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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雪梅:宗藩犯罪 透视明代社会问题的窗口

2014年12月18日16:3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

作者单位:沈阳大学文化传媒学院

中国古代王朝唯国姓最尊、皇统最重。宗藩作为天潢贵胄,因特权而衍生出的问题,在汉、晋、隋、唐等王朝曾不断上演。有明对宗藩管理、防范不可谓不严,宗藩犯罪却明显多于前代,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过探讨,《明代宗藩犯罪问题研究》就属于这方面的专题研究。该书以宗藩犯罪为核心,从制度层面切入,考察这一历史现象的政治文化根源,以系统揭示有明社会问题的发展轨迹。

太祖重亲情:明宗藩问题的制度根源

明太祖以布衣平天下,族绪甚微,故最重亲情。他封藩建国,册封诸子为王,并赋予政治、军事特权,以防范勋贵大臣,这是宗藩问题出现的制度根源。之后,鉴于宗藩势力对皇权形成威胁,明成祖朱棣及后世几位帝王力行削藩之法。尽管明初对宗藩就有禁条,但宗室犯罪却开始萌生。宗藩僭越和觊觎皇权,是明初宗藩犯罪的突出表现;明中后期,宗藩犯罪的表现形式趋于多样化。该书作者指出,宗藩犯罪与藩禁、选婚禁条、人口与宗禄诸问题相交织且互为因果,是一个综合性社会问题。

明代宗藩犯罪主要包括政治犯罪和经济犯罪。反叛和僭越同属政治犯罪,前者是图谋危害皇帝权力及皇帝人身的行为,后者则涉及器用、服饰、乘舆的逾制,礼仪规程、礼器规格的擅用等。

宗藩婚娶皆有仪制、禁例,但明中期以后,各王府无视禁令,擅婚、私婚、滥婚问题突出,婚娶问题演变为政治问题,而且出现社会化倾向。宗藩经济犯罪则主要表现为夺民田宅、绑票勒索、设赌骗人、伪造印信骗取官银、公开抢劫。宗禄逋欠是经济犯罪的重要诱因,宗藩人口数量上升造成宗禄剧增,以致政府财力负荷困难。

宗藩擅离封地,不仅限于违犯禁令,宗室私出,往往滋事扰民,甚至与盗为伍,把持商税,冲击地方衙门。针对宗室越奏一事,作者以嘉靖朝为时间界标,前后进行对比研究,揭示了由防范到罚治的制度演变过程。

明代对犯罪宗藩的勘查、定罚,有特殊程序和依据。作者认为,大明律并不是定罚的依据,是否惩戒、惩处轻重,要看宗藩行为对皇权是否构成威胁,是否妨碍了祖训、祖制和朝廷政令的实施。宗藩有罪,重则处死,若情有可恕,或书函警示、降敕责让、减革岁禄、革夺封爵。另外,明代对犯罪宗藩的人身也进行限制,酌罪情轻重定发落之所,如遣发高墙,迁守祖坟,设置闲宅实施管制,命革夺封爵府内闲住。同时,围绕贬废宗藩的给养、请复及子女婚嫁、袭封爵、生养死葬等问题,作出善后处理。

犯罪主体与地理分布各有特点

宗藩犯罪与落后的分封制及宗藩地位的变化密不可分,但每个案例均有诱因。奉差出使王府的官员与藩封所在的地方办事不力,徇私舞弊,是诱发犯罪的重要因素;王官失职、上层宗室勒索、王府下人等教诱,是宗藩犯罪不可忽视的诱因。从社会史角度看,宗藩犯罪主体与地理分布也各有特点。明中后期,犯罪主体以将军、中尉等中下级宗藩为主,地域分布则以西北宗藩犯罪居多。宗藩犯罪对王朝政治、国家经济和社会秩序危害甚巨,成为明末天下大乱的导火索。

宗藩与帝王血脉相承,地位尊崇优荣。一旦犯罪,重则剥夺生命,轻也风光不再,正所谓“歌管楼台金马地,等间留与野人来”。《明代宗藩犯罪问题研究》将制度史与社会史融合,使宗藩犯罪这一历史现象成为统览明代社会发展轨迹的窗口。当然,该书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历代王朝宗室犯罪的异同缺乏比较和深度分析,对明代宗藩犯罪的制度根源挖掘不够,对重视宗室教育等辅助手段也缺乏相应关注。

(责编:赵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