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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美荣:建设性应对网络宣泄情绪

2014年12月16日15:55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校刊部

当前,网络宣泄现象的增多是一个客观事实,应该承认这一现象是有其现实背景的。对网络宣泄进行治理,如果采取简单的“围堵”策略,就会使这些起因各异的社会心理情绪发泄走向无序化。同时,这种情绪化背后所隐藏的社会问题并不会就此消失,反而会形成潜在问题持续酝酿,导致社会问题堆积,最终可能集中爆发。所以,当前需要切实畅通网络不满情绪的宣泄渠道并有效制定相应的疏导策略,及时地介入引致群众不满情绪的社会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和长治久安。

政治情绪网络宣泄的疏导是一个系统工程,其总的指导思想是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建设性的协商、沟通化解不满情绪,解决造成不满的问题来源,加强群众与政府的信任关系。总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规范公众的网络宣泄渠道

从政治文化角度来说,要从思想上以建设性的态度来积极应对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对传统文化中官民对立的文化糟粕进行了深入批判,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但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清除。面对当前情绪化网络宣泄现象日益增多,个别官员却淡化了党的宗旨,对群众反映问题持有对立情绪,采取围堵措施,从而激化了社会矛盾。这显然不是对待政治情绪网络宣泄的正确态度。

应该说,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如处理不当,其负面影响很难在短期内消除。同时,必须看到,这一现象的产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具有现代网络技术化表达的客观特征。因此,采取合理的策略和措施,以建设性的态度来应对网络宣泄,不仅可以有效地限制或消除这一问题的消极影响,而且可以充分地发挥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行为的正面功能,进一步优化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

通过有效参与渠道疏散网络宣泄

从政府治理的角度而言,需要建设完善畅通有效的公众政治参与渠道,从而切实疏导公民在网络上的情绪发泄。

(1)网络作为一个虚拟空间,难以有效地实施全方位监管。虽然政府加强了监管力度,如设立网络警察、推行网络实名制等,但这些措施通常具有预防和事后监督的作用,网络是一个几乎没有边界的高度开放的信息系统,政府的监管不可能深入到网络的每一个角落。与之相比,完善公民有序化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的现实渠道则不同,可以通过申请许可、新闻审查等方式进行事前监管,保证这些渠道的畅通性,既有利于强化政府的监管,也能够相应地减少网络宣泄。

(2)网络空间中任何一个终端的信息都可以扩散到整个网络,从而使全社会不同相关性的网络应用者都有可能接触到这些信息。信息一旦在全社会层面传播,很容易形成一种社会舆论,从而给政府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同时,网络信息散播的广泛性也易于为某些人肆意利用,将一些事件扩大化,向政府施压。相反,完善公民进行政治表达的现实渠道,其议题和影响范围往往是特定的,一般不会造成全社会性的影响,因此,疏通这种现实参与渠道,使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就得到解决,可以缓解网络宣泄的扩散性对政府造成的压力,有助于政府的决策、咨询工作。

(3)网络宣泄的一个治理难点是,一旦有人把相关信息发布到网络上,并得到一定规模的呼应,就会导致这些信息在网络上被竞相传播。即使政府发现这些信息是虚假或有问题的,也往往难以及时制止事件影响的扩散,相关信息还会通过一些隐蔽的渠道继续传播。健全公民进行政治表达的现实渠道往往可防可控,可以较好地纠正错误信息或防止事态扩大化。

(4)网络反应具有快速性和集束性,由于网络渠道影响范围广,信息传播速度快,一旦某一宣泄的情绪扩散为全社会的情绪,人们便会通过网络联系迅速对某个问题达成倾向性共识,并采取集体性行动,从而造成群体性事件,这样形成的群体性事件的规模通常要大于一般的群体性事件。因此,需要通过正式的制度建设不断适时优化,将公民有序化的政治参与引入法治渠道。

有效疏导网民的“网络围观”情绪

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与网民的良性交流和互动,有效疏导网民的“网络围观”情绪。

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将 “网络围观”作为审视社会矛盾与政府治理的透视镜,侧重其整体性的社会效应。有学者从“网络围观”的价值秉性出发,将其视为“网络群体性事件”,认为这是“一个议题不断被‘炒作’和放大化、并最终扩散至现实层面的动态过程”。也有学者认为,“网络围观”是后工业时代政府问责的新思路、新模式。网络“放大镜”使得政府官员的不称职行为即刻聚焦并被披露,从而极大地提升了网民的“话语监督权”。

对于有可能持续升级的 “网络围观”,应该进行迅速和科学的评估。如果网络政治情绪因为客观原因不可避免地发生,并且通过网络宣泄产生了一定影响,那么尽快帮助公众消除这种不满情绪就成为紧要任务。首先应该消除诱发其政治情绪产生的因素,弄清楚哪些情绪具有普遍性,哪些情绪仅仅为个体化的持有。应该重点关注那些具有普遍性的政治情绪,在确定这些情绪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对问题进行妥当和有效的解决。一方面,政府要及时通过各种媒体表达解决问题的决心和态度,以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另一方面,政府必须与社会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让群众了解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尚存在的困难,取得民众的社会心理支持和理解。与此同时,应该引导公民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进行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防止不良政治情绪的扩散化和严重化。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研究”(11&ZD070)阶段性成果)

(责编:赵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