同,特别是古文经,用字更是与汉代用字差异很大。这必然会影响习读者的汉字职用认知,甚至可能影响习读者写词用字的面貌,造成社会群体用字的复杂性。班固撰写《汉书》多用古字,正与其熟悉古文经有关。

秦汉时期的习字者还会“循理”习字用,即以习得的某些汉字职用为基础,总结用字规律,习得其他汉字职用。如果人们只是单纯地模仿典范文献中的字用,汉字职用系统应该会相对稳定。然而,实际情况却是秦汉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新字与新的汉字职用,汉字职用系统在不断自我调整。这说明,秦汉时期的字用习得不仅仅是通过“仿典”实现的。如在岳麓书院藏秦简中有个从人事声的字,用来记录“使”。这是一个新字,秦以前未见,是由类推而形成的。里耶秦简“更名方”规定用“事”字代替“吏”字记录词符“事”,习字者习得这一用字方式后,将它类推到构件层面,书写“使”字时将构件“吏”也替换为“事”,从而习得或者说创造了从人事声的新字。虽然这一类推并不成功,新字形及其字用很快就消失了踪迹,但从中可见规律的总结与应用在习得字用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再如,秦汉时期大量附加形旁的分化字出现并流行,如由“央”字分化出“殃”字记录祸患义、由“夬”字分化出“缺”字记录缺损义等。这源自人们对汉字分化机制与形义关系的经验性感知、总结与应用。许慎的《说文解字》创立540个部首并依托字形释义,更是将他对形义关系的感知发挥到了极致。当然,大多数习字者的形义认知只是模糊的、经验性的,并未如许慎那样经过深入思考、总结后将之落实到大多数汉字上。

甘肃敦煌玉门关大方盘城遗址  图片来源:东方IC

习得字用的观念:“趋同”“纳新”与“容异”

秦汉时期人们识字用是“趋同”的。这突出表现在习字者能够跟进学习部分词语用字的历时变化,并在用字时保持一致。如秦代以前主要用“治”字记录词符“笞”,秦代用“笞”字渐多,并取得了相对优势。以往有学者将这归功于“书同文”,但“笞”字取得记词优势经历了一个过程,在始皇二十八年的里耶秦简中仍可见到用“治”字记录词符“笞”。与“书同文”强制规定某些字的字用并在始皇二十六年就在这些字用上迅速达成整齐划一的局面不同,用“笞”字记录词符“笞”是习字群体主动习得的成果。如果习字者没有“趋同”的习得观念,这种从无到有并渐趋一致的变化就很难发生。

秦汉时期人们识字用是“纳新”的。习字者对于新的汉字职用方式,往往持欢迎的态度,尝试进行学习。秦汉时期出现了数量较多的新字,特别是大量的分化字。其中,很多分化字与母字形成了字用分工,推动了字词关系系统的不断变化。这些分化字从出现到流行,“纳新”的习得观念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秦汉时期人们识字用是“容异”的。习字者“趋同”与“纳新”的同时,并不排斥其他差异化的用字方式。部分习字者学习并掌握一个词的两种甚至多种用字形式。如里耶秦简8-1437是一枚习字简,习字者在该简中同时练习词符“野”的两种书写形式——“壄”与“野”,里耶秦简9-3191同样是一枚习字简,习字者在该简中同时练习词符“给”的两种书写形式——“拾”与“给”。秦代用“野”记录词符“野”,完全代替了用“壄”记录词符“野”,这一更替见于秦更名方,是“书同文”的结果。用“拾”记录词符“给”始见于秦代,是汉字职用系统的自我调整,与用“给”记录词符“给”并存。这两枚习字简的记载,表明习字者尝试掌握一个词符的不同用字形式。又如,东汉时期的《张寿碑》,在书丹和镌刻时,有意在前后文中使用同一个字的不同形体,第一次出现时使用通行字,第二次出现时则多用异体,如“藝”字第一次出现时底部从“云”,第二次出现时则底部从“土”。这说明该碑的写刻者至少习得两种汉字职用方式。再如,许慎的《说文解字》收录了大量古文、籀文、或体等,说明他熟悉多种用字形式,是当时字用习得的佼佼者。

上述三种汉字职用习得观念在秦汉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趋同”保证了秦汉时期行政文书等实用类文献形成了用字主体一致的局面。所谓主体一致,即虽然存在一词用多字的情况,但往往存在一个主用字。只有极少数词语因为处于用字竞争期,在一段时间内或一种文献内,某些词语可以同时用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字记录且用字频次不相上下。用字的主体一致对于秦汉王朝的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它使秦汉王朝能够依靠文书实现有效的行政治理,不会因用字的复杂性影响行政文书的信息传递作用。此外,用字的主体一致对于王朝内部的文化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避免了如战国时期那样各国字用不同对文化交流造成的困扰。“纳新”使汉字能够适应汉语的变化,使汉字职用系统能够不断调整而充满活力。“容异”使习字者能够根据需要选择适宜的书写形式来记词。日常交际或处理文书时可以选择通行的书写形式,个人化书写或特殊情境中则可以采用其他书写形式。“容异”也使习字者在遇到典籍文献中记载的旧有书写形式、异体书写形式时能够准确认读,保证了中华典籍的延续性。

基于“仿典”与“循理”的字用习得方式,以及“趋同”“纳新”与“容异”的字用习得观念,秦汉时期习字者的大部分用字能够与群体用字趋于一致,保证了汉字职用系统的主体一致,高效地实现了汉字的日常交流功能,更有一部分习字者能够读懂并传承用字具有历史层次的中华典籍。汉字职用系统在这样的习得过程中,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富有灵活性,在不变与变化中保持了平衡。可以说,秦汉时期的人们在解决识字用的难题中,体现出高超的智慧。

(责编:金一、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