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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士远:《尚书》学与汉代政治伦理

马士远2016年03月15日08:58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原标题:《尚书》学与汉代政治伦理

  《尚书》提出了“天之断命”、“续命于天”、“剿绝其命”、“恭行天之罚”、“改殷之命”等说法,这表明商人、周人认为其之所以能得天下,盖由天命所赐,并将此伦理哲学理念昭信于天下,初步形成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天命观。

  《尚书》是中华民族原初历史记忆和政治文化基因的有效载体,集中体现了上古虞、夏、商、周统治者的政治观点、治政理念与施政法则,以其无可比拟的思想智慧成为历代帝王将相必读必遵的中华元典。

  《尚书》所涉诸多治政命题,如以“九州”、“十二牧”、“五服”等理念为核心的大一统思想,以“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为特质的民本天命观,以“明德慎罚”为主张的德治精神,以“君明臣谐”、“俊乂在官”为标准的用人之道,以“柔远能迩”为理念的民族和平相处原则等,经过周秦学者的不断诠释,逐渐形成有益于构建古代政治伦理体系的《尚书》学传统。早在孔子之前的王官之学时代,社会就已形成“掌《书》以赞治”、“执《书》以造士”的普遍风尚,孔子及其后学将此官学传统下移,构建起儒家政治伦理哲学和德政说教,开启并奠基了以“资政”为特色的汉代《尚书》学传统。这一传统对汉民族政治文化特色形成具有奠基意义,对几千年来中国政治哲学的产生与发展亦产生巨大影响。

  尽管饱受秦始皇“焚书坑儒”及秦汉之际战乱的严重破坏,《尚书》在汉初仅有29篇得以保存,但在汉代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及积极推动下,在官、私两个层面均得以普遍传播,不同风格的《尚书》学派随之形成并流衍争胜不断。各家各派《尚书》学诠释的着力点均未超越资政化民的范畴,特别是在汉武帝“罢黜百家,表彰六经”之后,立为官学的欧阳、大小夏侯三家《尚书》今文学,多能把《尚书》作为立政治政的历史依据用于指导政治实践,并取得了明显的资政效果,直接影响了两汉政治社会的变迁。

  《尚书》在汉代成为实至名归的帝王之书。诸多人君研习《尚书》,尊崇《尚书》学者,依《尚书》布政、施政,促进汉代《尚书》学社会功用的发挥,如以《尚书》决狱、以《禹贡》治河、以《洪范》察变,等等。

  以民为本的天命观对汉代立政伦理的影响

  在中国古代,敬畏天命常被视为奉天治世的最大法则。在今传《尚书》中,“天”字出现107次,与天同义的“帝”字出现34次,由此足见《尚书》诸篇之天命思想的多寡。《尚书》提出了“天之断命”、“续命于天”、“剿绝其命”、“恭行天之罚”、“改殷之命”等说法,这表明商人、周人认为其之所以能得天下,盖由天命所赐,并将此伦理哲学理念昭信于天下,初步形成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天命观。

(责编:李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