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文学文体形态,学术界主要专注文体的体制、渊源、流变、特点及各种文体之间相互影响等。考察各体文学交叉互融现象,则又侧重对主题的演变、题材的剪裁、本事的考辨和创作方法的借鉴等方面的探究。这里我们试图从体用视角来考察文学文体形态,以期获得新的发现。
一
明人顾尔行《刻文体明辨序》说:“体不诡用,用不离体。”谓一种文体不会违背其所用的功能与形式,用的功能与形式也不会脱离具体的文体而存在,从而揭示了文学“体”“用”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既然文学之“体”是“用”的元素所构成之“体”,而“用”的元素又是某种具体文体形态之“用”,那么一种文体形态与其所包含的若干文体之间就存在互为体用现象。如南戏、北剧和传奇的唱词主要由联曲体构成,这是戏剧为体、诗歌为用现象;而咏剧诗,其文体形态是诗歌,所咏内容是剧情、角色或剧评等,这是诗歌为体、戏剧为用现象。在此,联曲体作为运用于戏曲形态之中的构成元素之一,也成为戏曲之“体”不可分割的部分,即联曲体之用是戏曲形态之用;而作为南戏、北剧、传奇,如果没有联曲体,就不成其戏曲形态了,正是联曲体与宾白的有机组合、动态配置,共同构成戏曲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戏曲为体是联曲体与宾白为用之体。同理,剧情、角色、剧评既为咏剧诗所用,也为咏剧诗之体不可或缺的成分;咏剧诗虽以诗歌形式为体,但这些诗歌形式又为剧情、角色、剧评所用。可见,文学体用构成一种相辅相成、相互转换的互文性关系。
法国符号学家朱丽娅?克里斯蒂娃提出了“互文性”又称“文本间性”概念,认为任何一个文本都是在它以前的文本遗迹或记忆的基础上产生的,或者是在对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中形成的,即一切文本都具有互文性特征。持相同看法的罗兰?巴特亦指出:“任何文本都是互文本;在一个文本之中,不同程度地并以各种多少能辨认的形式存在着其他文本。”蒂费纳?萨莫瓦约认为,“文本间性”概念的含义,“一是作为文体学甚至语言学的一种工具,指所有表述中携带的所有前人的言语及其涵盖的意义;二是作为一个文学概念,仅仅指对于某些文学表述被重复”。
根据“文本间性”概念,如果说一个文本必然呈现一种文体形态,那么便得出以下四层含义。第一,一个文本就是以一种文体为形态而包含了其他文体的文本。如说唱体俗赋就包含了散文、小说和诗歌等文体。第二,在一种文体形态中,“不同程度地并以各种多少能辨认的形式存在着其他文本”,其中又有两种情形:一是显性的,如小说里的“有诗为证”即诗体;二是隐性的,如杜牧的《清明》诗隐含着戏剧文体:“时间:清明时节。天气: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有时间、天气和人物对话,还有舞台提示,俨然一幕短剧。第三,一种文学文体的生成就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和转化”或是“对其他文本的整合”,如我国传统戏曲就是在吸收、转化和整合诸宫调等说唱体与诗歌、散文等文体的基础上生成的。第四,一种文学文体总是“在表述中携带前人的言语及其涵盖的意义”或重复前人的“某些文学表述”,如说唱体《元微之崔莺莺商调蝶恋花词》将元稹的《莺莺传》传奇加以剪裁,截为十段,首尾各加一段议论,全以散体,另填12首《蝶恋花》分别插入说白中间,构成说唱交替的形式。
二
既然任何一种文体都是在对其他文体的吸收和转化中形成的,那么它必然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文体。如一个元杂剧文本便包含了诗歌、说唱等文体,我们为何称之为杂剧而不称诗歌或说唱呢?即是说一个吸收和整合了几种文体而生成的文本,只能以其中一种文体形态称谓或者重新命名,这种文体形态便是这个文本之“体”,其他文体形态就只能为“用”了。据哲学上相对或等级性的体用观,将许多不同等级、层次的事物,以价值或范型为准,依逻辑次序排列成宝塔式的层级:最上层为真实之纯体或范型,最下层为具体之纯用或物质,中间各层则较上层以较下层为用,较下层以较上层为体。一种文学文体内各等级、层次的构成元素也有上层与下层之分,上层元素决定其“范型”即“体”,下层元素只能为“用”,如中国古代诗歌中的戏剧性因素,其上层元素是诗歌形态,下层元素由戏剧动作的设计、戏剧声部的组合、戏剧场景的安排、戏剧情境的布置、戏剧结构的经营构成,因此它属诗歌为体、戏剧为用。
哲学上的“体”是一种内在的逻辑理路。从语言学来看,“体”的基本内涵是指具有某种内在结构或秩序的有机性物体。文学文体也是一种“具有某种内在结构或秩序的”形态,这种内在结构或秩序有“一种内在的逻辑理路”,即是说,一种文学形态内在结构或秩序就是这种文学形态质的规定性,表明一种文学文体决非韵文与散文的简单拼贴、随意组合,一种文学文体形态区别于另一种文学文体形态,有其质的规定性,用冯友兰的说法即“理”。这种质的规定性或“理”表现为:其一,韵散的不同配置、如何配置有其内在的逻辑理路。按社会学结构——功能学派“体”是一种内在有机互动结构的观点,文学文体也是一种内在有机互动结构,即构成一种文学文体内部的各种元素是一种有机的组合、互动的配置。所谓“互动”指一种文学文体内部各构成元素不是静态地组合,而是动态的配置。如北宋歌舞形式最早称“传踏”,后来文人宴集省略了致语,只创作一诗一词迎互循环的形式,便称“转踏”。当转踏只歌不舞时,易称“转达”。当转达的勾对词和放对词演进为引子和尾声时,更称“缠达”。歌舞形式之“传踏”演变为说唱形式之“缠达”,显然是其内部构成元素配置发生了动态性变化。其二,一种文学形态内在结构或秩序发生变异,即一种文学文体内部构成元素的比例与配置发生了变化,它就生成一种新的文学形态或一种新的文学文体。如同样属于戏曲形态,均为韵散交替、联曲体与宾白组合,由于其内部构成元素的比例与配置不同,便生成南戏、北剧和传奇几种不同的文体或表演体制。
这就从一个新的视角——韵散不同配置与如何动态配置,揭示了诗歌、戏剧、说唱文体的内在深层结构,以及一种新文体生成的路径与方式,进而寻绎出文体形态生成的某些规律性机制,以期对我国文体学研究提供一种可资参考的新思路。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古代诗歌与戏剧互为体用研究”负责人、广州大学教授)