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郴州苏仙桥西晋简牍整理与研究”首席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子课题负责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研究员
在西晋历史上,桂阳郡(辖今湖南郴州及衡阳、永州部分地区)长期寂寂无闻,《晋书》等传世史籍对其记载极为简略,致使后世对西晋时期桂阳郡的历史面貌知之甚少。郴州苏仙桥西晋简的出土,将尘封1700余年的桂阳郡行政档案重现于世。其中太安二年(303)的“计阶簿”尤为珍贵,这份作为官吏考绩依据的文书为学术界提供了研究西晋地方行政的第一手材料,使今人得以具体而微地考察桂阳郡的治理实态。
西晋上计的历史再现
苏仙桥晋简“计阶簿”是桂阳郡为上计编制的簿书。西晋继承战国秦汉以来的上计传统,地方官于年终将辖区内的行政情况逐级上报至中央,并接受考核评比。汉代,在上计过程中通常还有其他人、簿籍及物品等随同计吏一起前往,这在当时被称作“计偕”,“偕”乃俱、同的意思。西晋则将“计偕”改作“计阶”,这一变化可能是由于“偕”“阶(階)”形近而讹。不过,考虑到西晋从县、郡、州至中央逐级上计,犹如循阶次第而上,而“阶”又有凭借、根据之义,计簿不止是上计和考核的依据,对于地方官吏而言还能起到晋升之阶的作用,因此称作“计阶簿”倒也形象。
苏仙桥晋简“计阶簿”的基本特征是“县别郡集”。首先,桂阳郡属县,依常规按“城邑、户口、田租、乡亭、邮驿、米谷、绵绢贾布”等条列数据,在年终由县令长上报,并派遣主管者送至郡府,接受郡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拘校。然后,郡府审核,进而将各县计簿套连起来,作为底簿,在此基础上制作郡计阶簿。最后,由桂阳太守和郡丞上报,选派上计掾携带计阶簿呈交江州治所和洛阳朝廷。
桂阳郡计吏到达洛阳后,将计簿呈报给尚书,由左民曹、吏部等列曹尚书具体审阅、考评,再提交给御史台复核、监督,后呈送三公府,由太尉、司徒、司空就相关业绩上奏考评等级,奖优罚劣。计吏还会参加元旦朝会,接受皇帝颁发的诏书和敕戒。皇帝有时会亲自接见计吏,询问所在地区的“方土异同,贤才秀异,风俗好尚,农桑本务,刑狱得无冤滥,守长得无侵虐”等情况,答对优异的上计吏通常会被拔擢。直到上计吏将诏书、敕戒等带回桂阳郡宣示,年度上计才告结束。
桂阳郡政的实际形态
苏仙桥晋简计阶簿是保留在桂阳郡府的计簿底本,详细记录了太安二年前后西晋桂阳郡及属县的各项行政数据。其中分门别类记录的内容,在今天看来,更像是一部比较翔实的西晋桂阳郡县史志。
城邑、乡亭邮驿部分具体记载了西晋桂阳郡行政区划、道路里程、机构人员设置、历史沿革等情况,县域信息尤为详细。据一枚木牍记录,当时便县(今湖南永兴)县令为谈隆,县城周长约463米,城高约3.7米。便城位于桂阳郡治以北,相距约53千米,便城距江州治所约653千米,距京城洛阳约1548千米。县内在编的县吏161人,县卒13人。计阶簿还记录了县域四至和面积。有的县则记录了历史沿革,如“郴县,汉时所立,为长沙林县”,至元始六年(6年,实为王莽居摄元年)才改名“郴县”,与《史记》《汉书》所记载的项羽将义帝迁徙至长沙郴县有所不同。
计阶簿中有大量官署、乡亭、邮驿的记录。官署的类别很多,桂阳郡属县除与郡治相距很近的郴县外,都在郡治附近设有“县邸”。一些县的属乡在县城里设有“乡解(廨)”。县邸、乡廨的设置,应是为了方便县乡吏民赴郡县公干。公廨的种类还有不少,如“督邮解”“左尉解”“校官解”。其他官署则有“仓”“县市”“船官”等。还有一些废弃无人居住的“故”官署,如“故田官亭”“故进山乡银屯署”“铁官故冶坞”。
村亭邮驿及其里程也有详细记录。在一些交通要道的重要节点,往往设置同名的村、亭、邮驿,如耒阳县计阶簿中就有“永和村”“永和亭”与“永和驿”。根据“永和亭,北到桐邮廿五里”等亭邮驿里程记录,不仅可以推定一些村落的大致方位,而且能够勾勒出一条从耒阳县城出发往北,经宁定邮、永和亭/永和驿、桐邮、长听驿/长听亭、故万年亭、安平亭/安平邮,直达湘东郡酃县界的邮亭线路。
户口数据历来是治国理政的重要依据,也是计阶簿的重要内容。西晋比较重视人口出生率与死亡率的统计,其统计方式颇为独特。例如,某县人口总数为32204人,当年新生人口为1919人,死亡人口为763人,其统计结果是“率计十六人生一人,余奇一千五百一十人”,“率计卌一人死一人,余奇九百廿一人”。换言之,平均16人中新生1人,剩余1510人(有10人的误差);平均41人中死亡1人,剩余921人。两相比较,该县人口出生率高于死亡率,人口呈正增长趋势。
西晋对人口结构相对重视。计阶簿按丁、中、老、小及微癃、笃癃(因疾病或体弱而减免赋役)统计男女人口,为派役、占田课田等提供依据。其中,老年人口占比最低,丁壮与小口数量接近且占绝大部分,性别比例保持着基本均衡,人口结构大体上属于稳定型。
根据计阶簿对家庭男丁多寡的统计,西晋桂阳郡家庭规模普遍较小。一、二丁的家庭占绝大部分,三、四丁的家庭较少,五丁以上的家庭十分罕见。丁男派役情况也有具体记载。根据丁男服役种类,官方赋予其特定身份,如“州郡县吏”“王官吏”“冶民”“泷难水道民”等吏民身份,“威远士”“郡守士”“南蛮士”“郡县卒”等士卒身份,“郡县医工”“南昌度支木工”“酒工”“采银夫”等百工身份,“衣食客”“佃客”“郡内徒”“桂林徒”等客徒身份,直接展现了西晋桂阳郡的社会结构。
田租、米谷及“户调绵绢贾布”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上计必备的内容。计阶簿详细统计了各县耕垦水、陆田的情况,如某县水、陆田共计15万顷,仅耕垦不到0.6万顷,不足4%,可见当时桂阳郡仍然是欠开发地区。但“新开限外田”“开荒田”等记录显示出地方官在垦荒方面的努力。桂阳郡田亩主要种植水稻、粟、大豆、小豆、纻、麻。水稻田租征收“稻穬”(应为稻穗),亩收租4斗稻穬,折合1.8斗米。仓和邸阁长时期认真统计稻穬、稻米的出入与换算,其数据精确到非常微小的计量单位,如“领杂米穬廿万七千五百七十五斛二斗三升六合七勺四撮五捎六圭三来”,“来”下甚至还有计量单位“豪”。邸阁详细统计了自太康五年(284)至永宁二年(302)近二十年户调布的收支及结余数量。从整体上看,当时桂阳郡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风土人情的事物类聚
晋简计阶簿还详细记录了桂阳郡的山川河流、自然资源、风土人情、名胜古迹。今郴州地区山岭纵横,晋简中遗留了很多古老的山水之名。当时山岭之名或称“山”,如“扶山”“干山”“角山”“进山”“蒲山”“蜜山”“西阳山”;或称“罡(岗)”,如“扶罡”“干罡”“角罡”“进山罡”“返圃罡”。对山区矿产资源也会专门记录,如“进山银坊罡一所,土中有沙石可烧铸为银”。山间小河沟则称作“溪”,并标注其发源地,如“和溪,原出县和山”,“浦溪,原出县阳山”。除了自然山水,桂阳郡还有不少陂塘,其名皆为“坏塘〇陂”,如“坏塘官陂”“坏塘和陂”“坏塘圃陂”“坏塘李陂”“坏塘燕竹陂”。“坏”应当读作“坯”,理解为土筑的陂塘。一些新修陂塘则称作“坏塘新陂”。山水陂塘有不少同名者,如“和山”“和溪”“坏塘和陂”,它们可能在相同的方位。
计阶簿对西晋桂阳郡自然物产的记载颇为翔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当地的生态环境与物产资源状况。当地菜蔬多达三四十种,如菔、蕺、蕨萁、荇、蔗、茼蒿、葱、韭、芜青、芹菜、葵等。姜、大小蒜则与麻、纻、大小豆、苟蝨(芝麻)等一并记录,可能被视作经济作物。养殖的家畜和家禽主要是牛、马、羊、猪、犬、鹅、鸡、鸭。当地出产的草木中药材不少,如穹穷、乌头、术、虎杖、女萎、钓滕(钩藤)、忍中(忍冬)等。黄连是西晋朝廷在当地经常征调的物资。可染紫色、青色的紫草、蓼蓝,以及比较珍贵的蜜蜡也很受重视。草木、动物也按门类进行记录。草本植物有茅草、白芒、杨芒、芦、慈草菰、蒲等。木本植物则分为两类,一类是果木,如李、枇、柿、柟、滕梨、杶、橘、栗、山枣、柚、杨梅、枝枸、棎等;另一类是材木,如松、杨、楮、棐、柟、梓、樜桑、枹、栎、柞、枫、樟、杉、黄檗等。竹则单列为一类,有木竹、肇竹、苦竹、燕竹、䇞竹、稚竹、率竹、篑竹等。动物则分为三大类,鸟类有鹳、鵫雉、鸧鹒、石鸪、黄雀、野鸭、鸬鹚等,兽类有麈鹿、麏、麂、野猪、狸、獭、猴、鼠、猿、零羊等。熊、虎、豹、蛇、蜈蚣、蜂等则专门归入“能毒害人”的一类。鱼类有龟、鳖、鲵、鳙、鰬、鲤、黄、鳜、鳢、鲇、鯾等。上述内容也为研究今郴州及周边地区古今地理环境变迁提供了重要资料。
桂阳郡在行政文书中不仅详细记载了当地的孝悌、贞顺之人,拟将其事迹上报朝廷请求旌表,还系统整理了乡贤墓地及重要古迹的分布情况。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西晋时期以道德表彰和历史传承为核心的教化策略。
战乱年代的恪尽职守
苏仙桥晋简计阶簿制作之时,适逢“八王之乱”,中原混战,北人南迁,巴蜀地区流民起事愈演愈烈,连带引发太安二年荆州张昌起事,波及荆、江、扬、豫、徐五州之地,甚至攻破江州,江南诸郡也陷入战乱。战乱频仍之际,史籍中始终未见桂阳郡陷落的记载。相反,晋简计阶簿等文书依然奉行西晋年号,对于近在咫尺的战乱丝毫未见记录。可以看出,在桂阳郡县守令的努力下,当地吏民士卒齐心协力,守护着一方水土安宁。
在这种情况下,西晋桂阳郡吏民不仅守土有方,而且依常上计,应当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与计阶簿一同出土的还有“五条诏书”与敕戒残文。这是自晋武帝泰始四年(268)以来,晋廷在元会时例行颁发给计吏带回郡国的文本,作为地方行政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就是“一曰正身,二曰勤百姓,三曰抚孤寡,四曰敦本息末,五曰去人事”。敕戒还特别指出“二千石剖符于外,赋政千里,宜直道正身,以清简为先”。如果地方长吏能切实践行这些行政理念,无疑将推动地方的治理与发展。
从西晋桂阳郡的行政数据来看,该地区不仅实现了人口数量的稳定增长,还保持了较为合理的人口结构和性别比例。在农业生产方面,当地积极兴修水利、开垦田亩,使米谷和调布的征收均略有盈余。这一发展态势在动荡的西晋后期实属难得。若计阶簿所载内容属实,则表明“五条诏书”及其敕戒并非徒具形式的官样文章,而是在吏治方面发挥着实际效用,这或许可以解释该诏书得以长期流传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周边战事频仍的情况下,地处江南深腹的桂阳郡仍能克服困难,认真筹备上计事宜,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对中央政权的认同。由此推测,永嘉南渡后司马氏政权得以在江南迅速重建,除了依靠琅邪王氏等门阀士族的支持外,可能还得益于桂阳郡这类江南郡县的社会基础——这些地区的官员恪尽职守,民众对中央政权保持认同,形成了较强的社会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